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时间:2022-07-28 18:21:28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向读者们展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盘根错节的组织关系。本人有幸阅读了费老先生的作品,并有所感触,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农民向土地索取生存所需,所以敬畏土地。农民聚集在一个空间内,无需具体的规范、原则,更习惯于通过超越语言地形式形成习惯,放在时间维度来看也就是礼俗。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

  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说我们党很早就认识到了礼俗、好古的乡土社会特点。乡村之于革命,是革命的基础和动力;而革命之于乡村,则是千年乡村秩序和乡村生活的大颠覆。在革命的逻辑中,这种颠覆是历史的必然,合情合理;但在中国传统农民生活的逻辑中,则是对现有的信仰、原则和传统的背离或放弃。因此,现代革命进入乡村的最大问题,是农民能否有决心背离传统,亲近革命和接受革命的问题。这正如黄琨研究所发现的:“贫困并不是农民参加革命的唯一理由,革命农民固然出于对物质利益的渴求,但传统的价值判断和道义准则仍在考虑之列,革命所面临的风险也常使他们迈不出革命的脚步。”与通过暴力手段进行强行改造相比,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人民的立场,保护着人民的.利益,想人民所想,这样才成功地突破了这个千年传统所积淀出来的心理和精神的“防线”。

  而其秘诀在于:在努力使乡村成为现代革命的舞台,使农民成为现代革命的力量同时,也用现代革命的逻辑改变乡村,改变农民。简单地说,就是把革命动员与乡村的革命性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改造中动员农民;通过动员起来的农民实现乡村改造。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

  读完这本《乡土中国》,感触颇多。

  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作者是大师级人物费孝通先生,书中提出了有关中国社会——乡土社会的——的一些基本特点、基本概念,譬如所谓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没有法律产生的条件;乡土社会的礼治、长老统治等等特点。……对于我这个刚刚对社会学发生兴趣的初学者来说,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

  说实话,这本书虽然通俗易懂,但是自己真正理解书中的`实质内涵的东西则并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一开始读起来感觉十分的亲切,因为自己就是从乡村中出来的人,对乡村本来就有一种热爱之情;但是不同的是,费孝通先生则通过理论层次的写作手法和研究方法将乡村社会结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这确实是费孝通先生的独到之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就是里面通俗易懂的语言,跟霍金的《时间简史》貌似有很多的相同之处!

  这本书引起了我其他几个方面的思考:

  1、《乡土中国》的实质是什么?

  2、费孝通先生本人及其其他学术成果有哪些,以及哪些东西怎么样?

  3、自己应该怎么学习社会学这门课?

  4、社会学这门课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它和其他社会科学有什么关系?

  5、如何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也能够产生出若干部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自己去研究的一些问题!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4

  费孝通(1910—20xx)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xx)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5

  近期热播电视剧《白鹿原》大受欢迎,描绘了20世纪初在渭河平原这片土地上,中国农村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这部剧让笔者不由得想起由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教授作的《乡土中国》一书,是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本书最初出版于1947年,许多内容和观点或许已经过时,但其中仍有许多有价值的内容。笔者会将读书笔记分享给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乡土特色

  从基层看上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而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基层。

  对“土”这个略带藐视性的字进行了解释,称为泥土。乡下人以土地谋生活,“土”是他们的命根。又因为庄稼人是黏在土地上生活的,因此他们的“土气”也是因不流动才产生的。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乡村人口并不是固定的,当人口到达饱和点后,过剩的人口则会宣泄出外。

  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而村与村的'关系是孤立、隔膜的。

  中国聚村而居的原因

  一、每家耕地面积小(小农经营);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

  三、为了安全,人多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代积累起来,成为大村落。

  这种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就形成了“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熟悉的社会中,所得到的是随心所欲、不逾规矩的自由,这种自由也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这里的规矩也不是法律,而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也即,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通过形成对人、对物的熟悉为人处事,这种相处模式或风俗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中是无法应用的。毋庸置疑,今天中国的7亿农民、4万多乡镇仍然构成中国社会的基层,国家也不断推出惠农、扶贫等政策建设新农村,农村问题是中国的基本问题。但另一方面,土地不再成为农民的唯一谋生土壤,他们不必再将半个身子扎在土地上生存,一些农村的青壮年劳力进城打工成为常态。

