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

时间:2023-09-27 10:31: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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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1

  当我真正拜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也明白了什么才叫大家。大家是什么?费孝通先生给了我答案,大家就是用平铺直叙的简单直白的语言来讲述高深专业的专业知识,令读者读后感觉这就是我们的社会日常,我们每天都会去做,去发生的事情。讲学术很多人都会做的很好,但是把学术讲到如此生动,费先生做到了。

  我特别喜欢严复先生在《群学肄言》里面对社会学的定义:“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既往测方来也。于正德、利用、厚生三者之业有一合焉,将以明治乱盛衰之由。”如果说严复先生是把社会学引入中国的第一人,那么费孝通先生就是把社会学用来研究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发端与立足——中国农村的第一人。在中国传统的“士农工商”社会阶级之中,农民的地位一直很高,可以说因为农民的存在,才使得中华民族可以延续五千年之久。但是,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外来帝国主义的入侵,商人的地位逐步提升,农民也逐渐成为了“落后愚昧”的代言词。社会阶层永远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生产力的进步永远是社会阶层变化的重要推力。从原始时期的“母系社会”到封建时期的“男权至上”,这都是由于当时不同的生产分工要求所决定的。没有对错,只是为了生存。而近代以来的社会阶层的变迁也验证了这一点,为了救亡图存就必须增强国力,为了增强国力就务必提升生产力与生产效率,为了生产力与生产效率的提升,就必须促进社会阶层的变化发展。

  但是,现在的成功永远不代表可以否定过去的努力。费先生在书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农村人在马路中间行走,被背后的汽车疯狂鸣笛,农村人慌乱的不知所措,还要被司机所鄙视。诚然这是民国时期的场景,但是现在却依然适用。我们可以因为农民不知道什么是共享经济,什么是比特币而笑话他,他们同样可以笑话我们不知道节气的重要,甚至可以笑话我们五谷不分。我一直认为在不同领域生活的人的所需的生活技能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没有资格去笑话别人,尤其是笑话延续几千年,到如今依然养活全中国十几亿人口的基础——中国乡村。

  如今,《乡土中国》一书已经出版了几十年有余,在这几十年之中乡村社会也有了天壤地别的差距与变化,当然这不代表着《乡土中国》已然落后于时代,反之,它的思想依然受用至今。

  费先生在全书的开篇便说,“中国社会从基层上去看是乡土性的”。他用了十四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去描绘了一个充满乡土本色的乡土中国。也正是这群带着“土气”的人群,孕育了有着五千年悠悠历史的中华民族。“土”当然不是一个贬义词,直至今日,我们一旦背井离乡,可能长辈还会在你的背包之上装上一捧故乡之土。但是这样的情景愈发的少见,科技的进步拉近了城市间的空间距离,也冲淡了“土”背后所凝系的情感。可是在过去,这种背井离乡对于这群“生于斯,死于斯”的群体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只需要几亩薄田,一湾清水这十分简单点物质条件,就可以安安稳稳的幸福过完一生,不会迁徙,聚村而居,看天吃饭,与动物为友。他们熟悉身边的一切,也有自己的生活准则,约束他们的法律成分其实很少,更多的就是一种深深印在脑海之中的行为规范与准则。他们会热情的与身边人聊天,他们会不惜余力的帮助自己的邻居,他们更会信守承诺,一诺千金。这些土气,可以说“土”得可爱,“土”得令人向往。虽前路未知,却勿忘心安。

  五千年的文明史,流传下来很多的传统,这些传统无论好坏,其实都是社会共同经验的一种凝结。这种经验在农村社会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绵延至今,靠的不是文字的作用,更多所以靠的就是一代又一代的口口相传。文字与语言的存在一直都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只不过是在现代社会中,这种工具的重要性与方便性被无限扩大,人们已经脱离不了。从建国以来,国家一直在大力发展教育,在21世纪初期,终于将文盲全部消灭,文字也在农村社会彻底的普遍起来。现在的我们可能无法想象没有文字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如何交流?如何传递信息?如何延续传统?但是在过去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就是一个“面对面社群”之中,文字的重要性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重要,那么不可或缺。费先生所说,不同环境需要的知识领域是大大不同的,乡民只要知道何时应该播种,什么时候应该施肥┄┄就可以活得被人尊敬,只要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规律,似乎一切都是多余的。如果这样状态一直维系下去,那么就会出现光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局面。费先生说,文字是从庙堂产生。而我认为文字也必将服务于大众。虽然我们国家为了推行文字下乡而遭遇了很多困难与阻碍,不是说乡村的人们不爱认字,只是觉得文字没有多么重要。但是,现在的情况大有不同,无论是为了提升劳作效率还是为了走出乡村,文字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农村的人们也愈发地重视和学习文字。

