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11-26 10:00:21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有助于增强我们的市场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我们该怎么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电吹风及其它伪劣电器产品以及煤油炉、液化气炉等违禁液、气加热器具。

  2、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布置电线。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3、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使用蚊香须摆放于安全处。

  第二条 严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返回自己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人员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第三条 严禁学生到正规游泳场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条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报学院、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严禁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第五条 晚上返回宿舍须结伴而行。严禁攀爬围墙、铁门。

  第六条 严禁学生酗酒、寻衅滋事、斗殴、打群架。

  第七条 购买电脑的同学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且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第八条 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健康证等不卫生场所购买、食用食物。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以上条例特此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纪保委员为副组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各寝室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处理小组。班长负责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某一时段的安全工作。如:体育委员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财产安全电器安全工作;纪保委员负责课前点名及课堂教学安全工作;学习委员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及汇总班级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寝室长负责各寝室的财产,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附: 级 班

  责任人签名

  班长 纪保委员

  生活委员 学习委员

  生活委员 体育委员

  各寝室长

  年 月 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2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学生、幼儿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过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自行到学校(幼儿园);

  12、严格遵守学校(幼儿园)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4、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幼儿园)内,更不能在学校(幼儿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的无责范围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

  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幼儿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0、在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校(幼儿园)(盖章)

  班级教师签字:年月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3

  为确保您的孩子在家和学校的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仙阳中心小学特此与您(孩子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孩子的.校外监护责任。

  2、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须由家长陪同。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安全。

  3、教育孩子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不合格车辆。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更不要骑电动车上街。

  4、教育孩子不到网吧、游戏机厅。

  5、教育孩子严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边、水库等水域游玩。严禁进行不安全的游戏。

  6、教育孩子安全用电;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严禁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严禁玩火。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纪律,明确由于不遵守课堂纪律,不遵守校纪校规而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课间不文明活动追逐打闹等产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伤害责任学生及家长负责。

  9、教育学生注意上、放学的交通安全。按规定时间上、下学,路上的安全由家长负责,教育学生不在校外大闹、逗留,按时回家。

  10、严防一切伤亡事故,确保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的向学校汇报。

  望家长带领孩子认真学习此责任书,并要求孩子讲责任书具体内容说给家长听。家长签字后让孩子带回学校。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相关安全责任条款。我承诺认真履行家长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会经常对孩子进行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暴力、防踩踏及交通安全教育,也会常常对孩子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拒绝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经常教给孩子一些交通安全常识,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xx中心小学(学校盖章 )

  年级: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4

  各位家长:

  我校教学楼校建工程已开工并有序进行,为有效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现将父母、学校保护学生安全应尽的责任告知您,请您和学校积极配合,认真负责,确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强化他们的安全法制意识,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订立校建期间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安全要求

  1、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法制纪律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安全制度。

  2、学生要高度重视个人人身安全,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人人想安全,人人讲安全”。

  3、严禁学生靠近安全禁区,远离危险地带以及建筑工地周围的.安全护拦和安全警界线。

  4、严禁进入施工场地,不得在施工场地边缘逗留、观看、玩耍、游戏,更不得攀爬沙堆、石堆和其它材料堆。

  5、学生课间休息或活动,必须在划定区域活动,不得到校园禁区地方游戏、玩耍。且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事物,提防拉料车辆以及建筑设施发生故障引发的事故伤害。

  6、学生在学校或上学、回家途中,不得围观、追尾、攀爬建筑工地的拉料车辆等建筑设施。

  7、在校期间,一定按照学校设置的安全通道行走,看清警示标志,远离防护网,远离施工现场。

  8、涉及集体活动带队路过施工区域附近,队伍要整齐,不大声喧哗,防高空坠物、防路面障碍、防施工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要慎重经过。

  9、室外课,必须在班级前集合队伍,听从跟队护导老师的指挥,有序行进。

  10、严禁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私自来校玩耍。

  若学生不遵守以上之要求,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事故,责任自负。

  二、温馨提醒家长:

  1、要按照“学生安全要求”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严格遵守。

  2、要经常性地和学校、老师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社会、学校的表现,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教育。望家长切记切记!

  学生家长签字盖章: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大夼中心初级中学

  XX.9.22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5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家长要教育学生做到如下要求: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加强铁路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十不”:一是不翻越铁路栅栏,二是不上铁道,三是不在铁路沿线滞留、行走、玩耍,四是不在铁路站场逗留,五是不破坏铁路沿线绿化植物,六是不在铁轨上摆设障碍物,七是不用石头等物击打列车,八是不拆卸、损毁铁路设施设备,九是不偷盗铁路器材和运输物资,十是不扒乘列车。

  2、遵守公共秩序,文明乘车,主动让座。不坐无证车辆,注意乘车安全。

  3、不得到水库、河边、池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滑冰。

  4、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5、不要玩火,以免发生火灾。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6、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7、不随身携带火种,不玩火,不随便燃放鞭炮,注意消防安全,不玩容易造成他人伤害的玩具与弹弓、弓箭、管制刀具等。

  8、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钱财及物品,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

  9、禁止到游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10、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到校,不得提前在学校周围游荡;按时回家,不得随便在外逗留。

