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协议书

时间:2024-10-19 08:16:0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产品质量协议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质量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产品质量协议书

产品质量协议书1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消毒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执行标准及产品检验报告、注册商标、标签、说明书和样品等相关资料。

  4、甲方提供的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是合法有效的,伪造、假冒证明文件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5、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6、甲方提供的产品须是按法定标准经检验合格的,并随货附有对应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与合格证。

  7、在流通与使用中,如发生由于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甲方须派代表迅速赶到现场并承担由此引起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的产品和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8、产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生产日期、无使用期限等异常情况,甲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9.因经营过程中发现甲方伪劣产品或假冒专利产品等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使乙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乙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甲方应提供合法票据,所供产品的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特殊效期产品除外。

  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12、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所供产品的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与甲方联系通报相关情况,甲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

  13、乙方应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产品存储要求的储存场所,因储存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协议书2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供应商):

  加强质量管理,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根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乙方向甲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甲方首次购入的`医疗器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甲方备案使用。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卫生材料应按批次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或其它证明合格的证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和达州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备案书。

  五、乙方货到后,甲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包装破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六、甲方应具备贮存、保管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甲方保管、养护、使用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所供产品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事故以及经药检部门抽检不合格,其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九、因乙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造成甲方与患者产生纠纷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随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质量协议书3

  供方:

  需方:

  【第一条】总则

  1.供需双方本着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2.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需方与供方要共同遵守,在必要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第二条】供方质量责任

  1.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产品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

  a.双方签订的检验标准(具体检验标准根据供方提供的产品另行规定)

  b.需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c.需方提供的图纸

  d.其他补充要求

  如供方仅属于代理公司,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需按国家或原厂家的技术标准执行。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供方应对出厂或代理的产品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用打√的方法选取)

  (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3)供方的产品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方面应符合需方提供的图纸、封样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技术文件发生岐义时,解释权在需方质量检验部门。

  2.供方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1)供方需要改变产品的设计状态,如:改变技术参数、产品设计更新、改变设计方法等技术类更改时,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参数、使用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

  (2)供方需方改变产品的技术状态,如更换或新增重要设备、更换或新增模具、改变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生产工艺等,只要需方认为是重要更改,供方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3)供方对原材料应该进行严格的定点采购,并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必要时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对提供需方的物料进行标识。供方需要增加、更换分供方或委外加工时,必须先书面向需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分供方资料,经需方同意(必要时进行重新送样确认)后方可配套送货。如供方将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需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供方应予积极协助。如果第三方制造的产品无法达到需方技术要求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停止外委加工。

  3.供方在需方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1)供方提供的批量均为已在需方质量管理部门封过样的物料,批量供货在需方生产检验过程中,批次合格率应满足6个月内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80%;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90%。如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批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并经双方确认属供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需方有权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a.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应及时以电话通知供方,并提供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批次检验报告(按检验标准规定进行全检或抽检)或质量反馈信息单等书面文件给供方,供方应该1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需方有权整批退货,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供方应按不低于该批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如需方根据实际情况,将此批作为让步接收使用时,可通知供方将此批按降级处理,并扣除供方该批货款的1%~5%。

  b.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根据生产和市场的时间需求,必须及时投产而需要全数检验挑选,需方除将此批中的不合格品退回供方外,还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检验费。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需方应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

  c.如供方提供物料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批次合格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者无任何充分理由二次以上拖延供货,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需方有权减少供方的供货份额或终止合同,并取消供货资格。

  d.如因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需方的产成品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质量处理费用。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规处理。

  (2)质量整改:对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评审、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供方应该积极组织整改,并在需方要求的反馈时间内反馈纠正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向需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因供方对需方反馈的质量信息没有按要求答复或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罚100元。

  (3)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

  a.检验费(Ff):需方对整批中不合格品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应该抽样检验的而采取全数检验的方式)

  Ff=整批全数检验工时×20元/小时/人

  b.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半成品、成品内,由于供方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半成品、成品部分报废或全部报废,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全部的直接损失。

  c.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需方的成品内,并已交运至需方的客户处使用,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换货、返工,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所有运费、返工费);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货严重质量事故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部分间接损失。

  (4)质量赔偿的申诉

  需方通过采购部门将赔偿要求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后,如有异议,供方可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需方质量管理部申诉或7日内前来需方公司确认,否则视同默认。

  需方质量管理部收到供方的质量赔偿申诉书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内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并在7日内出具分析结果,同时通过采购部书面通知供方。

  如供方仍有异议,可先与需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可在双方协商后5日内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败诉方承担仲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需方质量责任

  1.采购文件:需方及时向供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技术及检验标准、图纸、技术更改通知等技术文件,并提供双方检验标准对比对的便利条件。

  2.确认: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工艺过程、检验控制及样件确认申请时,应及时组织确认。

  3.验收标准:由于需方技术更改而又未及时通知供方引起供方已生产的物料不符合要求时,需方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数量按照原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4.处罚: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的质量责任。

  5.信息渠道:需方应保证与供方的沟通渠道顺畅,对供方的整改要求、处罚与处理、通知信息均应以正式方式通知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供货责任

