关于工程合同合集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将苏北路二标段(茂名路东——文化路西) ,人行道、侧石、平石等工程分项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人行道路原路面拆除及垃圾外运、混凝土的浇筑、步砖铺设、侧石、平石铺设、前期原沥青老路面的切割等工作。
二、承包方式
一、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与其他专业配合。
二、包所有人工作用具工具机械等。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四次付清,第一次路面切割、拆除及垃圾外运完成支付 元。第二次混凝土的浇筑完成支付 元。第三次侧石平石铺设完成支付 元。第四次步道砖完成支付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并足额支付乙方的所有工程款。
四、违约金
双方特别约定在违约情况发生付违约方除需按上述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向守约方负担壹万元/次的违约金。
五、合同生效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____元
第二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____元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部门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三)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 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 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 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 (签):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内蒙 古 自治 区 建 设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制定 印刷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凳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鉴证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这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一事不再理”原则,判断是否适用该原则,主要依据:诉讼标的是否一致,诉讼请求是否一致,当事人是否一致,争议事项是否一致,应当就具体案件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及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0xx年4月22日,被告与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 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 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洛基公司认为协议上手写部分内容是杨治安单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结算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挖夹层等附属工程不是杨治安所干,朱遵寿明确表示挖夹层等附属工作是杨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体数额记不清,并证明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诉争的工程款。同时,一审法院也查阅了该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卷宗材料后,认定杨治安本案所主张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中并无洛基公司所称的“无论有无其他债权债务、无论有多少债权债务双方都已全部结清”内容。因此,洛基公司认为杨治安属重复诉讼,其并不欠杨治安工程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二、案件来源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20xx)孟民一初字第21号,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洛民终字第1699号
三、基本案情
被告在承揽华阳洛阳(孟津)电厂公用区基桩工程期间,于20xx年4日22日和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合计工程结算数额为163972.02元,协议约定在被告收到业主工程款30日内支付给原告。在该结算协议的空白部分,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审理中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且又是(20xx)孟会民初字59号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现原告为要求被告应支付所欠零杂施工工程款84330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原告在庭审中仅提供由被告施工负责人签名的增加零杂工程款数额便条复印件13张,共计款49550元。
四、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审理中双方对本案的争执焦点,一是原告现要求被告所支付的工程款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是否一并审理,原告本次起诉的工程款数额84330元能否认定;二是原告本次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针对上述双方所争执的各焦点问题,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但因原告不能提供零杂工程款84330元具体数额的原始结算凭据,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对被告所欠零杂工程款数额应认定为49550元,超出部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因双方无明确约定,利息可从原告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审理中,被告抗辩称不欠原告工程款及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洛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杨治安工程款49550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治安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洛基公司与杨治安在对华阳电厂工程进行结算时,形成的结算协议书一式二份,杨治安一审庭审时出示了该结算协议书原件,现洛基公司认为协议上手写部分内容是杨治安单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结算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挖夹层等附属工程不是杨治安所干。而且一审法院在对当时的项目负责人朱遵寿所做的调查的笔录中,朱遵寿明确表示挖夹层等附属工作是杨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体数额记不清,并证明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诉争的工程款。同时,一审法院也查阅了该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卷宗材料后,认定杨治安本案所主张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中并无洛基公司所称的“无论有无其他债权债务、无论有多少债权债务双方都已全部结清”内容。因此,洛基公司认为杨治安属重复诉讼,其并不欠杨治安工程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双方所签订的结算协议上备注内容显示洛基公司欠杨治安84330元,一审法院判令洛基公司支付杨治安工程款49550元,杨治安并未提起上诉,视为其认可该49550元工程款数额,故本院对此予以维持。洛基公司称朱遵寿不是项目负责人,不能代表其公司,以及闫水利不是其公司职工的主张,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而且在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协议中朱遵寿明确作为洛基公司项目负责人予以签名,故对此上诉主张,法院不予采信。()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湖北晟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公司综合楼室内地面的地砖、内墙砖、卫生间地面及墙面、工程本着公平、公正、相互合作的原则,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单价:
1、内墙工程计量方式: 按规格实际粘贴的工程量。。卫生间地面及墙面铺贴,按实际面积计价。其它踢脚线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米计算。
2、工程综合单价: 地砖 18 元/m2, ,墙砖、卫生间地面及墙面25 元/m2 ,踢脚线 5元/m. (含材料转运)
二、付款方式:
1、单体工程施工面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的5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80﹪。
3. 剩余款项工程竣工后一年内付清。
三、甲方权责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人员组织及工程质量上不能达到甲方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规范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对有危害人生安全的部位,有权立即停工要求整改。
3、甲方提供电源、水源。
四、乙方权责
1、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及指挥;
2、乙方必须在甲方安排的工期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3、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清,负责对施工的建筑垃圾清除;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乙方提供墙地砖施工必须的工具;
5、乙方必须对每班的施工的墙地砖清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地方应及时整改清理。
6、所有材料的室内转运、砂灰的拌制及转运所有用工均由乙方负责。墙砖乙方必须采用白水泥勾缝,勾缝用工乙方负责。
五、安全责任
1、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经济、民事及法律责任;
2、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甲方检查到如果未佩戴,对每人每次处以50元罚款,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工程质量控制
1、墙砖、地砖、质量控制:立面垂直度2mm内,表面平整度
1.5mm内,阴阳角方正2mm内,接缝直线度2mm内,接缝宽度2mm内。不能出现空鼓现象,发现一处要求返工并赔偿两倍的材料损失费。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返工,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七、工程工期:自 20xx 年 10 月 20日至20xx年 11月 20 日, 30 天内完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八、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余款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10月20日
工程合同 篇6
委托方:
受托方:
经双方协定,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咨询服务工作,编制《 工程项目建议书》,特订立本合同。
一、受托方的服务内容
1.1 受托方为委托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 项目的背景及概况
1.1.2 项目的发展及需求分析
1.1.3 对该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研究,并根据场地现状及建设条件,提出评价意见
1.1.4 对各专业设计进行研究,提出项目的建设方案
1.1.5 通过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及分析,提出环境影响总统评价
1.1.6 分析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提出交通安全措施
1.1.7 项目实施安排与进度计划
1.1.8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9 财务与社会评价
1.1.10 结论与建议
以上十项内容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改,最终形成完整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1.2 提供服务过程中受托方应服从委托方制定的服务方案和具体的服务工作安排。
二、服务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2.1服务费合计为 元整(大写: 元整),本费用为固定费用(按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计取),在受托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上述费用为委托方应支付给受托方的全部费用。
