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施工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商业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55~60 日历天。(工期从7月14日计) 开工日期: 20xx年 07 月 14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09 月 05 日或20xx年 09 月 10 日
四、验收标准及保修
1.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和设计效果。
2.本工程保修期:保修范围详附件《林溪美城1#楼5单元商业楼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合同价款(暂定价)
大写: 壹佰壹拾捌万 元(小写: 118000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合同的文件(优先顺序排列)包括:
(1)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 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报价单)
(3) 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招标文件与此有关的部分)
2.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后发文件为准。
3.经甲方确认,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 作为甲方现场监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现场管理监督工作,并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接驳点,费用计取按第八条4小条办法执行。
(5)主材由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材料进场后,经甲、乙双方指派专人共同盘点,确认品牌、品种、数量及质量合乎规范、感观要求。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派 作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乙方具体履行和承担施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加强工程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同时确保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标顺利实现。
(2)乙方负责办理消防审查、许可证等相关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甲方的总体安排组织进场施工。
(4)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乙方采购用于项目的所有材料除满足相关部门及规范要求外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且交甲方确认,并提供自购材料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等后才能用于工程中。
(7)乙方需在使用甲供材5个工作日以前,向甲方提供书面使用申请,甲方向乙方提供指定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并协助乙方与供应商的接洽.
(8)乙方不得浪费甲供材料,需放样材料由乙方负责材料放样计算,并对放样结果负责,因放样错误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按照甲方购买价的1.1倍赔偿,并不得顺延工期。
(9)甲供材料进场时,由甲、乙及材料供应方三方共同清点、签收,签收后甲供材由乙方负责保管及使用,施工过程中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按原价的1.1倍赔偿,在结算中扣除。
(10)甲供材料包安装部分,安装完成后,由乙方及材料供应方共同签收,
签收后甲供安装成品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你,施工过程中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按原价的1.1倍赔偿,在结算中扣除,且工期不顺延。
(10)乙方自购材料批量采购前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自购主要材料样品,并会同甲方及监理封存该批次样品,乙方自购材料进场应与封存样品一致,对甲方不认可的产品,甲方有权调整品牌,且不对该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调增。
(11)乙方应对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及工作项目,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主动送检,并保证材料及工作项目检验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等项目送检,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暂定)。
(1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完工记录、竣工图纸、维护保养手册、质量担保证明书等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贰套,并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竣工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贰套),交由甲方留存归档。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计划和进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一期工程款:8月1日~8月10日结算上月工程量,并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已完总价款的70%,计 (按进度预算核定价计) ,大写: (按进度预算核定价计) ,作为一期工程款。
2、二期工程款:9月1日~9月10日结算上月工程量,并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已完总价款的70%,计 (按进度预算核定价计) ,大写: (按进度预算核定价计) ,作为二期工程款。
3、三期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及结算资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20xx清单计价规范及内容说明为准)。甲方审核完毕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7日内按审定结算价格的97%,并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违约金(如有)以及甲供材料赔偿款(如有)后支付。
4、乙方在5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工程,则甲方同意将水电费作为给乙方奖励,如超过55个日历天且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工程,则水电费乙方按实支付,并在结算中一并扣除,工期超过60个日历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损失。
5、工程结算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的第一年结束并扣除甲方代付相应维修费(如有)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户: 开户行:
6、乙方应如实按时向龙泉驿区地税局自行申报工程相关税费。
九、工程竣工结算
1.本合同价款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工程量按实计算。
2.清单中错项、新增项目单价的确定按以下规定进行:
(1)投标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是指招标清单项目中除主要材料价格不相同外,其余均相同的项目,可按中标综合单价加材料价差(材料价差为不同材料甲方认质认价的差额)调整确定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
(2)投标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按20xx清单规范组价后下浮10%计算(费率参照银升装饰公司清单费率核定表且取下限执行,材料价差调整参照8月、9月《成都市造价信息》平均价),对清单缺项的由甲方按照市场价核实。
(3)对变更后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xx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为准,组价按20xx四川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为准。
(5)双方同意天棚吊顶按投影面积计算,墙面面积按正投影面积计算(嵌
入墙面灯槽等不再单独计算),建筑面积按最近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6)备注:电线品牌“三电”、“成数”、“川泰”,开关面板及电子元器件品牌:“梅兰日兰”,网线:超六类及其以上,线管:彩管且壁厚不小于1.0,给排水管品牌:“川路”、“顾地”、“金德”。
3.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换或增减材料品种、档次、数量等变更。下同),在发生时,甲方书面确认,其变更签证价款,均在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
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费用,应客观真实、签字齐全,否则在工程结算中不予确认。
5. 材料价格在乙方投标报价时已有的,按乙方投标时材料单价计价,不作调整;投标报价时没有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工程质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按乙方签收的《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林溪美城”施工管理细则》执行相应处罚,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质量验收规范,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改建并按美创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条例进行处罚。
(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中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民事及行政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3)乙方须自行办理施工所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夜间施工许可证、垃圾清运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