  1.对需方订货需求、需求变更及相关信息查询的评估及反馈: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订货信息、需求变更等信息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和反馈。如评估不能满足需求时,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需方反馈协商,否则视为同意执行。

  2.交货时间:供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交货。交货实际时间以供方货物实际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为准(指定地点一般为公司生产所在地,如供方不能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点而额外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供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货,供方应事先通知需方并征得同意。如无故拖延交期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应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

  3.交货数量: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的数量供货,随货附带“送货单”。

  4.交货及需方退费用:供方负责发货,运输、卸货到需方指定地点;供方负责不合格等原因被需方退货的物料的装货、运输,并承担风险。但供方可委托需方或第三方卸货,其费用由供方承担。

  5.包装防护及回收:供方负责对物料进行妥善的包装防护,供方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

  6.备料:如供方提供的物料为易损件(易损件指在运输和生产过程中受力后容易损坏,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误操作不容易恢复质量特性或质量稳定性较差的物料),供方在安排生产时除满足需求数量外,还必须按需求数量的一定百分比即正常损耗率进行生产和储备,当需方需要时提供给需方。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物料由供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损坏的物料由需方承担。超出正常合同中的供货数量的备品,需方将定期返回供方。

  7.送样:供方必须按需方“送样单”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样。供方送样时必须同时书面报价。供方送交的物料样品原则上是免费的,当物料样品金额较大时,经需方同意,可在物料样品确认合格后,同种物料第一份采购订单中与供方结算。

  8.终止合同通知:供方提出终止合同或停止供应某物料,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需方,否则,需方因此所受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9.信息披露:供方有责任向需方披露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信息。未经需方许可,供方不得披露知悉的需方及与需方合作的客户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10.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不能正常供货时,供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出现2个工作日之内及时通知需方,并在不可抗力情况出现起10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提供经过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事故证明,并得到需方确认。

  【第五条】需方的责任

  1.物料管理及确认:需方收到供方样品后,应及时进行确认。当确认不合格时,需方可要求供方重新送样或另选其他供方送样。当供方样品确认合格时,需方应将样品留样封存。

  2.变更通知:需方采购计划、采购文件等变更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3.信息披露:需方不得披露知悉的供方及与供方合作的分供方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供方私自改变产品的设计状态、技术状态、分供方及委托加工方等引发需方质量损失时,由供方承担所有损失,且向需方承担该部分产品货款2倍的违约责任。

  2.供方所供物料不合格批退时,如超出规定时间1个月仍未办理退货,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货款,并代供方作出相应处理,供方无权过问。

  3.进货物料在需方产品出厂前各环节发现零星不合格,由供方无条件负责更换;发生批量问题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发的需方过程费用;进货物料在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现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需方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4.因供方提供虚假资料而造成需方损失时,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1.当供、需双方认为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由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2.本协议未签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质量协议书4

  合同号: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_______),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尽快制定质量整改措施并实施,对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同一问题多次反馈仍无改善或经抽查产品问题严重合格率极低时,甲方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并就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熟悉甲方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工艺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注塑产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缩水、水纹线、胶屎、批峰、油污、顶白、粘膜、断镶件、喷油不均、喷油不到位、划伤、碰伤、拖伤等进行有效控制;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5、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的质量检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验情况

  1、抽样/送样方式:抽样送样

  2、检验类别:委托检验委托型式检验摸底试验合格证检验进网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动模试验

  二、检验项目及方法

  根据检验委托书中的指定项目进行检测。甲方同意乙方所选定的检测方法,并在检验前向乙方提交检验委托书,以确保检验工作的进行。修改后文内容要求准确表达原意,不得更改原本意思的前提下,采用不同措辞和语法结构进行改写。

  三、检验时间及地点

  检测时间由双方另定,检验地点在乙方所在地。

  四、检验费用

  检测费用共计:(大写_____元)。甲方在检验之前将检测费用汇至乙方账号。若因工作需要,乙方人员到甲方所在地的.出差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账号:____税号:_____开户行:_________

  五、其它事项

  1、若甲方所提供的被检设备存在指标不符合的情况,导致检验时间延长,乙方有权酌情收取附加费用。

  2、检验过程中,甲方要派专门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共同完成试验项目。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申诉电话:_____________

  4、附件:“检验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参考文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产品质量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团结协作,共同发展,明确责任,互惠互利和确保产品质量的原则,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1 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

  1.1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可信的质量保证,对乙方提供产品的生产、交付和服务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并确保其状态受控。确保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1.1.2 乙方要明确产品质量保证期和服务承诺,并承担产品质保期内的产品质量责任。

  1.1.3 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有在甲方和甲方的顾客处进行服务的义务。

  1.1.4 乙方须对甲方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处理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1.2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2.1 甲方有进行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权利。甲方的检验和试验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1.2.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馈乙方产品的如下信息:在甲方及甲方的顾客处发现的不合格信息。

  1.2.3 甲方有权就乙方不履行质量保证协议及其它质量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和考核。

  1.2.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减少乙方产品在甲方的市场份额(在下月的采购计划中实施,实物当月处理),降低乙方级别,直至取消供货合同:

  1.2.4.1同一产品连续5批中有2批被判为不合格(按GB/T2828:20xx);

  1.2.4.2 由于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产品出现质量事故,或导致甲方产品在甲方其它顾客处发生质量问题时;

  1.2.4.3 对甲方的产品质量信息,乙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时;

  1.2.4.4 连续三个月或年度被评为C级和C级以下的供应商。

  2 产品质量

  2.1 乙方应按甲方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图纸及甲方提出或认可的技术标准与要求组织生产。

  2.2 包装要求:乙方须采用甲方认可的包装物分批次包装其提供的产品,包装外表面适宜的地方应明确被包装物的名称、零件号、生产日期、数量、乙方名称与地址等内容。

  2.3 交付状态要求:

  2.3.1 乙方所提交的产品须有《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材质证明》,《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要注明零件号、零件名称、生产厂家、零件数量,须有乙方质量检验员签字、生产日期和检验/试验日期,并盖检验专用章。《检验合格报告》要按生产班次或分批次提供。乙方的《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的'格式须在甲方处备案。

  2.3.2 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证明单时,须随件提供当批产品的试验用试件一套。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证明单的内容必须是按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内容,由有资格的实验室提供,并盖实验室检验/试验专用章。不能提供周期性材料质量证明单的,可由甲方(或甲方委托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3.3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有适宜的标识,否则在甲方的不合格品处理和售后“三包”服务中,因厂家标识不明而造成误判时,后果自负。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地方,还须有可追溯性标识。产品《合格证》须每箱/盒/袋/架一证。

  2.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乙方须按ISO/9001:20xx或ISO/TS16949:20xx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以满足乙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

  2.5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满足甲方产品对其可靠性的要求。

  2.6 其它针对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由双方在签订技术开发协议时商定。

  3 产品检验

  3.1 检验项目:按照产品图纸、约定标准或甲方文件化的产品要求进行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3.2 接收准则:不论抽检样本为多少,乙方产品的出厂检验与甲方的进货检验阶段的接收准则均按“零缺陷”控制。当甲方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即可按拒收处理。

  3.3 检验争议的处理:当供需双方的检验结论不一致时,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以此为最终结论。如甲方错判、误判,甲方承担全部检验费用;若复检或重新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检验费用。

  3.4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对乙方产品进行拒收:

  3.4.1 产品不合格且在甲方不能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时;

  3.4.2 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时。

  4 产品质量赔偿与质量服务

  4.1 由乙方责任引起的甲方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内部损失的计算以甲方产品的转移价格为准,甲方的外部损失的计算以甲方产品在外部接收的索赔单为准。因乙方质量原因引起的甲方的质量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4.2 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时,能让步接收和降级使用的,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按甲方的程序办理手续后接收。不能让步接收和降级使用的,如需甲方返工/返修后让步接收或经100%检验后选用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返修及检验费用。甲方拒收的实物原则上返回乙方,但甲方要采取标识,防止再次流入甲方(当出现如下情况时,不合格品由甲方就地报废:供应商将已被判为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品交检时)。

  4.3 质量服务:对因乙方产品质量责任引起的不合格品损失(废品损失、停工损失、质量索赔费用等),由甲方开具相应的票据,乙方进行会签,甲方财务部凭已会签的票据办理赔偿手续。当乙方不能及时在指定日期前(五个工作日内)正式会签/回复的,视同默认会签,若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如甲方错判、误判,甲方承担全部裁决费用;若裁决确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裁决费用。突发性质量问题,需要乙方到现场服务的,乙方接到信息反馈后,必需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给予答复并须及时服务。

  5 停工损失、工时损失、废品损失的计算与赔偿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停产时,停产时间的计算以甲方生产部门的停工单为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实行500元-10000元/次的索赔。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的甲方生产过程中的停工由甲方根据情况确定乙方承担的相应责任。

  6 违约责任及考核:

  6.1本协议一经签订,在供需双方间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了此质量保证协议,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6.2 对因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赔偿金,甲方先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取。

  7 附款

  7.1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执行,在双方合作期间长期有效,若一方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产生的纠纷,经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7.3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存一份。

  甲 方: (甲方印章) 乙 方:(乙方印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产品质量协议书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LG FR500全新阻燃ABS),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尽快制定质量整改措施并实施,对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同一问题多次反馈仍无改善或经抽查产品问题严重合格率极低时,甲方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并就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熟悉甲方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工艺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注塑产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缩水、水纹线、胶屎、批峰、油污、顶白、粘膜、断镶件、喷油不均、喷油不到位、划伤、碰伤、拖伤等进行有效控制;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五、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六、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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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协议书8

  甲方(农产品批发市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发商、经营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

  甲方(农产品批发市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发商、经营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治理。

  第二条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

  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乙方对每批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应当具有原产地证实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不能提交农产品原产地证实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的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市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

  (二)若抽检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异常,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出售与转移,并先行封存;

  (三)若复检后,确认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超标,由甲方监督乙方自行将其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乙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有害物残留超标,发现首次,甲方将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场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发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休业整顿,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场内经营资格并责成退市,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若对市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治理部门投诉。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

