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作方案模板汇编十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20xx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海口市20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二、计划分配的原则
1.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2.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3.将市直属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各学校,依据学生入学意向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4.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根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意见,如不同意接收,则不予安排。
三、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海口市户籍和学籍的20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第1、2项基本条件和附4(量化评分表)要求,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集体研究,并在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四、推荐遴选和录取
(一)学校初评。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统计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校。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复核后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
(二)学生填报入学意向。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按学校推荐条件要求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学生提交入学意向申请后,不得再更改入学意向。不服从自报入学意向的,视作放弃推荐,依次递补。
(三)学校遴选(6月10日前完成)
1.学校按学生综合素质排名和入学意向申请,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报送名单。(6月10-14日)
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接收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五)审核材料,录取报到。(6月15-23日)
指标到校推荐生向推荐接收初中学校提交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材料,由初中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要明确报到时间,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备案录取名单(7月1日前)
接收学校将录取指标到校学生名单盖章报市招生办备案。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市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做好学生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对班主任、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吃透政策要求,认真核实、严格把关。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执行相关责任倒查机制
(三)市教育部门纪检组联合接收指标到校生的初中学校,对各小学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经查实在指标到校生推荐和招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生程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全市通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和招录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各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违反程序随意录取个人或单位的自荐生。
(五)参与指标到校生推荐的学生,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前要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参加就近划片入学登记和申请。
工作方案 篇2
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提高投资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规定以及《市审计局20xx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合我市投资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标
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重点对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其中对关系民生项目还应对资源环境方面开展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投资项目建设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督促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规范建设行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工程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将对海滨大道新城段等9个项目开展审计。具体如下:
(一)竣工决算审计
20xx年对海滨大道新城段、海州高级中学2个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项目竣工决算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预算执行审计
对蔷薇湖输水泵站工程、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环云台山大道建设局承建段、徐圩新区实验学校4个建设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20xx年3月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跟踪审计
对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及建设工程、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3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其中前两个项目审计范围为自上一年度跟踪审计截止时起至20xx年9月止,具体审计事项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省审计厅部署要求进行确定。其中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作为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应对资源环境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审计范围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全过程。
各项目的具体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及审计事项,应根据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方式、审前调查了解情况,结合本方案予以确定。
审计对象为上述9个工程项目所对应的建设主体,包括市建设局、交通局、区政府、金海集团、城建控股集团、交通控股集团、方洋集团、蔷薇湖建设处、援疆指挥部等单位。同时,对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施工、设计、材料供应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将对建设资金流向的相关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围绕“审计质量巩固年”年度工作主题,将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遵守审计纪律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重点对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及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1.基本程序履行情况。审查是否按国家规定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内容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善;项目施工许可(开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前期手续是否按规定报批;有无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情况。
2.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有无概算外项目;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等情况;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有无超概算未按规定申请调整等。
(二)招标投标方面。重点关注招标、评标、定标程序及合同签订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投标情况。审查应当招标的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有无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情况;招标投标程序是否规范;设备、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规定进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是否符合规定。
2.合同签订情况。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符,有无违规签订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重点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工程结算情况进行审计。
1.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是否肢解发包;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与项目相符,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是否按国家规定及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其他相关咨询单位是否按规定履行。
2.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审查是否在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程序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招标时作为暂定价的材料、设备价格申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3.工程结算情况。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无高估冒算多计工程款、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是否完善,有无超付工程款等问题。
(四)征地拆迁方面。重点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到位及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土地征用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违规批准土地,有无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截留、侵占、挪用补偿资金和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虚报冒领补偿资金等问题。
(五)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重点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性、管理规范性进行审计。
1.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来源是否合规,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能否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2.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滞留、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是否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尾工工程预留是否符合规定。