  《白鹿原》中,石头等人的出走在当时会使聚村而居的白鹿原丧失青壮年劳力,这种情况也不会出现在人口频繁流动的现代社会。更多的农村人进城买房,给后代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原先农村的熟人社会或许更多地存在于偏远闭塞的地区,或存在于留守老人的记忆中。城市化进程下,具有乡土气息的熟人社会或许正在逐步瓦解。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

  第一次对中国农村社会主动有意识的去观察和思考是偶然的机会读到梁鸿的《中国在梁庄》,当时读书纯粹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没有什么方向,买这本书大概是电商搞活动凑满减。但11年那个寒假我真的被这本以南阳一个小村庄—梁庄—为缩影呈现一个典型中国村庄的生活状态、村里每个人的成长和故事、乡亲邻里之间的纠葛与情感还有村里的政治与权力的变迁的纪实文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自己本身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村庄,里面描述的每一件事都能在我成长的环境中找到,每一种状态的人都在我的生活中鲜活的存在着,所以我更能理解梁鸿想要除了将这样的生活呈现在舆论的视野外,更多的是对于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和变革的大环境下这种农村社会的变迁和未来命运的思考。梁鸿后来又写了《出梁庄记》,但这两本书里更多地侧重纪实和调查,对于深层次的为什么、如何解释这种种存在和现象却未涉及,《乡土中国》则从从社会结构这一社会学研究角度阐述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征,解读中国农村社会的全貌。

  所谓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占有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及其生存活动的组成方式及其关系格局。《乡土中国》认为中国的社会是基于差序格局运作的,这从根本上区别于西方现代社会的团体格局。差序格局是指每个人以自己为中心,以一根根私人联系向外推演所形成的圈子,在这个圈子中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形成一种差序,同时每个圈子的'大小要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且圈子的界限是不清晰的,可因时因地自由伸缩。团体格局则以个人为本位,强调团体中个体之间关系的平等,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团体的边界也有明确界定,个人是否属于团体一眼即能辨别出来。

  那么基于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具有那些特征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作者首先阐述了为什么叫乡土中国、乡土的含义是什么?作者认为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是乡土的,我们的传统文明是农耕文明,自然离不开土地,是一种生于斯、长于斯最后死于斯的、生活被土地所囿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流动的文明。在这个不流动的社会形态中社区的基本单位是村落,人生长在一个先于自己而存在的无需选择的环境中,村落是一种熟人社会,一切问题都可以依照自古累积的经验来解决,人与人之间是乡亲,且与外界是孤立的。“土”本身并不具有贬义,一方面“土”是土地对于中国基层社会的重要性的体现,另一方面“土”只是基层传统社会对于现代城市文明的不熟悉所致,不等于愚笨,这种土气就如同城里人不认识麦子的道理一样。

  然后作者阐述了基于这种差序结构产生的一系列中国乡土社会的显著特征,包括文盲较多、私人的道德观、家族的概念、男女有别、婚育制度、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欲望与需要等都如何理解,相比基于团体格局的西方社会特征都有哪些不同。书中探讨的具体一系列特征,在现在的中国基层社会不只是农村依然很容易找到,这里就不赘述了,推荐大家找来读一读。

  这本书对于从事社会学尤其是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学者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读这本书的意义主要在于两方面:

  一是他提供了一种视角,让我们去反思自己生活的社群。这个社群到底是为什么成为这样的、具有哪些特征、在历史的发展中有什么变化、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哪些影响。只有在全面认知的基础上,我想“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去努力”这一问题才会有清晰的方向。

  二是它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这个国家,了解我们的同胞,在看待许多事情上不再犯“何不食肉糜”的错误。例如前几天杀鱼弟自杀的新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很多人都对其父母的行为进行了批判,但这个新闻除了这个关注点外我觉得更有启发的地方是“原来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孩子承担着这样痛苦的命运”。了解多种生活状态的存在,认识到世界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便能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7

  前言

  《乡土中国》,其实当我看到这本书名字的时候,就已经打退堂鼓了。我对所谓的乡土并不感兴趣,但在豆瓣9.2分的强烈驱使下,我试着读完了,在看完最后一页,我突然感觉自己的眼睛明亮了许多。

  其实这本书虽然讲的是乡土社会,但深层理解,却是讲了很多我们礼俗习惯背后的原因。如果要我给这本书起名的话,我觉得确切的应该叫《中国人奇怪行为背后的来龙去脉》。

  这仅有100多页的小册书,却道尽了中国乡土的人情冷暖和行为举止,乡土中国,讲的虽然是乡下人的“土”,但是每个土气的行为下面,却映衬着城市人的生活。大家常说的人情世故、男女有别、血缘关系、中庸之道均出自这个“土”字。我们嘲笑乡下人“土”,而土恰恰诠释了我们的习惯和行为。也就是说在我们嘲笑别人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嘲笑自己......