  第六条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

  第七条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乙方经销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

  (一)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实或检测报告,乙方不让检测的;

  (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

  第九条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宣布或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信息记入档案并对外宣布。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被记录的信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产品质量协议书9

  甲方(农产品批发市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发商、经营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条 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

  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食用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 乙方对每批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购货凭证或者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 不能提交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购货凭证或者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市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

  (二)若抽检乙方销售食用农产品有害物残留异常,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出售与转移,并先行封存;

  (三)若复检后,确认乙方销售食用农产品有害物残留超标,由甲方监督乙方自行将其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乙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有害物残留超标,发现首次,甲方将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场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发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休业整顿,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场内经营资格并责成退市,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若对市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条 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

  第六条 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

  第七条 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经销食用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

  (一)食用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明或检测报告、购货凭证,乙方不让检测的;

  (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

  第九条 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信息记入档案并对外公布。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被记录的信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产品质量协议书10

  以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规本着诚实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需方从供方采购的材料、零件、单元或商品(以下简称订购产品)有关供方质量保证签订如下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一条 目的

  供方向需方交纳的全部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的制造、组装(以下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机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满足品质要求的订购产品。

  第二条 质量要求规定

   1、供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需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需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供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需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需方企业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

  2、有关订购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供方制造订购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确认,质量要求等变更时也必须确认。

  (1)由需方做成,正式交给供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含需方委托供方做成之图纸、规格书、样品等,以下称采购标准)。

  (2)由供方做成,需方书面确认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标准)。

  3、供方向需方交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向供方订货时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第三条 遵守法律、法规等

  1、供方须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等规定。

  2、供方从需方正式接收的采购标准,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前项安全规定等时,要立即向需方报告、协商。

  第四条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 供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9000XX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服务。

  2、 供方有责任让其子供应商建立和维持一个有可比性的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供方从其子供应商处购买的或外加工的零部件中没有不合格品。

  (1)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提供证明文件,表明供方自己已经确认了其子供应商所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供方子供应商的产品或零部件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给需方提供机会对其子供应商进行审核。

  (3)对于供方重要的子供应商,需方有权要求对该子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要求达到需方的标准。

  3、供方允许需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方法是否达到需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或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

  4、供方允许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供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需方接受。

  5、需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供方。如果需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供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四个星期)执行,并将结果反馈需方。

  6、供方指定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及经营的负责人,根据需方要求,事先向需方提交书面资料。负责人变更时,要通知需方。

  第五条 生产质量保证文件的准备和整理

   1、 供方须提供其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2、 供方须提供订购产品的物性表、ROHS、FDA、REACH、PAHS或食品卫生认证。

  3、 需方要求供应商填写的《符合ROHS声明》、《生产商、经销商考核调查表》、《供应商档案》、《供应商守则》等资料。

  4、 关于订购产品,供方做成制造工序中具体标明的制造管理项目特性、标准等的管理工程图。

  5、 供方做成明确表示操作顺序、方法条件、注意事项及使用设备、工具夹具、计量计测器等的作业指示书并以此为基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内容全面指示。

  6、 需方要求供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供方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供方保证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料完全符合该订购产品质量要求,有充分的质量保证。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在给需方交货的同时,将其子供应商的质量证明交给需方。

  3、供方用于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物料,如由需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需方指定第三方采购,其制成订购产品的质量全部由供方保证。

  第七条 设备、模具、工装工具等的准备及管理

   1、供方准备为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机械、模具、工装、夹具、计测器、试验机等(以下称制造设备), 为充分保证质量须进行必要的精确度的维护管理。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时,要将供方可进行的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制造设备精确度管理书面提交给需方。

  第八条 供方外协厂的管理

  1、供方不允许将订购产品的制造全部委托或承包给第三者(以下称供方外协厂),供方可将订购产品制造的一部分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但以采购标准为基准的订购产品生产的一部分,供方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时,必须事先向需方申请并取得需方的认可。

  2、供方外协厂制造的订购产品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对需方负有全部责任。

  3、供方为了确保质量,在供方外协厂也要确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制,对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事实状况进行检查等。

  4、需方以及使用订购产品的用户当中,需方指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必要对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确认时,供方应切实联络其外协厂,同时协助他们顺利进入供方外协厂进行该检查。

  5、需方认为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需要改善,与供方协商并通过供方积极与外协厂寻求改善办法。

  6、若供方完全不从事生产而专门进行第三方产品代理经营活动,由供方对订购产品质量全部向需方负责。

  第九条 订购产品的外形和包装等

   1、为防止质量劣化,对所交货物之外形、捆包、打带、拖盘及运输方式等,要采取充分而必要的'保护措施。

  2、需方根据需要经过与供方协商,可决定供方所制订购产品之外形、数量、包装方法、规格书及运输方法等,而且供方在变更以上内容时,须事先得到需方的承认。

  第十条 制造过程检查、成品检查

   为确保订购产品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在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或出货时,要实施必要检查。但需方要求时,供方与需方研究决定该检查基准的全部或一部分内容。

