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4-10-05 22:43:1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施工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施工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工程资料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务必贴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到达合格等级。并到达以下要求:

  9.1.1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贴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贴合设计要求;

  务必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材料要求

  9.2.1中标单位务必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带给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乙方务必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9.4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务必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路基及道路基层务必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职责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

  10.1乙方务必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务必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职责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职责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务必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务必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务必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带给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务必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带给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务必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了做好鸣羊路(拆迁房)项目建设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建设项目场地拆除地上附着物和平整场地工程,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名称:

  二 、项目地点:

  三 、施工内容:拆除工程用地的地上附着物、平整场地达到工程施工的要求等。

  四、工程总价:本工程为包干价(材料、机械设备及运输费用)均乙方负责。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

  五.承包方式:甲方将该工程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组织施工,包括地上附着物拆除,清理和场地平整等。乙方应做好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施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成该工程。超元,天气下雨不计工期。

  七、结算方式:本工程平整场地工程全部完成后,由甲方同乙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 万的`工程款,余款工程的第 一次工程款到后付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产生补偿协议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工程师: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 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费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价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补的款项。

  1.14 接收证书:指发包人在工程或分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工程接收凭证。

  1.15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负有修补责任的期限。

  1.16 履约证书:指发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约的凭证。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在一定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责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质量保修书(合同)约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9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2 施工场地:指出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失,而是因对方原因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小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小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属强制性标准的,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本合同终止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其职权应与发包人派驻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区别。二者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此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向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经发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

施工合同 篇4

  一、把原房屋楼面混凝土预制板结构设计更改为全现绕混凝土结构,因此房屋结构更改为全框架结构。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质按量安全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1、是混凝土标号要达标和搅拌均匀;

  2、是钢筋及捆筋,要严格按国家建筑要求规定施工;3、是混凝土震动均匀,确保密实,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不履行施工合同责任时,或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乙方的工程投入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五、每施工完一层楼面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该层合同的70%。

  六、乙方必须严格安全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建议。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大连万地恒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承包人(乙方):合同签订地点:大连万地恒市政建设

  有限公司办公室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约定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后石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世茂大道及玉兰街道路工程-电力隧道 工程地点:大连后石

  工程内容:电力隧道的钢板桩施工(含打桩机、钢板桩进出场费用,钢板桩打、拔),沟槽内支持(含钢管、工字钢、内支撑),沟槽排水、土方工程(挖土方、淤泥和外排)。钢板桩设置为封闭长方形,维护净宽度不小于4.5米,每一封闭长度不小于100米,打桩深度满足甲方施工需求为标准。

  合同签订后,乙方对施工现场情况和施工内容视为了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额外费用。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暂定为:20xx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xx 年 月 日。

  因以下原因,工期可顺延(但必须办理书面确认):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台风、水灾、地震、瘟疫、)的影响;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开工条件;

  3、因现场业主代表、监理非正常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或验收不能通过,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并接受业主代表及其委派的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督促。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即使甲方代表批准同意进度计划调整,但总工期不能顺延。

  乙方必须熟悉并掌握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地勘报告

  等,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乙方根据上述资料考虑施工中各种风险自行组织施工。乙方不对现场进行考察确认,风险自负。钢板桩施工原始记录按规范要求填写,同时每天报送甲方。

  三、承包范围

  世茂大道电力隧道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补充、图纸会审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属于大包方式,即包工、包料、施工用电乙方自己负责。

  五、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

  1、乙方的施工质量以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工程质量应达到工程质量合格等级。

  2、钢板桩施工严格按照乙方上报甲方并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钢板桩施工方案》、《钢板桩施工安全方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停工和拆除、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顺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接受业主、监理的检查检验,并有义务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5、工程达到阶段验收条件,乙方应准备好自检资料。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如因乙方原因隐蔽验收不合格造成的业主罚款及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经济损失。

  6、除以上条款外,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分项质量控制,如在过程控制中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工程量的确认: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工程结束后乙方将完成且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量报送甲方核实,经甲方项目经理或经甲方授权的相关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支付方式:与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同期。

  4、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雇佣农民工工资。如果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法律后果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税收的正规发票。

  七、安全施工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甲方应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对工人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签字手续要齐全;并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班前活动工作及做好记录,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全体工人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且有权拒绝任何人要求的违章作业。

  5、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却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生活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必须统一,由甲方统一购买发放给乙方,按乙方实际进场人数核发,费用由乙方承担,完成该工程时在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6、乙方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8、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的文明施工,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悬挂安全、质量、CI宣传牌(幅)。施工现场每天下班前作到材料排列、堆码规范,应将作业层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

  2、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成品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修补、清理,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4、甲方项目部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生活区管理等相关制度、处罚条例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必须遵守。

  九、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施工垃圾应进行清理和组织外运,对生活、施工污水的处理应达标后排放,对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噪音等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所需费用乙方自理。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发生环境保护方面侵权行为及法律纠纷应自行承担责任,如连累甲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甲方赔偿。

  十、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负责与项目部及监理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质量标准等资料。

  3、负责工程项目之间衔接,协调现场安全检查,协调与外部有关事宜。

  4、负责现场施工流程的.统筹安排,负责工序施工过程中及完成后的质量检查。

  5、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支付工程款。

  6、与乙方通过《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定期组织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实施奖罚办法,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如乙方严重违章甲方有权停止作业。

  7、负责提供相关图纸。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负责完成本合同确定施工范围内的全部作业内容。

  2、乙方负责设备、材料的进出场运输。

  3、乙方承包人必须派专人进驻现场组织施工管理。

  4、承担本合同范围内甲方向业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认真执行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防止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发生。如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妥善处理,按甲方处理意见及时修补缺陷并承担经济责任,经济处罚为合同总额的20%。

  6、合理组织人力、资金,保证施工工期,乙方须设现场管理人员1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以及与甲方协调、沟通。

  7、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发出的通知、指令、决定等。

  8、协调好与当地群众关系,施工中保持道路畅通,环境不遭破坏。

  9、乙方需保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不准滋事斗殴,如有发生按本工地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的财务、税务、劳务等一切责任和纠纷由乙方自己承担。

  11、施工中发生的交通及安全生产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2、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伙食。

  十一、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合同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并保留追究合同违约方的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2、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后要求加价,或中途因乙方原因造成劳资纠纷或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和业主的要求,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后,再另行协商办理双方经济往来事宜,并处乙方罚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并保留追究乙方的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二、其它事项

  1、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增减,乙方需无条件接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以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建筑物所在地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由各自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在甲乙双方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方:****建材集团

  承包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粉磨机基础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厂区内。

  第三条 工程内容:以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确认单为准。

  第四条 工程造价:按实际工程计算。

  第五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六条 工期:本工程设备基础主体工程须于20xx年4月1日前完成。

  第七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八条 结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发包方权利:派驻工地全权代表,负责与乙方工地代表进行联系,并对设计、施工技术、经济签证等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承包方权利:

  1、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组织施工;

  2、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偷工减料;

  3、施工中注意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引发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均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

  2、竣工验收后十日完成工程结算。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每月按实际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完成结算后三日内付至95%。剩余5%作质量保证金,于工程完工后一年后在未出现质量的情况下,予以支付。

  第十三条 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发包方在竣工验收单签字之日算起。

  第十四条 附则:

  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二、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尾款后失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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