  家长朋友,为了您孩子的安全与幸福,请将孩子的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父亲(母亲)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诸城经济开发区向阳小学

  20xx年2月12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6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 4)驾驶员酒后驾驶。

  (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级:

  姓名:

  班主任签字:

  20xx年x月x日

  附:跟车教师负责的站点:张英老师:(小冲、刘湖、郑王家、范湖、齐湾、砖厂、大桥1-3队、7队),肖老师:(姚山、闫坡、刘湖北、郑王家、大冲、大桥4-6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7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宿舍未经学校允许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伤害)

  7、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xxx

  班主任签字:xxx

  学校负责人签字:xxx

  麻武乡中心小学

  xx年8月28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8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给孩子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责任

  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一切隐患。全校教工及全体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配合交警部门对运载学生的车辆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排队回家。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上、下学。

  将在学校学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传达给家长,请他们对自己在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教育。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老师予以监督。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家长要认真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戏闹。上学、放学要戴好安全帽,放学必须站好路队,中途不准散队、购物、串门、并排走,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家长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登记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家长评语大全12:本学期无论学习,生活都有很大的进步,但是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在英语比赛中失败了,但我们看到了你的努力,而且吸取经验和教训。希望能在下学年中争取更大的进步。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2.在接送时,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3.不要乘坐三轮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及车况很差的客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6.家长合租车辆接送车辆时,家长要和司机签订协议。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学生树立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

  学校(公章)

  班主任签名:xx

  家长签名:xx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9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六)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

  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消防安全

  1、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光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3)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3)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4)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5)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宿舍要关断所有电源;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及宿舍;不得使用电热毯;不得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燃器具;住校学生夜间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6)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电话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7)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三)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

  (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的学生自行回家,学校不再管理。对于通校生(每天往返于学校的非住校学生),学生自己回家,学校不再管理。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如: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4)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5)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3、学生方面:

  保证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坚决不允许驾驶所有机动车,凡教育不听,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负责。

  (四)集体活动安全

  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

  中,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五)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六)治安安全

  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进校园。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注:此责任书交予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按手印,如学生自行签名按手印,一切后果自负。

  学校(盖章):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

  学生:

  日期: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10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贵州省《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学生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私自带管制刀具到校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私自下河、沟、塘、水库等危险地带溺水死亡的';玩危险游戏导致自身伤害及他人人身伤害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或造成他人和自身伤害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学年。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或摁手印):

  xx寨民族小学(盖章)

  20xx年3月 18 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11

  一、车辆要求。通勤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

  二、驾驶人要求。通勤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严禁聘用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通勤车接送学生。

  三、通勤车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学生安全管理,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司机要严格执行交通规则,不准酒后驾车,车辆要急时检修,保证教师的乘车安全。

  五、如由于是司机违章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则由司机负完全责任。

  六、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七、行车路线:亮兵――亮兵八队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学生签字:xxx

  班主任签字:xxxx

  家长签字:xxx

学校:xxx

  20xx年XX月X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12

家长同志: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方面

  1、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禁止让学生操作机械化电气化农具,禁止让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乘坐农用三轮车或无证照车辆。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禁止在野外烧荒,林区生火。禁止私拆家用电器,拆解电源开关。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沟渠塘坝崖畔玩耍,禁止采食不了解的花草。

  5、夏天将至,教育学生不到沟渠、塘坝、水井、崖畔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建筑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单独外出远行。

  6、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在外游荡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8、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学校护送路段之外放学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9、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XXXXX小学

班主任签名:

  20xx年8月25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13

  一、学校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学生吃零食的规定,要求学生不带零食,不买零食,不吃零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以及“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二、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不准随便出校门,因故非外出的,必须要有班主任亲笔所批的假条,严禁学生在中午、课外活动、晚饭期间、晚上就寝、课间等时间段外出购买零食。

  三、要求学生文明就餐。三餐期间必须排队有序打饭,严禁下课铃响后快速飞跑、排队拥挤,甚至插队,防止烫伤事故的发生。

  四、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有关本班学生吃零食和就餐等方面的所有安全责任归本班班主任负责,与学校无关。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存档一份,班主任保存一份,教室内张贴学习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长期有效。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14

  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我们带着对暑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学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本学期我校仍以学生安全为首要工作,安排两名教师全程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及在车上管理学生。结合我校乘车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明德小学乘车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确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1、如有接送站点变更必须到学校说明后方可变更,不允许今天乘车明天不乘车,要么一学期乘车或不乘车,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必须和以下跟车老师联系同时给班主任请假。

  2、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时间按时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3、如果学生迟于规定时间到达站点,请家长亲自带学生到校上课。

  4、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请家长直接找跟车教师和班主任协商。

  5、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到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6、学生上、下车不得拥挤,按秩序上下、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7、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本学期不能再乘车。

  附:跟车教师负责的站点:张英老师:(小冲、刘湖、郑王家、范湖、齐湾、砖厂、大桥1-3队、7队),肖老师:(姚山、闫坡、刘湖北、郑王家、大冲、大桥4-6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20xx年9月1日

学生在学校安全责任书15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宿舍未经学校允许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伤害)

  7、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麻武乡中心小学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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