  第十一条 提交检验记录单、管理质量记录

  1、 应需方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交实际的出货检查等记录单,其详细内容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

  2、 供方有订购产品的检查、试验等结果的记录,至少要在作为文件保存要求的执行期限内妥善保管,应需方要求,允许需方阅览或向需方提交其副本。

  第十二条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为使订购产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供方应根据供需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第十三条 验收检查

   1、供方所交全部订购产品皆以满足质量要求为前提,需方可实施免检采购。

  2、与前项规定无关,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根据另行规定的检查期间及基准可实施对订购产品的抽检或全检等验收检查(以下称验收检查)。

  3、验收检查不合格时,需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向需方交纳替代品或按需方指示进行处理。需方有权直接整批退货、挑选使用、让步接收或加工维修使用。对于直接退货的,供方应包换合格品;对于挑选使用的,从次月货款中直接扣除不合格产品相应货款,同时供方要承担挑选所产生的费用;对于挑选使用不足需方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根据订单数量补足;对于让步接收,则按质论价;对于需要加工或维修后才能使用的,一切加工或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在此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和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4、非第一次验收合格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的见证性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需方带来的停产、欠产,进而影响需方生产订单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四条 样品检查

   1、供方按新规定向需方交货或根据第十八条及第二十条设计、制造条件等变更后初次向需方交货前,按供需双方另行协议的规定,供方将该订购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将该批样品制造的全数、全项检查报告附上(如果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到模具,则检验报告还应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艺参数检验项目)。

  2、为保证供方新订购产品批量质量,在供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需方收到供方样品时,按与供方协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对订购产品样品实施检查、试验(以下称样品检查)并将其结果通知供方。

  3、供方按第1项向需方交纳样品后,所有订购产品样品检查合格后才能着手生产,但得到需方特别承认时,可在样品检查合格之前开始生产。

  4、订购产品样品不合格时,采用第十三条第3项、第4项规定。

  第十五条 限度样本封样

  1、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的数值等,不能明确用官能检查判断的检查项目的,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或供方作限度样本封样,并取得对方认可。

  2、限度样本封样由需方和供方分别保管,在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供需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或改变。

  第十六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

   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购产品的等值金额,如果是预付款,需方有权要求还款。需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货物或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2、 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供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供方承担。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需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需方检验合格的,需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如需方对不合格品作出筛选处理时,供方需付筛选的人工费。如需方要求退货时,供方在接到需方退货通知后,需方所在地供方2天内、本省供方3天内,外省供方7天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需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供方仍未办理退货,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供方作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需方。当月至少取消供方一次付款资格。

  4、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经供方申请,需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需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需方的折价。

  第十七条 设计、制造条件变更的联络

   1、供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订购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需方的批准,尤其是在下列项下变更时,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需方取得需方认可。否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需方认可,对订购产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1)设计变更:给需方交货开始后,订购产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2)新造、更新、改修模具:制造订购产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3)变更制造方法:订购产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业和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4)制造场所、供方外协厂变更:制造订购产品的供方工厂或供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供方工厂时)

  (5)资材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2、需方由于自身理由,有必要对订购产品实施第1项下所列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供方,供需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其中涉及到需方订购产品第1项第(1)、(2)、(3)之一变更时,供方必须提前获取需方开发部门的正式书面文件。

  3、供方对订购产品所做的改动,包括第1项和第2项的改动,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备好相关文件,在需方请求时向需方提交一份,同时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由需方验证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购产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需方认可,供方仍需按原先生产参数提供产品。

  第十八条 质量异常的联络

  1、明显地不可能达到已订协议项下的例如质量特性、期限、发货数量等要求,设计或制造工程不合格,预期或已发生了与质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质量异常时,供方立即与需方书面联络,供方还应在发货后将这些已知的变化情况通知需方。为了能迅速解决问题,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实际情况。

  2、需方在收货、检验、制造、使用中及在市场流通中,发现与质量要求不符及质量异常时,立即与供方书面联络。

  第十九条 原因调查及防止再发生等对策

  1、前条质量异常一经发现,供方立即调查其原因,并向需方提交其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同时决定防止再发生的必要对策,得到需方认可后实施。

  2、需方针对前条质量异常原因有必要进行调查及实行对策时,供方要积极配合。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责任

  1、经需方确认,质量问题确属供方责任造成的,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即时进行整改,提高后续供应之产品质量;以供方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需方有权视情况或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下单或取消其供应资格。

  2、此条涉及损失赔偿责任以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中的质量责任条款为准。

  第二十一条 修理备件的供应

  1、需方向供方购订购产品期间至使用订购产品生产制造结束、中止等,或订购产品因销售结束、中止,需方不再向供方订购产品止,需方对该制品或对需要订购产品的厂商负有供应修理零件义务期间,供方遵守需方要求,向需方免费(3年之内)或有偿(3年之后)供应订购产品或零件。其详情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需方收货3年内若发现订购产品有瑕疵,且累计不良达到2%的,供方须向需方完全免费提供该订购产品或零件作为需方备件,直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3、需方每十年须更换备件,供方有责任在常规供货后十年内提供所述备件。供方在得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第二十二条 专家交流