(4)乙方在危险位置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但此类批准不免除乙方对此应承担的责任。
(5)乙方未按施工图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修改设计或不按照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内容施工,每发生一项,罚款5000元;若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乙方必须对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带来的名誉损失、信用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等进行全额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使用材料或所用材料无出厂原始凭证、合格证、准用证、质检报告或不按规定复检、复验或以劣充优,掺杂使假等,甲方经检查每发现一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并返工,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顺延。
(7)乙方发生阶段工期延迟后,不但没有将延迟的工期抢回来反而继续延迟,累计延误(工期达15天以上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支付相当于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机具的相关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由乙方承担,报入总价。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签订是,乙方需提交装饰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现场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等全套资料并加盖鲜章。
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交于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共天,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5、工程凭保修单保修期:
6、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7、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工艺做法。
10、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要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河南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YJG32—97)》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齐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设备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1‰的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的违1‰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纷纠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附则
(1)本合同文本共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在原合同签定的总价基础上新增加装修项目。新增加项目由甲方在现场确定,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原合同条款规定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新增加工程概况
1、 新增加工程名称:2、 新增加工程地址:3、 施工内容:甲方现场决定要求乙方增加装修项目内容。(附:增加装修项目清单)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 开竣工日期:根据原合同签定的日期增加(即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新增加装修工程价款
1、新增加工程价款:¥,详见《增加装修工程项目报价》。
第三条 新增加装修项目事宜
1、乙方应按原有合同条款内容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2、新增装修项目内容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应按原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甲方现场要求增加的`装修项目,经双方现场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新增加装修项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现场增加装修工程项目,乙方应保质保量严格施工,不得拒绝执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装修项目清单,甲方确认;现场增加装修项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后拒绝承认。
6、新增装修项目中的材料、工艺要求、技要标准、验收标准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因新增装修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新增装修项目内容有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应向原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首先对已完成新增装修项目工程量进行登记并盖章确认,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双方以原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现场确认增加装修项目内容。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 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 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附件与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
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施工合同 篇4
工程名称:
请填写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
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他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他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 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 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 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 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 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
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 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施工合同 篇5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甲方:XXX客户
乙方:XXX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暖施工特点,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地暖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
二、施工现场的安装
温控器以下(含温控器),保温层铺设,温控器的安装,电线及发热电缆的敷设及系统调试。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提前天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 天(特殊情况需变更按装时间,由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3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
开工前三通一平,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满足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不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致使本合同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付款而影响施工;
5、不可抗力。
四、工程价款
完成设备配置和工作内容要求,按下列单价计价:
1、发热电缆电地暖系统的.价格为 元/㎡。
2、工程总价款约为元。
3、工程量计算方法及价款调整:
(1)结算面积以实际铺设面积为准。
(2)该工程价款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人工费、设计费、设备材料费、调试费、验收费、等直到验收交工条件的一切工作内容所包含的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暖工程暂定价款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
2、地暖安装施工完毕,通电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报送竣工资料(产品保修卡及电阻表)。甲方付清乙方工程余款 %,若甲方未履行次条规定,视为放弃按装或放弃调试,保修及服务,乙方将不承担调试,保修及服务责任。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人员、设备、材料进入现场前为乙方人员、设备、材料进场创造条件;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物业公司、邻里之间的关系,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包括负责到物业等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相应的人员及设备出入证、开工及验收审批手续等;
