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4-11-25 14:36:2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及车型:

  行驶公里数: 公里(车辆路码表显示数)

  车辆使用性质:家庭自用非营运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元整 。

  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自验收、审验无误后买方应以现金的方式当即向卖方支付全部车款。

  买方应在收到车后 日内办理完毕该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全部由买方负担。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在收车后 日内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车辆交付后,交付车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因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包括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相关罚款等全部所有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元,其他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个人汽车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个人汽车买卖合同。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合同范本《个人汽车买卖合同》。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汽车买卖合同 篇5

  买方: 卖方:

  电话: 电话:

  一、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车辆

  1、 车辆品牌及型号:

  2、 车型:

  3、 颜色:

  4、 车辆台数:

  5、 车辆单价(人民币):

  6、 其他:

  7、 车辆总计(人民币):

  8、 交车地点:

  二、结算:选择( )方式

  1、一次性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

  (3)财务确定

  2、按揭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保险在本公司做)

  (3)财务确定

  三、质量及服务约定:

  1、本合同交易的车辆由 整车购进,买方享有 和供方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

  2、卖方保证所提供单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汽车上牌,(但牌照号码不在承诺范围),汽车上牌所需要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

  1、买方要求变更定购车辆,包括车型、颜色和配置,需取得卖方书面认可。

  2、因生产厂家调整生产计划等原因导致买方已预定车辆无法按约供货,买方同意供方更改车型、车身及内饰颜色或延期供货,卖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3、若遇生产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及价格,则按提车时新的配置和价格责任。

  4、如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均不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五、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卖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二份。

  买 方: 卖 方:

  经手人: 经手人:

  日 期: 日 期:

汽车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买受人:

  一、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交车地点、交车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至 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 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附:

  汽车的标示:牌照号码:

  颜 色:

  型 号:

  引擎号码:

汽车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甲方):付汝强、男、汉族、

  身份证号:6523251

  现住新疆奇台县步行街天山旅馆,电话

  受买人(乙方):殷建峰,男、汉族、

  身份证号:6523253

  现住奇台县阳光裕景,电话

  上例协议人自愿协商,甲方将自己所有的新疆远方公司奇台至老奇台班线车,车牌号:新BB4383,

  一、甲方于20x年3月27日将该车交付乙方,即买卖成立。双方交接车时当场对车检查,对车质量都无异议,自交付乙方后再出现车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该车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自伤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害或电子违章等事故记录,全部由甲方承担,自本车交付乙方后(即:20x年3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财产损失或电子违章记录等事故记录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本车辆双方约定总价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本合同签字时当场付110000元(壹拾壹万元),剩余130000(壹拾叁万元)于公司过户完成后当场付清。

  四、在公司的过户费用5000元(伍仟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如超过5000元(伍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国家对客运车即本车燃油补贴20x年1月1日以前归甲方所有,20x年1月1日以后归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20x0元(贰万元)。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20x年3月27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9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基本配置

单价

总价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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