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工程合同模板汇编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摘要: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较为重要,然而,当前很多企业在合同管理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工作问题,不能保证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效果,难以满足当前的工作需求。因此,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应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遵循合同管理工作原则,促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合理实施,降低工程的施工成本保证各方面工作符合要求,为其后续发展夯实基础。
关键词: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问题
1合同管理的含义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工程建设的数量逐渐增多,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广泛关注与重视,为了促进市场发展满足当前的社会需求,应结合具体的工作要求进行项目管理。通常情况下,在工程项目控制合同管理工作中,应结合人力资源、工艺技术、招标竞标、监理管理、资源配置等工作内容进行协调,根据合同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合同的处理。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应分析是否存在合同风险问题,在合理起草与审核的情况下,进行审核管理,开展合同谈判工作,进行各方面的管理,保证综合处理效果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工作目的。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是成本控制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2)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3)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工程项目逐渐复杂,在施工期间很容易出现各类问题,因此,在合同制定方面与签订方面,如果不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将会引发合同纠纷问题,不能保证施工质量与进度的管理效果,甚至会导致双方的约束效果受到影响,难以充分发挥合同的管理作用。通常情况下合同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在工程项目开始到结束,如果合同生效,双方就要履行自身的责任义务,且在签订的时候,需针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的研究与分析,确保可以满足当前的工作要求。同时,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还需结合合同管理工作内容,针对双方义务与权力进行合理的管理,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性,并明确是否存在影响因素,例如:在合同管理的时候,应履行合同中的责任义务,针对施工原材料质量进行严格的管理,并注意签订合同中施工质量的管理内容,在严格管控的情况下,提升整体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效果,满足当前的工程项目管控需求。
3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3.1合同内容不严谨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合同主要含括文字内容、主次内容、条款内容。企业,在合同编制的时候不能保证内容的严谨性,用语中的词语不恰当,很容易出现歧义现象或是误解现象,会导致合同的签订受到影响,甚至会出现争议问题,如果没有进行严格的管理,其中的用语与内容缺乏严谨性,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出现严重的工作问题。
3.2签订后没有进行交底过程
在签订合同之后,没有进行交底处理。一些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后,没有树立正确的观念,未能意识到交底工作的重要性,导致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出现脱节问题。很多工作人员都只了解自身需要执行的工作内容,没有全面分析合同具体情况下,对日后的工作会造成严重影响,无法促进管理与协调工作的良好实施。
3.3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能意识到变更管理的重要性,没有科学合理的开展变更管理工作。一些管理部门在工作中,没有针对合同内容与主体进行严格的管控,不能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进行,很容易发生合同实施问题,如果没有树立正确的变更管理观念,未能做好心理准备,将会在合同出现变更的时候出现问题,发生严重的经济损失。
4合同管理问题出现的原因
在合同管理的时候,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会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造成影响。首先,管理部门未能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没有意识到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与内容,会导致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质量降低,无法满足实际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其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未能创建完善的保障体系,在缺乏保障的情况下,不能使用合理的工作方法开展管控活动,未能遵循现代化与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完成当前任务,在缺乏合理合同管理方式的情况下,不能更好的进行管控,不能满足当前国家发展方面的真实需求。最后,在管理工作中没有合理的进行协调控制,对各方面工作造成一定影响,难以创建先进性与可靠性的工作原则,不能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符合当前的时代发展需求。
5解决合同管理问题的主要策略
5.1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提升合同管理与索赔工作意识,虽然合同索赔会被当事人反感,但是,在管理工作中还需科学的开展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索赔工作观念意识,并及时发现分歧的现象,遵循科学的工作原则,筛选最佳的工作方式。且在工作中还需掌握先进的索赔技巧,保证提升工作效果。通常情况下,在国际惯例中存在工程项目索赔的条例,属于较为正确的维权工作方式,承包商与合同双方都要树立正确观念,明确索赔工作要求与内容,在保证索赔工作成立的情况下,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当前的工作要求。
5.2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对于合同交底工作而言,在管理工作中应创建综合性的工作方式,在合同交底的情况下,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整体管理效果。对于合同交底而言,在签订合同之后,就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工作人员根据合同内容完成任务,树立正确的合同观念意识,在各方面工作相互支持的情况下,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实施与发展,保证符合当前的工作要求。对于合同交底工作而言,在实际工作中需结合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创新交底管理方式方法,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在法律援助的贯彻落实之下,协调各方面工作之间的关系,提升合同交底工作效果,优化整体管理模式与体系。
5.3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工程项目管理期间应针对合同变更管理进行全面研究与分析,树立正确的变更管理观念,保证合法性与先进性,进行科学的协调控制。在变更管理方面,需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预防合同的变更纠纷问题,在加大管理力度的情况下,合理的聘用专业素质较高优秀人才,使得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观念,针对经济与预算进行合理的控制,掌握法律方面的知识,并进行全局性的维护,在各方面工作相互支持的情况下,促进合同管理的专业性,充分发挥合同变更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良好实施[1]。若发生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合同承办人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在我方收到对方要求变更合同的通知时,合同承办人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成本控制部、财务部、法务部等与其一同审查对方变更合同请求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并由合同承办人、申报单位负责人、公司成本控制部、财务部、法务部等签署意见。如果对方的请求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且我方同意变更的,应当与其签订变更协议。因变更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5.4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建立合同保障体系,完善管理工作模式与制度,在保障体系的支持下,提升整体管理工作优化性与协调性,确保符合当前的各方面管理工作需求,使得合同管理工作促进工程项目管控的良好发展与创新。
6结论
在工程项目管理期间,企业应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合理执行合同管理任务,在先进管理方式的支持下,及时发现合同管理问题,采取先进的方式解决问题,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符合要求,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质量的情况下,优化工作体系。
参考文献
[1]熊彦.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分析[J].建筑建材装饰,20xx(4):13-14.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四、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 ,大写: (不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四、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 ,大写: (不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一、合同管理职责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审签管理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三、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六、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工程合同 篇4
总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 要求。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税金。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 时,总包方按结算定案总造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 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本工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
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加强自身管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增强质量意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7、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9、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1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1、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2、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3、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4、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5、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 %用作质量保证, %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 天内,总分包方根据
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 %的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总包方(章): 分包方(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
(大写:)。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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