  供方有责任推进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标,根据现状制定改善计划并以此为推进目标,供方最长不超过每季度一次派质量技术专家到需方现场,就订购产品的质量改善目标和解决方案驻厂交流,具体派驻人员、交流频次及驻厂时间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备忘录

  本协议签订后,供需双方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做成书面备忘录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执行。

产品质量协议书11

  合同号:xxxxx

  签订时间:xxx年x月x号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lgfr500全新阻燃abs),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尽快制定质量整改措施并实施,对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同一问题多次反馈仍无改善或经抽查产品问题严重合格率极低时,甲方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并就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熟悉甲方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工艺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注塑产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缩水、水纹线、胶屎、批峰、油污、顶白、粘膜、断镶件、喷油不均、喷油不到位、划伤、碰伤、拖伤等进行有效控制;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5、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质量协议书12

  合同条款:

  1 产品包装(双瓦楞外箱,中盒,内盒,塑料袋子等)必须符合出口包装要求,产品及包装物上的印字须严格按照需方的规定,不能有任何显示供方信息或非需方要求的文字和符号,图案。

  2 产品要求:保证产品的尺寸,外观,颜色,材料,使用功能等与确认过的样品一致。 3 运输要求:运费由供方负责,供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点,办理托运,进仓时应随附货运单,进仓单,以便办理中转和入库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或带来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4 交货时间: ,因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索赔,退货等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5 需方的任何熟练清点或验货,并不代表需方的最终确认

  6 开票,付款:需方货物出运后两周内通知供方开票资料,需方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款。 7 寄发票时,请随附上发票相应的采购合同,接货方签字确认凭据或进仓资料。

  8 对包装零头箱,应在此包装物上做记号,以示区别

  9 同一合同两次检验均不符合合同要求,第2次及以后的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

  10 与本合同有关的传真,电报,信函都是本合同的补充及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 执行;本合同签定地点:福州;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验货标准:

  A电子产品:

  1 包装要求:所有包装物必须按客户的要求,标准。

  2 功能要求:必须保证产品都要通电,插头插座能够插又不能松动,灯座能旋进又不容易松动,开关按键能够正常开关

  3 安装要求:必须保证产品的大小,长度与要求一致,安装螺丝孔大小和中心距与要求一致 4 材料要求:必须保证产品的配件齐全,材料的材质,厚度与要求一致:塑胶类:PC,ABS,PP,PE等,金属类:铜,铁,铝,镀铜,镀镍,镀银,铜包钢,铜包铝等,是正料还是回收料。

  5 外观要求:比保证产品材料的颜色与要求一致,不能有色差,产品无破损,无裂痕,无毛刺。 产品显示的参数与要求一致,如型号,额定电压,电流,电阻,功率等

  6 其他要求:

  B 光源产品

  C 灯具产品

  D LED产品

  E 瓷砖

  1 包装要求:所有包装物必须按客户的要求,标准。

  2 外观要求:必须无色差别,跟样品图案,颜色一致,产品无破损,无裂痕,无针洞,无杂点

  3 材料要求:透水还是不透水,吸水率

  4 规格要求:产品规格,厚度要与要求一致

  5 技术参数要求:断裂模数,破坏强度,耐磨力,耐酸碱性,莫式硬度,弯曲度,光泽度,

  耐急热急冷。

  F 密胺餐具

产品质量协议书13

  编号:

  甲方:

  乙方:

  一、目的: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满足甲方的最终产品需求,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发生,对产品质量责任进行合理划分,特签订本协议。

  二、质量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企业内控标准。

  3.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的原厂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乙方公章或质量专用章(红章)。

  4.乙方的'产品包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包装必须有清晰的标识,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型号、批号、数量等。

  5.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不能有破损、玷污,发运过程不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

  6.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如上游原材料,生产工艺、厂房、设备和主要技术等)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和供货。

  7.乙方保证百分之百的及时供货能力。

  8.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不能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

  三、乙方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法定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法定资质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红章。

  四、甲方义务: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入库验收,凭原厂检验报告书及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

  五、质量责任

  1.甲方对乙方产品进行入库验收时出现质量要求不合格情况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批产品

  2.产品有效期内发生因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在生产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属乙方原因的不合格品,或经甲乙双方检验或权威检测机构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须为产品提供符合规定的储存条件,因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

  六、质量记录

  由于乙方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甲方产品的最终质量,所以乙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生产工艺和控制方法,对其产品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并保存必要的质量记录资料(工艺卡、原材料购进证明、检验记录、生产过程参数记录等),以便甲方进行现场核查。

  六、其他

  1.质量问题发生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发生的问题提

  出积极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

  2.本协议适用于合同购销、电话购销、书面购销等方式的购销活动。

  3.本协议仅限于签订购货合同等购销活动时使用,双方一致同意将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所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产品质量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环保认证。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一、实施产品认证范围及依据的标准

  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范围为_________,开展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为_________。

  二、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基本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抽样检测;

  3.现场检查;