  在这篇读书笔记里,我会试着提炼出这本书中指出的种种现象,以及形成这些行为的源头和原因。废话不多说,我们开始吧。

  乡土本色

  我们先说说这个“土”字吧,土代表着土地、土气。我们自古至今,每朝每代无论如何更替,都离不开农业,离不开小农经济,所以,我们中国的发展,就是在这个土里,每个中国人都是从土里长成的,发展的。在土地上,无论是种植玉米还是种植水稻,一旦人们在这里生存,就只能扎根于此,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不易动的,所以乡土社会的人们也只能生老病死在这里、我们在这样一个小家庭,小村落中成长,日复一日。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生活,孩子在每个人的眼中长大,土气就这样形成了,这种土气是小范围的瘀滞的,是每在这里生长的人所熟知的。

  当我明白了这个土字的来由后,会惊奇的发现,我们的思想、理念、行为、习惯均来自土的特性。

  因为我们都扎根在土地上,我们都沾染了土气,因为都土气,所以习惯、思想都相似,因为相似,所以我们是一类人,所以有土气的老乡才会亲近、才会团结,讲究地缘、血缘。因为讲究地缘所以我们办事讲人情,因为讲究血缘,所以要长幼有序、尊敬长辈。因为办事讲人情,所以讨厌打官司,讨厌法律解决问题。因为讨厌法律,所以喜欢无为政治。因为尊敬长辈,所以才遵守孝道。也因为尊敬长辈,所以长者是权威,形成长老统治,才要立一家之主。

  你看,经过这样的推论,一切的行为习惯皆来于此。

  男女有别

  我们再谈谈男女有别,我们所理解的男女有别,大多数是受封建社会的历史影响,不过在我看看完这一章惊奇的发现,其实这一理念的提出,竟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而形成的`。

  既然谈到男女,我们不得不面临几个问题:爱情、感情和了解。我们来依次分析。

  感情是什么?在此书中的定义为:一种体内的行为,导发外表的行为。在我的理解就是,身体的荷尔蒙抑或是肾上腺素为主导,来控制你,所产生的行为。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么感情就不是以理性为主导的行为了,而是感性,如果不是理性,那么就会有不稳定的因素在里面,从而影响社会也会有不稳定。所以淡漠的感情是社会关系变得稳定的一种表示。

  爱情是什么?费老的解释是:恋爱是一项探险,恋爱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倚重于推陈出新,不断克服阻碍,不断发现阻碍。也就是说,爱情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对于爱情来说无论今后的路走多远都毫无意义,只是当下的过程才是最有成就的。说回来,爱情依然是本能在起作用,是体内的欲望和冲动造成的一种生理驱使。

  了解是什么?此书定义为:所谓了解,是指接收同一的意义体系。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的。了解才是社会稳定的力量,它是熟悉、亲密、熟练地配合的代名词。也就是说,了解是一个熟悉的过程,是一个磨合的过程,了解才是理性的,带有思考性的,而不是身体的判断,是大脑的判断。

  上述的推论我们可以看到,感情和爱情都是不理性,不稳定的。乡土社会的形成过程中,我们在面对男女问题的时候,既要摒弃感情和爱情,还要让男女相互了解。这就形成了一套礼俗,为了规避过多的感情,那么必然要男女有别,规避爱情就需要男女授受不亲。最后,为了能让男女之间在没有感情和爱情的因素下还要相互了解,家庭之间的成长环境、父母对孩子的了解程度反倒成为了衡量婚姻的重要指标。那么,现代社会这种标准叫:门当户对,而古代社会有套制度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8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9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齐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在《乡土中国》一书里面他所讨论的问题里面很大程度上认为乡村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地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那一点是自己,其余的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中国人之所以与西方人不一样,就在于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是一样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一切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我们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1

  花了二十来天才看完这本《乡土中国》,而也是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阅读量和阅读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反思。今天这次写读后感,可能更多地却在对自己读书上的反思了。

  无论怎样,还是先得说正题。《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

  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2

  关于中国的社会结构,我们从何而来?又将归往何处?