2.2服务费用具体方式为: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50%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议书后,经委托方书面认可且项目建议书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10 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剩余服务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供目前现有的与工程相关的数据和资料。
3.1.2 检查、监督受托方的.工作,对受托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限期改正。
3.1.3 受托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委托方要求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工作人员。
3.1.4 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提供服务人员详细资料。
3.1.5 受托方在从事服务过程中,受托方有权派专人监督、检查。
3.1.6 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如上述信息资料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委托方应及时地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3.1.7 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委托方可对受托方的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3.1.8 本项目进行过程中委托方无需再向受托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受托方应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3.2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在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付款。
3.2.2 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受托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对其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3.2.3 受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3.2.4 在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时,如上述文件内容需要调整,受托方应无偿负责修改和返工。
3.2.5 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过程中,因委托方对工程提出重大变更致使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必须进行重新编制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费用和出具报告书的时间。
3.2.6 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委托方负责人。
3.2.7 受托方服务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而导致委托方遭受的损失,受托方应负责赔偿。
3.2.8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四、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4.1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受托方对于委托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此进行牟利活动,不得发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4.2 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就本项目进行洽谈接触及其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光盘、电子数据等任何形式),均应保密,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在受托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委托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5.3 受托方未能按时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每延迟一日,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延迟达到 日,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托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如未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的,受托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通过批准。
5.4 因受托方不具备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资质而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
六、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6.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条款。
6.3 合同一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外,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违约方支付任何费用: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施工单位)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正泰诚达小区屋面防水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正泰诚达XX、2楼、3楼屋面防水维修 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乌市新民西街西XX
第三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 施工内容及价格
(30580
7.83元)
第五条 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天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验收标准。如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30%时支付合同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款的85%,来年开春化雪之后,再支付总工程款的`10%,扣除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3应施工楼栋维修资金进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合法的承包资质,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2、乙方必须按约定施工内容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则按照甲方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本工程竣工后,施工承包人应将施工所占地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晚料净场地清。
4、乙方有义务对已完成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不在另计费。
5、乙方不得将所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6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维修 ,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及时维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四份(总公司一份、乌鲁木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一份、诚达业委会一份、正泰物业公司物业处一份)。乙方持一份。
2、合同工期内,乙方无力完成或中途停止所施工内容为违约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乙方为奥体中心铝合金窗工程承包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共同确认,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范围和内容:铝合金窗工程的设计、加工、运输、安装。
4.合同价款: 元
5.工作量及单价(见价格表及报价说明)
6.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7.结算办法: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二次设计加工图实际洞口面积计算。
二、设计依据: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建筑图。
A、门窗大样图;B、平面图;C、立面图;D、剖面图。
2.乙方进行二次设计的依据是上述图纸和技术文件及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
三、材料选定:详见报价说明。
四、工程进度:
1. 乙方于 年 月 日 进入施工现场,工期为 工作日。(注:工期以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 因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能按期按额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B: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向乙方提供图纸。
C:因停用升降设备,停电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
D: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乙方停工时。
E:因设计变更所造成的因素。
五、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预付款。
2.铝框进现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玻璃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交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3.留工程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质保金。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验收,乙方提供验收标准及规范。
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质检部门对该工程进行单项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3、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七、甲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时,甲方无偿提供半成品存放组装现场,附件存放封闭库房等条件。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平线、垂直线、中轴线及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核对后施工。
3、甲方负责对不符合图纸规定的洞口需按工期进度的要求做好剔除工作。
4、甲方负责对乙方产品安装后的墙体、洞边、沿口与门窗框之间的水泥填充,勾缝和抹灰等工序。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源,垂直起吊设备,安装脚手架。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具体进度计划,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组织工程阶段验收。
7、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及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已安装的产品如因其它原因或其它单位损坏,乙方提供申请并确认损坏产品责任者后,甲方应负责追回损失。
8、负责各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八、乙方责任:
1、施工本合同规定范围的工程,并负责全面技术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3、遵守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条例,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4、实行项目经理制,委派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并提供相关人员上岗证。
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而发生质量等事故。
6、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
7、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8、特种作业人员提供上岗证件。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实施执行。
2、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各种问题,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书样本三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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