  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5.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始终遵守认证计划安排的有关规定;

  (2)为了进行评价,需要做出必要的安排。这些安排包括检查文件、查阅所有区域的记录(包括内部审核报告)以及确定所需人员(如检验员、检查员、评定员、监督员等)。同时,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投诉处理规定。

  (3)仅允许在获准认证的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认证标志;

  (4)在使用产品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不得做出使乙方认为可能误导或未经授权的声明;

  (5)如果证书被暂停或者撤销,甲方需要立即停止使用认证内容进行广告宣传。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所有已经颁发的认证文件和标志。

  (6)认证仅用于表明获准认证的产品符合特定标准;

  (7)确保不采用误导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认证证书和报告;

  (8)在传播媒体中,对产品认证内容的引用应符合乙方的要求;

  (9)按时付清认证的有关费用。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标准和有关认证程序的要求,客观、公正地为甲方申请的产品提供认证服务;

  (2)按照认证活动计划,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认证费用后,立即进行各阶段的认证工作并保证工作的质量;

  (3)在认证过程中,乙方提出的要求应该明确具体,不应造成甲方产品理解上的歧义。

  (4)保守甲方的技术、经营管理和秘密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费用

  1.乙方按有关认证收费标准和甲方实际申请产品认证时发生的项目收取认证费用。

  2.甲方应交纳的认证费用。

  合同金额为:_________

  具体收费项目以本中心报价单(编号:_________)为准。

  3.在认证过程中,若需要进行再次检测或现场重新检查,则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4.监督检查和管理年金费用,甲方应在每年的监督检查之前向乙方支付。

  5.乙方认证某一阶段活动正常开始之后,若甲方提出活动中止,乙方不退回该阶段费用。

  6.认证人员为履行本合同到甲方所在地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1.乙方对认证结论的准确性负责;

  2.乙方对甲方产品的认证不能减轻甲方对产品环保及质量的责任;

  3.若因甲方的原因,影响认证计划的`正常进行,并造成费用增加,其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因乙方执行认证计划失误造成的费用增加,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了认证计划的正常进行,导致额外费用增加。针对这部分费用增加的问题,我们需要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找到一种解决方案。

  六、有关争议解决及违约处理

  1.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应首先进行双方协商以寻求解决办法。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该机构将会对争议进行仲裁,并给予公正的结果。

  2.如果合同双方中的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导致了另一方的损失,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赔偿或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解释权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产品质量协议书15

  甲 方:深圳市________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厂

  地 址: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

  和不断提高,特签订本协议:

  一、产品供货交期:

  1、产品交期:淡季交期 7 天, 旺季交期 15 天

  2、交期延误处理办法:乙方接到订单两天内回复交期,并严格按交期执行,如出现特殊问题必须提 前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如有再三延误交期严重影响甲方生产和销售的根据实际情况 给予相应处罚

  二、物料验收规则

  1. 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验收标准或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图纸、样品、出厂检验标准、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标准。符合即视为合格。

  2. 验收方法:按国家标准GB2828-87标准一般检查水平Ⅱ方案抽样检查,甲方根据产品质量稳定情况,可采取正常、加严、放宽抽样方法。

  3. 包装要求:内包装:标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检验员印章、物料编号或批号、生产日期。外包装:箱体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日期、生产厂家和甲方物料编号。

  4. 乙方交付时,必须提供该批物料的《出厂检验报告》给甲方。如果检验报告存在欺骗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必须保证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有发生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开具送货单(必须加盖公司章),上面必须注明物料的送货日期、订单号码、物料编 码,项目名称,物料名称,物料规格,交货数量,颜色,以确保货物的可追踪性,否则我司有权 拒绝收货。

  三、产品检验

  1. 甲方可根据甲方的检验程序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检验。

  2. 检验使用仪器、仪表、设备和夹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标准。

  3. 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将乙方的有关产品委托给第三方、或去乙方现场检验;对权威部门检验结果,乙方应当接受。

  四、原材料控制

  1.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当甲方要求产品所用的原材料须认定和定点供货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主要原材料定点供应厂家清单》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拒绝付款。

  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原材料实行严格的批次管理制度。严禁使用超保质期原材料,若甲方有周期实验和可靠性试验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定点采购,否则,甲方有权按本条第1款执行。

  3. 乙方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查,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检查的原始记录和供应商档案,如乙方不具 备某项材料进货检查条件时,应建立委托检查制度和质量档案。

  4. 乙方应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法的批次管理制度,超期物料严禁使用。

  5.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针对上述条款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不符合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者根据情况单方解除合同。

  五、生产控制

  1. 乙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订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

  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和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 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 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 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 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认可后,如在生产过程中对材料、关键辅料、生产工艺进行更改,或其它的更改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需要事前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和认可。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

  六、质量控制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监督,并进行必要的考核,如乙方执行不符或不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

  1.乙方应对库存三个月以上的产品按正常程序进行重新检验。凡有超过三个月的产品,未经甲方认可,甲方视为不合格品处理。

  2.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后,在正常室温贮存条件下,贮存有效期半年,在此期间,产品应保证原有的 质量、性能指标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3. 乙方应保证尽量不发生混料和少料事故,出现少数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补予甲方。