  “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吾乡”乃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似乎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所谓的“熟悉”社会中:生活在为土地所囿,在一个先我而在的生活环境。正如“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所描述的就是这样因熟悉而得到的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而这种因熟悉而得到的信任,并非是契约精神的重视,而是对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样的礼俗社会,是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因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称之为“有机的团结”。与之相对应的`是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常说乡下人愚,究其原委,并非是智力不如城里人,而是缺少适应城里社会需要的知识。为什么会这样呢?在乡土社会,空间阻隔小,面对面的群组并不必要求助于文字。

  那么除了空间阻隔,还有就是时间阻隔了,比如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隔。

  在一个依本能而活动的动物不会发生时间上的阻隔问题。它的寿命是一连串的“当前”。谁也不能剪断时间,像是一条水,没有刀割得断。但是在人却不然,人的当前时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

  差序格局: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多动用的圈子也不一定是相同的。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死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的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范围能收能放,比如,我们如何来定义“家”的大小?与之相对应的团体格局,所谓“西洋社会像捆柴”,团体之间是有界限的。

  在差序格局下,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中,每个人都“克己复礼”。而在团体格局下,尤其是宗教观念,每个人在神前平等,神对每个人都公道。

  家时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而不是横的。

  关于礼治与法治:礼治是”教化“,修身克己,其维持力量不在外部权利而是身内良心。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改革以适应法治的推行,防止法治的好处未得而又破坏了礼治。

  权利的分类。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横暴权利时指社会冲突,上下之别。而同意权利是源于社会分工和社会合作。

  教化性权利乃是以稳定的文化传统作为前提。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的嫁衣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来说又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的过程。

  长幼之序时教化权利所发生的效力。当文化不稳定时,传统办法不足以应付当前的问题时,教化权利必然跟着缩小。

  “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是长幼之序。”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3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4

  记得准备到南京的学校报到的时候,临行前家人给了我小包土,说是取自灶心,现在家家户户早就没烧灶了,好容易才从中药店里找到,让我到了学校和了当地的水,把这包“灶心土”吃下,这样可以适应当地的环境,避免水土不服。我遵照了家人的吩咐,说也奇巧,来南京好几个月了,不但没有不适应,身体状态反而更好了。您说这土多么神奇?

  这样的经历,让我看到费孝通在《乡土中国》开篇的:“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时候,对这个“土”字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尽管《乡土中国》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六十年过去了,中国社会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传统生活离我们很远,但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到了今日仍然牵涉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那种“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正是中国人民浓浓乡土性的体现!

  从结构上看《乡土中国》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其中“中国社会是乡土性”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围绕着“乡土性”,作者从语言文化、人际生活、道德、经济与社会风尚、政治统治与法律、身份与风尚、社会发展这些角度谈论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但涉及到中国社会的传统结构与中国国民的性格,还向读者们揭示了一个宏大的社会图景。

  一、篇章介绍

  首先是《文字下乡》,在这一篇中,作者从空间的角度辨明“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常处在面对面的直接性的交流中,这使得作为人类交流媒介的文字载体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所以作者指出“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学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在《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从时间的角度分析乡土社会文字的不必要性。首先,文字的产生是因为人与人在传递信息过程中遇到了时间和空间的阻碍。时间的阻碍包括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就今昔之隔而言,一个在乡土社会中的人所需要的记忆的范围本身很狭窄;就世代之隔而言,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在熟人和熟地中长大,个人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要积累,只需要保存。所以在稳定狭小的乡土社会里面,只靠说话而不依赖于文字和书籍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

  《差序格局》的开头作者说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加普遍,这里所谓的私是一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面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一个一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所以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这点恰恰和现代西洋团体格局形成了对比。西方社会在团体格局之下,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之上,而且与基督教的宗教观念相关,虔诚和信赖是其一,个人在神面前的平等和神对每个人的公正是其二。所以作者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中指出,差序格局下的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不分差序的兼爱,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一切的普适标准,也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楚了对象是谁,和自己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能拿出什么标准来。

  《家族》篇说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不限于亲子,可以顺着父亲系这一方面扩大,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家是一个事业组织,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家的大小依着事业的大小决定。中国的家是一个连绵延续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是配轴。讲究效率的事业,排斥夫妇之间的私情。不光是性别,不同的年龄组之间也保持这较大的距离,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家庭社群中的结果。

  在《男女有别》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被破坏,而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即接受同一的意义体系。所以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上的交流和气和,而真正感情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也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总之,“乡土社会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一个安稳的社会”。

