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4-08-14 00:55:08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工程合同范文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工程合同范文6篇

工程合同 篇1

  一、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缺陷

  (一)缺乏专业素质高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人才

  高速公路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要有档案管理专业的知识和管理经验,又要有熟悉公路桥梁建设的基本知识,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不断开展,业务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促使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文件管理的得到有序进行,需具备专业素质高、管理经验丰富、资历雄厚的档案管理人员。然而,在目前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仍然比较缺乏合同文件专业档案管理人才。多数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人员素质不高,缺少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甚至不了解合同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等,导致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水平不高,加上多数档案管理的人员主要是兼职人员,经常会有轮流上岗的情况发生,是造成整个项目工程合同文件档案管理较为不规范关键,因此,培养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队伍是在必行,提高合同文件管理人才的素质是当务之急。

  (二)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意识不强

  在我国加快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的进程中,各承包业务的施工单位竞争十分激烈。部分承包单位为赢得整个工程项目的代理权,不惜和业主签下不规范的合同,这为往后的合同文件管理留下隐患。再有多数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往往违规办事,根本没有按照合同文件要求执行,甚至在出现利益纠纷时,完全抛开合同文件内容,而是通过关系、各种手段等形式处理工程中的疑难事情。由于大部分建设工程单位尚未设置专门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部门,以致缺乏有效规范的操作流程及管理体系,进而无法及时跟踪与监督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档案动态。

  (三)不规范的'合同文件档案

  在高速公路的工程施工中,由于各个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种类繁多,通常有效的合同文件,是乙方承包商依照样本拟定合同条款之后经过甲方业主认同,双方才签字的。但往往在合同拟定时,承包商与业主双方没有认真分析合同文本,或者对某些条款理解错误,对合同的风险评估不够等,致使最终的合同款项和实际的招投标文本中的相关款项相差甚远,最终导致合同无法很好的履行,产生较多的合同纠纷事件。要求合同文件书写要规范、表格填写要一致、单位印章要清晰、形成合同时间要统一,否则,不符合要的合同文件档案部门应该给予指正和整改后才能接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尽早采取有效可行的改进措施,才能逐步确保规范高速公路建设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从而也才能促使整个项目工程的有序进行,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二、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文件档案的管理措施

  (一)强化合同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高速公路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归档、入库各种合同文件,它是项目管理工作的根本,始终贯穿于整个项目工程的各个环节。因此,高速公路工程的技术人员与监理人员,需要与档案管理人员密切联系,同时,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跟踪工程的施工进度,确保档案资料的收集完整及准确。另外,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也应认真检查合同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晰,书写有无统一、规范以及合同文件上有无双方的签字证明盖章等。此外,工程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也要确保合同文件的原始记录,重视合同文件原始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相应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问题的出现。

  (二)构建完善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在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中,应根据合同协议来明确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与职责,保证双方的利益平等。这就需要工程建设单位构建与完善合同档案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法律和法规,国家的合同法和建筑法以及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政策认真拟定合同文件,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任何一方随意更改合同或违背合同的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的合同文件档案,逐步规范工程建设的档案法规,确保合同档案的法律性。高速公路的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国土单位、环保单位、水保单位应该主动提供合同文件作为档案移交,还应明确规定合同文件的负责人,让他们知道合同文件的收集范围和归档期限等。合同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分清单位内部各级别之间的关系,确定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此激发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合同归档的完整性与及时性。合同文件档案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管理档案的人员必须学会运用先进的科学理念,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管理与实时管理,及时发现、分析及解决存在的管理问题,做好合同文件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强化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

  强化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面,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提高专业人才的队伍建设问题,不断强化档案管理人才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同时引进更多素质高、技术性强的专业人才,可利用在职学习、进修等方式不断提升合同文件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可以通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档案局档案馆的长期、短期培训提高业务知识,也可以参加一些大学院校档案专业的长期脱产在校学习,以加强现有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逐渐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转变思想理念,以及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工程技术与档案管理的能力,积极引进大量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档案管理人才,以便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档案管理提供可靠性人才,加快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

  (四)注重合同文件档案的变更文件管理

  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的具体实施中,通常会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这表示承包商可能有会要求业主索赔的行为,已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对此,为减少该种情况的发生,在高速公路工程实践中应对相关的变更合同文件进行仔细的登记,并作详细记录,保管好变更的合同文件,包括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方案、变更计量、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汇总表、变更进度表、更改意见、变更人员会签名单等都很重要,另外,负责管理合同档案的人员在将变更合同文件归档时,不要因为它们是变更文件不予以重视收集和整理。档案工作人员要明确的自己的工作权利与工作职责,完善构建相应的变更合同文件档案管理体系,以便对合同文件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及时跟踪和动态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结束语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能有效促进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工程建设能否取得良好的效益,关键取决于工程建设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质量。只有加强改善合同文件档案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合同文件档案管理的效率,才能更好地促进高速公路的加速建设。虽然当前在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中仍出现较多问题,通过不断完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有些问题和现象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增强管理意识,档案管理人员要与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及同志多沟通多交流,争取各方面对档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改进坐等和坐收合同文件档案的管理方式,经常深入高速公路工地现场收集合同文件,帮助现场人员分析其问题出现的原因,解决合同文件的归档时遇到的具体问题,才能逐步完善高速公路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发展服务。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三、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工程造价:

  六、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七、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八、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工程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范围:

  工程规模、特征:1.3承接方式:。

  1.4预计测绘工期:。

  第二条 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测量技术要求。

  第三条 收费标准、付费方式、联系方式

  3.1 收费标准

  本工程测量工作按 实测面积 计费。

  3.2 付费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为元/亩,暂定工程总价款为 元。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测量完成并提交成果后即支付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 % (即 元),结算审核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3.3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工作衔接采取各自指定联络员工作制度,甲方指定的联络员负责有关委托乙方业务工作的资料提供、任务委托单(见附件)、结算审核、付款等工作,乙方指定的联络员负责甲方委托的业务工作,全过程的衔接、安排、测绘成果提交等工作。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测量成果资料的时间

  测量工作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应以优质、优价、优先的原则,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成果提供给甲方,并对其质量负责。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委托任务时,提供任务联系单,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按时提供测绘所需的技术资料,协助乙方确定范围。

  5.2 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现场条件,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5.3 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义务

  6.1 乙方应按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测,对甲方的测绘项目予以优先办理,做好服务工作。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快速优质完成测量工作,提交勘测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6.2 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6.3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且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的,双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工程价款。

  7.2 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即 元)赔偿损失。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8.1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 (即 元)支付赔偿费。

  8.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 (即 元)计算。

  8.3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达不到既定的技术规范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8.4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具成果验收报告书。

  第十条 本工程测绘成果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具有本单位内部使用权和著作权。

  第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4.2 本合同一式

  第九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单位: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单位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本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柒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二、施工工期:本工程开工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完工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遇天气原因,甲、乙双方可协商后顺延时间。

  三、工程质量: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技术工程规范进行施工,所栽苗木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规格、苗木品种,如有质量问题,造成返工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四、安全问题: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注意安全,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干净,老弱民工一律辞退,如有安全事故发生,乙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责任:甲方应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质量、进度、施工过程,协调好乙方在施工中与各方面的关系。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

  六、乙方责任: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审定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设计和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工程竣工后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应保护好已完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有施工中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苗木要求: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八、保养期:所有苗木栽植完毕后,乙方12个月以内负责苗木成活、浇水、除草、剪枝、更换死亡苗木等。

  九、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后,甲方负责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乙方进行工程竣工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20%,余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额付清。

  十、结算方式:绿化色块面积每平方价为70元,回填土方每立方为50元,路沿石每米为40元,步砖每平方米50元,所有工程量据实实做实算。如有其它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结算。

  十一、违约: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单选题:

  1.施工合同范本规定,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由【D】组织。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设计人

  2.某工程的大型设备通过国际招标采用国外承包商制造的设备。外商提交的设备制造图纸及设备的基础土建设计文件应由【B】进行审查认可。

  A.承包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

  B.发包人

  C.监理工程师

  D.设备安装承包商

  3.在项目施工中,若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此变更 【B】。

  A.须经工程师同意

  B.不须经工程师同意

  C.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D.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发生的费用由双方约定承担

  4.对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C】等工作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A.到货后,通知清点

  B.参加清点

  C.清点后负责保管

  D.支付保管费用

  E.如果质量与约定不符,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5.某建设项目的投票人在现场考察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问题,招标人离开标时间还剩10天才作出了书面解答。鉴于解答时间短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时间,且书面解答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不一致,对该问题应以【A】。

  A.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后延

  B.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不变

  C.书面解答为准,开标时间后延

  D.书面解答为准,开标时间不变

  6.在施工合同中,不论何种形式的仲裁协议,都应包括【B】。

  A.仲裁申请书

  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C.仲裁事项

  D.选定的仲裁员

  E.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7.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到竣工投产的承包方式称【C】。

  A.全过程承包

  B.施工总承包

  C.设计总承包

  D.联合承包

  8.投料试车的组织和试车工作由【D】负责。

  A.承包人

  B.发包人

  C.工程师

  D.设备供应商

  9.材料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供货方提前1个月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将订购物资运抵项目所在地的车站,且交付数量多于合同约定的尾差,【D】。

  A.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B.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C.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D.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10.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属于细微偏差,修正此错误的原则是【D】。

  A.以大写金额为准

  B.以金额高者为准

  C.以小写金额为准

  D.以金额低者为准

  多选题:

  1.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现对部分货物的交货地点约定不明确,则可【ACE】确定交货地点。

  A.由双方协商

  B.由采购方自行

  C.按交易习惯

  D.由供货方自行

  E.按供货方所在地

  2.划分委托监理合同包的工作范围时,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ADE】。

  A.工程规模

  B.招标方式

  C.潜在投标人数量

  D.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

  E.被监理合同的难易程度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审查时,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ABCE】。

  A.施工现场记录

  B.各类财务凭证

  C.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

  D.招标文件

  E.汇率变化表

  4.要使索赔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监理工程师在索赔管理中应遵循的原则是【ACD】。

  A.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B.及时提出和处理索赔

  C.尽可能通过协商达到一致

  D.诚实信用

  E.独立自主

  5.某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结束评标工作,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则【BCDE】。

  A.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B.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C.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

  D.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E.投标人可以接受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6.依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下列关于竣工前的单机无负荷试车的说法,正确的是【BCD】。

  A.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试车

  B.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小时向监理工程师发出要求试车的书面通知

  C.发包人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

  D.试车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E.监理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试车要求,也不参加试车,不应承认试车记录

  7.甲公司将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转让的表述正确的有【BDE】。

  A.合同主体不变,仍为甲乙公司

  B.转让必须征得乙公司同意

  C.丙公司只能对甲公司行使抗辩权

  D.甲公司对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E-丙公司应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8.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CDE】。

  A.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B.应当先履行的合同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C.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

  D.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义务

  E.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9.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属于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有【BCDE】。

  A.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

  B.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

  C.按规定办理施工噪音有关手续

  D.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

  E.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施工中如果发包人出于某种考虑,要求提前竣工,应与承包人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其内容包括【ABC】。

  A.提前竣工的时间

  B.发包人为赶工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C.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

  D.工程提前竣工的原因

  E.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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