  七、4M变更控制

  1. 乙方经甲方认可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料、技术指标等。若确需进行4M变更时,必须在更改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乙方本厂或中立机构的检验报告和样品 等资料交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供货。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供货,由 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退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2. 更改生效的方案,双方应纳入有关文件进行管理。

  八、质量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甲方认可的样板、《样品承认书》的要求,同时也须符合该产品所适用的行业通用标准的要求。为保证甲乙双方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的统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验 手段进行评估。

  2.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要求包装产品,包装必须达到防振、防潮、防静电效果,内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内容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包装要求的产品进行拒收。

  3. 经甲方检验不合格批退、市场返退等须经乙方返修加工后重新使用的产品,在乙方完成返修加工,重新提交时,须单独组批,并在外包装箱和送货单上注明“返工品”。《出货检验报告》详细注明 原不合格项及返工检验方法。

  4.甲方对乙方的交货进行来料检验,出现不合格批次时,甲方应出具来料检验报告或同不合格品反馈给乙方。

  5.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批次,甲方应发出<<质量信息反馈报告>>或同不合格品给乙方。

  6.甲方对乙方产品在售后发现物料质量异常,甲方应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报告>>给乙方,必要时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反馈信息后必须立即组织分析和处理,并在24小时内给出一个处理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给出对策处理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接收检验时,如果出现不合格品的退货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货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应立即对不合格内容进行核实,并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处 理方案及对策报我司,需拉回处理的物料应在1个工作日内拉走,否则,在甲方库存存放时间超 过二个工作日,甲方将作报废品处理,不对此批货品进行对帐和付款。

  9.甲方每年对乙方的质量状况作综合性质量评价意见。甲、乙双方应有专人负责对质量信息进行处理。

  九、质量监督

  1. 对甲方在生产线、产品售后发现乙方供应材料有质量问题,并需要近一步确认性质时,将对货质量进行抽样试验,如试验结果证实确实有质量问题,该试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 甲方不定期到乙方考察质量保证体系。如甲方需要,乙方应配合有关的质量控制改进意见,乙方应尽快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实施结果提交甲方确认。

  3. 甲方每半年对乙方进行一次综合性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批次合格率、合同履约率、售后服务、开发能力等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乙方分为A、B、C三类,低于C类的供方,取消其供货资 格。

  十、不合格来料处理

  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如有不合格品,甲方应保存不合格实物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一天之内立即进行核实或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乙方应回 复相关意见,不回复者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甲方并对此视为乙方对问题处理能力不足、 技术质量反馈不及时需重新考核乙方。

  2. 来料中批量不合格品,原则上整批退回乙方,对于甲方需要使用的特采急用物料,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地点进行特采处理加工,然后提供给甲方进行第二次交验,特采处理原则上 应由乙方完成,乙方可委托甲方处理,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工时收取费用。

  3. 对于经甲方入厂检验合格的物料,在正常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内,半年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周期实验和可靠性监控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产品的周期试验及可靠性试验,并定期向甲方提交报告,逾期不提供报告甲方有权退货或超差接收.

  2.乙方一旦发现送交甲方的产品存在可靠性质量的任何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一起制定补救措施,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下,质量保证期为1年。

  4. 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是易爆、易燃的危险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报告及贮存方法,防范措施等。

  5.在保质期内,如因乙方提供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如着火、人身伤亡等),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赔偿条款

  1. 由于乙方的物料原因造成甲方在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赔偿金额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赔偿的支付方式由甲在货款中扣除或以现金交甲方财务部或以双方协商其他方式。

  3. 有下列情况者,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

  A 、因交验不合格,需要由甲方进行全检筛选或补充加工,乙方承担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甲方出具用工成本及材料成本为准。

  B 、因检验不合格,甲方因紧急情况让步接受的物料,每月不得超过2批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此批物料货款的5~10%作为品质违约金。

  C 、配套产品因原材料变更或质量存在缺陷,造成甲方生产线停工或产品的返修,乙方应补充甲方需要的合格品,并承担误工费用和其它材料损失费用,并根据质量损失的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

  3~5倍的罚款。处罚原则为:工人加班费为30元/人/小时、生产线停线费=停线的总工作时间 *单位时间生产全部产品的毛利。(可以双方协商)

  E 、 因产品质量问题从市场上的返品,由乙方负责更换或双方协商解决。

  F 、本协议有约定的赔偿及处罚可同时执行。

  十三、交期管理

  1. 交期是供应商服务质量中重要的一环,甲乙双方商定的交期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果发生变更,应及时地通知另外一方,如超过一天交货,甲方有权推迟付款或者每推迟一天交货扣减此批货物价 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多不高于10%.

  2. 如果因乙方交期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原则上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除外)

  十四、其他

  1. 本协议从双方代表签订日起生效。直到双方同意解除此协议或重新签订新协议时失效。自协议生效起,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违约方按协议书的规定和要求做出损失赔偿。

  2. 本协议书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必要补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书为准。

  3.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技有限公司 ____

  乙方: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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