  《礼治秩序》篇说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礼治的可能性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礼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所以在《无讼》中提到,在乡土社会中,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择狱。讼师是没有地位的。乡村里的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维持礼治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心里的良心。所以礼治秩序更注重修身,注重克己。《无为》篇中,作者提到两种权力。一种是横暴权力,它是指权力是冲突过程的持续,是统治者的工具,存在于阶级斗争中。乡土社会中,横暴权力的基础不足,因为农业的剩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分摊。另外一种权力是同意权力,它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越复杂,这种权力范围也就越扩大。但在乡土社会中自给自足,分工有限。所以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名义上是专制和独裁,但从人民的实际生活来看,却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无为而治的。此外乡土社会还有第三种特别的权力结构,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是教化性的权力,即长老权力。《长老统治》中提到,人生如逆流,总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众多规律之下,随心所欲而不碰壁。不过,被教化者并没有选择的机会,他要学习的那一套文化是先于他而存在的。教化的过程是替代社会去陶炼出合乎一定文化方式中、过全体生活的分子。教化性的权力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扩大到成人之间的关系得有个稳定的文化,这种文化就是儒家提倡的长幼有序。所以我们客套中相互询问年龄不是偶然,这礼貌正是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就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效力。

  《血缘和地缘》篇中说,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的,生育没有社会化之前,血缘作用的强弱似乎是以社会变迁的速率来决定。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在亲密血缘的乡土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种社会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系的,是相互馈赠式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如果说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那么地缘就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名实的分离》:在激烈的社会变迁中,容易产生文化英雄,他们提出想法获得信任,时势造就权力,作者把这第四中权力叫做时势权力。传统中国以教化权力基础的长老统治不能容忍反对,但是社会在发展,旧的经验不可能完全解决新的问题,在社会变迁速度足够慢的情况下,通过对“注释”来为长权力注入变动的内容。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这样就变得口是心非,名实分离了。

  《从欲望到需要》主要说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来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发生了需要,因之有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通过对篇章的分析,我们可以提起出以下信息:首先是乡土性作为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是因为农业和有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自于土地,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社区的单元是村落。此外我们还可以从乡土性还可以延伸出一些农村社会的其他特性,即从空间上看,是相对固定的,从时间上看,是相对静止的,从村落内人际关系上看,是熟悉的,从村落间的人际关系看,则是孤立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虽然很薄,但是它却为我们提供了一扇了解中国乡土生活的窗口,也我们找到了解中国社会的切入口,尽管我们国家正经历着城市化的过程,但是中国社会的根基仍然在乡村,某种程度上乡土文化仍然刻印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这样我们只要能抓乡土社会的某些特性,也就为中国社会很多现象找到了雏形。

  二、问题论述

  下面将《乡土中国》中几个核心概念结合当前中国的某些现象进行分析。

  1、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对比西方在法律框架下人人的自由与平等,中国社会则多了许多“人情味”,这种“人情味”通常无法用法律来解释,而是在礼俗与道德的支配下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就拿当前中国最热的“看病”而言,它始终牵动着中国老百姓的神经。本来有病去医院看病,医生履行自己的自责,然后药到病除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但是中国社会却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即给医生塞“红包”。病患以“红包”为媒介重点在于拉近了与医生,从而和医生建立某种关系,混成熟人,而另一方面,医生往往也是对于那些“熟人”似乎更为体贴,相反如果是“陌生人”医生则更偏向“铁面无私”,不但要求病人做各种身体检查而且在开药问题上也较少考虑病人经济负担。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熟人社会的文化在于,对于熟人,大家知根知底有事好商量,做事情也留有余地,免得他日山水再次相逢时难以说话,相反人们对于陌生人的态度则生硬得多了。所以在这样的熟人文化下面,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看病要找熟人,不熟的也要混熟的原因了。其实在中国社会,何止单单“看病”如此,各行各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熟人关系”,“熟人与关系”是法律制度以外,维持中国社会运行的另一套规则,即“潜规则”,作为一个在中国社会生存的人,如果单单依照法律制度和程序来办事是绝对不够的,须知法律背后还有规则,唯有懂得这些规则才能在社会中如鱼得水。