  费先生认为“差序格局”是农村社会中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其实与现代的国家观念有所背离。孔子说,“克己复礼”,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之中“私”的观念根深蒂固。这种“私”的观念无关乎道德,只是因为在自食其力的乡村,对于他人并没有那么多的依靠。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很少有人有着集体的概念,更不用说法律的观念了。在乡村之中道德的教化、维系秩序的功能性与有效性要远远大于法律发挥的作用。而从1840年开始,这种格局就因为外国人的船舰利炮受到了极大地冲击,中国的社会格局更多地向西方世界学习,也逐渐呈现出“团体格局”的样貌。这在孔子等中国传统儒家学者眼中看来,近乎于“礼崩乐坏”,但这却是走向现代化,走向富强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从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国家转型的必须经历的阵痛。

  在我们国人的眼中,“家”的重要性无可替代,我们可能会为回家吃一顿团圆饭而不惜奔波千里。就像在“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中,家的位置永远是在第一位,这是我们几千年乡村社会为我们留存的传统。我们永远把家当成自己在外漂泊之时那牢固的避风港。费先生说这个港湾可大可小,可以仅仅是一家三口,也可以是四世同堂。费先生说,家族规模的大小永远取决于事业的大小与规模。我一直很佩服费先生的一点是,他总是用寥寥几语就把我们五千年农村发展所形成的传统而总结与概括,这些风俗与传统一直影响我们,就算身处都市,远离乡村,我们也一直把家庭放在自己心中最重要的.地位。而家族所承担的功能也远远不止于生育功能,中国的家庭相比于西方的家庭而言延续性更强,功能性更多,凝聚力也更强。

  家族在中国农村所扮演的作用更加像一个封闭的小王国,家族的长辈,尤其是嫡系的父系长辈,他们可以决定家族的走向,解决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纠纷。把这种模式扩展到全村的范围之内,也会有这样的长辈扮演者这样的角色,他们所承担的责任更多,范围更大,这就是费先生口中的长老统治。也正是这种长老统治,决定了中国社会之中人治的地位可能比法治的地位更加重要。现今社会之中,民众也希望法律的判决背后需要体现出人情,而不是冰冷的毫无感情的判决书。这种人治的背后体现的不是“无法无天”,“毫无章法”,而是隐藏在背后的“礼”。也因为“礼”的存在,让老子口中的“无为而治”有着存在的可能。“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在安土重迁的乡村社会,更多存在的场景就是“生于斯,死于斯”。“礼”就可以一代代的口口相传,刻印在血肉里面,它维系的力量更多依靠的是社会舆论。他让每个人自己的心里面都有一杆关于道德,关于“礼”的秤。这个秤是每一个乡民都主动去遵守的,不是被动依靠暴力机器强制性维护的。因为这个秤的存在可以让村民的生活有序安稳的进行下去,但是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之中,这杆秤的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在中国的古代社会,评价掌权一方的父母官时,所采用的评价标准不是经济发展水平,而是对这一方水土乡民的教化是否有功。而教化什么?其实就是让每一个乡民都知道什么叫“礼”,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它和现代的司法体系的目-+021`0接近,但是手段却大有不同。这也导致了当现代司法体系初入乡村社会之中,对于原有的礼的体系造成的巨大冲击与影响。

  而“礼”的存在一直是维系着社会的稳定,而生育的存在则延续着这一种稳定。在中国传统的乡村之中,血缘关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一个人的血缘关系既不可以由自己决定,但是却会影响一生。在中国传统乡村,一个缺少变动结构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关系甚至会影响一个人在村落之中的地位高低。一个村落之所以能、被认为是一个整体,就是因为血缘结合。在这种亲密的血缘社会之中可能很少争斗,也可能关系和睦,但是也其实会是发展的阻碍。费先生在书中提出,“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之中商业是不可能存在的”。而现代社会与过去不同的一点就是它是由血缘结合向地缘结合的社会性质的一种转变,对于传统的中国乡村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在我们的感受之中,乡村生活与城市生活相比总是少了几分匆忙,多了几分宁静自由,更加具备“慢节奏”。这种节奏其实就是乡村的特点,静止。费先生口中的静止不是真正的静止,而是相对而言的静止。与现代社会相比,乡村社会的社会结构近乎于一成不变。它受到“时势权力”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纵观每一次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由乡村为主动力的次数屈指可数。因为传统乡村的社会结构已经足够可以满足村民们安居乐业,在一个长老权力下的乡村社会,又何须变革呢?