3、甲方应协助乙方与装修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4、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工艺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人参加地板采暖系统第一年使用的运行调试,但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乙方。
七、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在施工进场前向甲方出具完整工程设计资料,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2、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及质量标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地板采暖系统第一年投入使用的运行调试书面通知后,应按时派人参加系统运行调试;
八、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企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
九、工程变更
1、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合同各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合同各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各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款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返工、材料运输成本增加,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技术交底纪要、工程变更协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完工并经检测试验合格同时,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因故不能参加并未能委托代理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有权单方验收并生效,由此该工程全部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地暖系统保修18个月,设备的保修时间按设备生产厂家的保修说明办理,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内,非甲方原因,乙方提供免费服务;超过质保期或甲方原因,乙方提供收费服务。
十一、违约与索赔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3、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不能按合同付款约定如期支付,工期顺延,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4、如果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所管辖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5、由于地暖工程的特殊性,地板辐射采暖区域内严禁大面积的实物覆盖,严禁重裁超出20xxkg/m的物体压力,以免造成暖线的损坏,双方应高度重视。如因甲方原因将地面发热电缆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二、附则
1、 合同附件《设计施工图》、《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本议未尽事宜双方在施工中协商解决。
3、 本协议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4、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外墙施工项目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外墙白水泥一遍、腻子粉两遍、打磨(基层)
3、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以平方单价协议,协议签订后,无论材料等涨跌,均不得调整。
2、平方单价:
①、基层以27元/㎡
②、乳胶漆15元/㎡
3、承包范围:幼儿园办公楼范围内发包方指定的房间及部位。
三、合同工期;自2xxx年3月12日开工至3月28日工期16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约 万元,大写: 。
六、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3天内预付协议价款的30%作为材料购置金,工程完成总进度一半(一遍白水泥,一遍腻子)3天内付协议价款的30%,工程完成总进度全部(外墙白水泥一遍、腻子粉两遍、打磨)3天内付协议价款的35%,留5%的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以验收日期为准),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结算方式: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结算价款。
八、材料:乙方所购置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规定要求及现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和提供的原材料样品等要求。如不能满足所要求的材料标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在施工期间,要爱护建筑物成品,不得乱钻乱凿,不得随意改变电源线路,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安全施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在施工中所出现的任何事故、机械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等,其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根据所报材料品牌、规格进场后,申请相关人员进行材料验收,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负责工程的验收资料收集编制。
十三、工期要求:
1、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中途无故停工,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2、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工期顺延(以甲方签证的延期报告为准),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四、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自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起,24小时之内派员实施维修,否则,甲方或用户有权另派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2倍的扣除。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执法部门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款付清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乡村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乡村路面硬化
2、 工程地点:泽覃乡五龙村仙水组
3、 承包范围:1.2公里水泥硬化。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合同价为每公里24万元(竣工后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二、 技术要求
1、路面为375px厚C20水泥混凝土路面,宽4米。
2、 天然级配砂砾石垫层,厚度500px天然级配砂砾石,宽度6M。
3、 500px厚3:7灰土垫层。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2、甲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乙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30%,工程竣工验收完后分阶段视情况支付 下剩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钱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竣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全部竣工达标,结清工程尾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
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鼓楼广场XXXX楼屋面、卫生间及地下车库部分防水工程委托乙方组织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组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XXXX楼屋面采用XXXX卷材防水(XXXX层);卫生间、地下车库地面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XXXXmm厚,分三遍成活;地下室外墙为聚氨酯卷材XXXXmm厚(XXXX层)。包括所有材料水平、垂直运输、施工、清理、蓄水试验、放水等全过程。
二、工程单价
屋面为XXXX元/m2;卫生间及地下室地面为XXXX元/m2;地下室外墙为XXXX元/m2(含人工、税及安全、意外伤害等各种风险费用)。
三、工程期约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到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总工期XXXXX天。
四、工程结算
1、甲方按乙方的实际工程进度每月XXXX日付完成工程量的XXXX%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工程数量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在工程开工和验收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防水层必须粘结牢固,接缝密实、四周及管道、下水口等周围应密封严实,在24小时蓄水条件下,无渗漏现象。
3、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四、施工安全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防水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如遇雨季施工,必须注意边坡稳定性,教育工人随时注意边坡;如乙方忽略此工作造成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伤亡,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日期: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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