  2、礼制秩序

  如果说“熟人社会”是对中国社会的一种描述,那么“礼治秩序”则是这种熟人社会背后的机制,这种机制是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做得对。这种礼制其实是融入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的。最明显的是我们从小到大被教导的长幼要有序。我体会最深的是每次放假回家或者准备出远门,家人总让我去拜访家里的长辈,我想这正是礼的一种体现。有了礼就有了秩序,就不会乱套。所以我们餐桌上有礼,我们仪式上有礼,我们逢年过节有礼。有意思的是,中国社会的这种礼很难用统一标准定位的,因为各地各乡的风俗不一样,汉人和少数民族的礼也大相径庭,但是这并不妨碍礼在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发现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传统的礼节已经简化,很多现代人甚至不知道现行礼节的来源,但是礼的现象却依然存在着。应该说从礼制秩序入手,结合生活情景是认识传统中国社会的国情、切透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在中国把握了礼数,就能融入熟人社会,但是礼的学问学校并没有教,也教不全,而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当中去积累。

  3、男女有别

  谈起“男女有别”,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课堂座位上的三八线。中国社会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似乎是从小学就开始萌发出苗头来了,记得小时候,小孩子间往往是男生的一小伙,女生一小伙,小团伙内的同性成员往往比较亲密,而团伙间异性同学的交往有时则多了一种团体竞争对抗的成分。此外还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即假如小组的某个成员经常和异性团体混在一起玩耍则会受到原来小团体的排斥和遗弃。另外我也发现了另一种现象很有意思,就是在中国女生间的关系通常都是很亲密的,所以有闺中密友的说法,不但同吃同睡是常见的事情,而且女生们无论散步还是聊天都喜欢手牵手表达一种友好的关系(而在国外女生间的牵手是很少见的,牵手的可能是同性恋)。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这是因为男女有别使得男女的结合更多的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同性之间的展开使得情感生活同性意味较强。如果按照这么说,确实能解释这种女生之间的亲密行为,但同时我存在疑问,既然按照这种同性情感交流较强的观念,女生之间可以牵手,那么男生之间的牵手为什么少见?另外,中国社会这样的一种同性间的情感依赖是否会导致同性恋以及中国社会出现同性恋的情况是否会比其他国家更多一点?

  《乡土中国》虽然侧重描述中国乡村基层生活的特性,但是也勾勒出中国社会的传统结构和国民性格,透过《乡土中国》这本书,我们不仅仅了解到了中国的农村,更深刻地体会到我们文化的根基,反身自顾时更能发现身上的“土性”,这种土性恰恰就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对土地的依恋的根源。“土性”也派生出这样一些中国文化中特有的元素:乡愁、家园、落叶归根、安土重迁、房子。尽管千百年的岁月悠悠流逝,但是中国社会的这些特性却始终延续着,乃至今时今日纷纷扬扬的房地产话题,也能从《乡土中国》这本书当中找出文化根源。应该承认,作为一本学术著作《乡土中国》虽然篇幅不多,但是呈现出来了丰富充实的内容和深刻悠远的意义。这也反映了费老深厚的理论修养和严谨实地调查的求实态度,所以我在为书的内容给自己带来启迪而致谢的同时也对老一辈社会学家的学术精神深表敬佩!作文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5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都致力于实地调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写下了诸多在学界极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除了《乡土中国》外,他还有《皇权与绅权》《江村经济》《中国士绅》等著作,曾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日本亚洲文化奖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旭东曾评价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吸引的不仅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家们对于中国乡村的理解,它的影响范围可以说包括了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界。

  全书一共由十四篇论文组成,是费孝通先生经过长期在乡村地区的社会调研和考察整理出来的详实资料。从解释什么是真正的“乡土”开始,他将乡土社会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等,用浅显风趣的例子和语言生动得表达出来,并且纠正了我们对“乡下人”的一些偏见认识。

  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让我们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从而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在农耕文明长期作为发展主流的.中国,许多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都对今天的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些沿袭下来的乡土特色是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自己在书中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

  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因此,费孝通先生主要想研究的是农民和农村。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换句话说,中国许多的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他出生在清朝末年,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曾经是中国本土最早拿到社会人类学硕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任职,教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但是他不愿意“照本宣科”地为学生授课,而是希望能够和学生一起探索,做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他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性研究和社会调查,甚至为了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数据,多次不辞辛劳的奔赴乡间进行考察。最终这些内容经过整理,就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由十四篇论文集结而成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先生从看似人尽皆知的事情中深挖出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可谓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直到今天,这本书依然是社会学家们研究社会结构时所必须参考的材料之一。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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