  人是有欲望的动物,他的进化,他的任何一举一动都是一种手段,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而进行的。也正是为了更加轻易地满足这个目的,人类也在不断优化着手段,并把这一种手段一代代的传承下去。这种就形成了乡村的祖祖辈辈所用来依靠的经验。他们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做背后有什么科学道理,有什么自然规律,但是却依然可以绵延五千年,可能这就是智慧,独属于中国农民的智慧。

  可以说,我们如今的一举一动,大部分的风俗习惯,甚至是一些思维方式都离不开乡村。因为农业文明,中华民族才能在历史的大变革之中,虽历经坎坷,但屹立不倒。诚然,现在的乡村的各方面条件可能会远远比不上现代化的城市,但是这是因为建国以来,农民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帮助我们国家走向工业化,走向富强的道路,可是如今他们的生活却依然艰辛,年复一年的辛勤劳动却只可以换来微不足道的报酬。“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我们国家为了农村的社会发展,农民的富强在一直作出着巨大的努力,乡村振兴战略也在有条不紊的推进开展,农民的生活也在逐步的改善,我相信在不久之后,一个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一定会在我们周围散发出振兴的力量,也一定会让费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虽历经五千年沧桑洗礼,依然绵绵不绝!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述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应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我的看法。

  一、乡土本色

  费先生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在。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U开的,中国的礼貌的根源就是土地,是取资于土地的古往今来,中国人有这么一个传统,安土重迁,口袋里有了点积蓄就去买地。哪天衣锦还乡了,就得置地购宅。或许大家都觉得,别的东西说不定哪些时候就失去了,而仅有土地它是正正当当地就在那里的乡土的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齐的,仅有土地上的资源不够了,才会有—漂流带到外地,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重新开辟一个群体。而前者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理解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是不相接近的

  从社会秩序来看,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是占主要地位的我们能够说乡土社会是“无法”的社会,因为它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并不是说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说的“礼治”也并不是君子统治,它包含着国家暴力,社会阶层的严格命定,各种在今日看来属于野蛮残暴的某些行为也是属于“礼治”的范畴。比如陪葬,株连等那都是礼,是人们心中构成的共同的行为习惯。也就是说,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膺服。在乡土社会中,人服于礼是主动的,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价值观念。但“礼治”在表面上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构成的秩序,其实不然,它只是主动服从于成规而已也就是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能够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但在一个社会变迁很快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时无法维持的,所以费先生指出,“礼治”也将会在社会变迁中

  慢慢走向“法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未来,也是乡土社会的未来。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长老权力是强势的,而时势权力则相对不发达。时势权力的权力的构成充分地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迁慢。

  二、浅谈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必须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经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能够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确定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一样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一样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能够是自我和太太,能够是加上孩子,还能够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终就是—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能够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齐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并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能够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能够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能够这么说,“差序格局”的构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一一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

  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3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最大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专制的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 “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最强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乡土社会即熟人社会,有自己独有的特点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最高权威,任何人不得侵犯。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权威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舆论的力量。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舆论的帮助。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贪污和腐败也因此而多了不少。“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中国人给外国人的映现要么就是冷漠要么就是热情过头了。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中国认识冷漠的,或许是因为保守的天性,或许是心怀戒备,总是保持着远离和事不关己的态度。但对于熟人,中国人很热情慷慨。爱饭桌上可以为你夹无数次菜,饭后争着埋单,可以无偿的做很多事

  自私自利。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最好体现。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在农村进城务工是一种潮流。农民工可谓是地道的乡土人。农村人不常使用自己的名字,刚进城时他们每次使用自己的名字时总是别别扭扭的。在农村名字只有上学等才会使用,而且都是别人在使用,平时使用的都是外号或者小名等,在刚进入城市这个陌生人社会时,他们是很不习惯的。农民工打几年工挣够钱后,通常都是回家去修房子,然后娶妻生子,做点小买卖,平平凡凡的过完一生。除了现在在城市立足很难外,他们的那种安土重迁的性格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国会,被称为“90老太的长征”。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她身上所有的这种意识确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大法官称赞她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万人推动的。”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改革的大潮下,各种观念纷纷入主中国,中国再也没有几十年前那样全国统一的观念。熟人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步解体,陌生人社会逐步完善。

  熟人社会在中国了这么久,它也并非一无是处。熟人社会重道德。我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制约机制,法律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则更注重人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在熟人社会,道德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做事讲究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乡邻之间的舆论则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在陌生人社会里,道德的作用明显降低,穷凶极恶的犯罪也越来越多。可以说乡土社会很有利于良好人性的培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对法律的盲点有很好的描补作用。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很少,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越来越少,这也造成了人情的冷漠。随之而来的焦虑症,忧郁症等也越来越多。

  所以在面对熟人社会时,必须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4

  读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所以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此刻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此刻怎样样了?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此刻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当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确实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此刻,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此刻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景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一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了,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当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一样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根底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仅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宏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理解本领。比方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确实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我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礼貌,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向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我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我的修养和前途而单独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我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开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构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

  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防止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应酬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能够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防止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应酬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能够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当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能够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同理,如果明白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了。回过头来才明白扯很远了,然而也确实很趣味。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了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无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能够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梦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确实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开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能够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研究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了,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了。最终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时机去看了。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坚持,于是双方争吵很剧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终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仅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展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了。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仅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开展造就了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构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了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了。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此刻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宏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名实的别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标准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坚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开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确实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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