(六)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方面。重点对建设资金核算的准确性、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1.建设资金核算情况。审查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户储存、单独建账核算;是否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工程价款结算和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
2.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准确;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项目建设绩效情况。重点对项目建成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充分发挥使用功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目标是否实现等。
(八)资源环境审计。对关系民生的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除完成正常的跟踪审计外,增加资源环境审计内容。重点对项目相关实施单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计。审查内容包括:
1.土地征用情况。审查土地资源征用手续是否完善,有无非法占用农耕地。
2.可行性研究情况。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包含了节能、环保方案,是否通过专家审查。
3.环评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报表,报告(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报环保部门批准。
4.设计情况。审查初步设计是否包含节能篇、环保篇,其中环保内容是否与环评报告(表)一致,概算费用是否包含建设用地、节能、环保的费用,是否通过批准;施工图设计是否包含环境保护措施相关内容,与环评报告是否一致。
5.施工情况。审查相关单位是否按批准的节能措施执行、是否按批准的环评报告(表)组织建设,有无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建成后有无经批准部门对节能、环保进行专项验收,验收是否合格;项目建成后临时用地是否恢复原状。
6.建成后效益情况。审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蔷薇湖水库水质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目标,建成后的社会效益是否有效发挥。
其他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对节能、环保内容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审计,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中予以反映,不单独作为审计内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由固投处、投审中心组织实施。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避免多次进点,组织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统一进点会,向列入项目计划的各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计划、审计时间进度安排、审计重点内容、需要配合的事项等,并宣读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固投处、投审中心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组成相应审计组,各审计组根据本方案及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各自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审计组应于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及关系民生的项目,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敢于争先。各审计组应根据项目特点及调查了解情况,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项目审计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要努力打造“精品”项目,争创优秀审计项目。
(二)提升质量,规范程序。各审计组应以“审计质量巩固年”年度工作主题要求,严格遵照《国家审计准则》、《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组织现场审计。审计中做到审前调查充分,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可行性,审计证据准确完整,审计事项与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一致,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审计评价客观准确,审计问题严格以省厅《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向导》为指引,规范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确保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数据可靠。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审计组组长要对本组所承担的项目负总责,强化落实,确保审计项目按时保质完成;项目主审应切实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的控制,组织好审计工作的开展。各审计组之间、审计组成员之间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加强联系沟通,搞好协调配合,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四)严格纪律,防范风险。各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规定,自觉维护审计机关清正廉洁形象。审计组向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核对数据、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洽谈沟通,必须有2名及以上审计人员参加。聘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组应加强对中介机构参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前应对审计质量和审计纪律作出承诺;审计过程中严禁单独与相关单位沟通、核对,审计后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审计组应对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严格复核,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公安局决定从20xx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公安局与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我县实际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超高层建筑。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大型医院。要依法督促全县医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医院老弱病残人员多,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卫计部门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改扩建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卫计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
(5)文物古建筑。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合文物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文物建部门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文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同时,要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提请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6)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指导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民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并定期联合民政部门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7)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力争9月10日前整改销案。
3、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灭火疏散能力。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为重点,采取模拟火情形式,实地测试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反应速度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灭火疏散的能力。
4、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夏季检查时期,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消防技术评估机构,针对火灾高危单位、大型石化企业、大型综合体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根据各类场所火灾荷载能力大小不同,火灾存在风险不同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能力、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开展消防安全技术评估。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切实加强G20峰会、“丝博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公安机关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逐个涉会场所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全县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请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4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9月底前要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区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工作方案 篇4
三都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落实情况的汇报
根据总局以及省、州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以及相关通知文件的精神,我局采取多项措施保证《规范》的不折不扣执行。根据相关要求分别制定下发了规范(1.0版)、(2.0版)以及(2.1版)的《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分解安排了具体的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组织部署工作
为保证《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到位,我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总局以及省、州局关于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指示。对《纳税服务规范》如何有效落实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行《纳税服务规范》不仅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税务部门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纳税服务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落实运行工作,对各项规范的落实进行指导督办,制定后续考核管理措施,为《纳税服务规范》的具体落实进行把关。从局领导班子到全局中层干部每天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值班,及时了解
纳税人所需、所求、所想以及窗口一线服务人员的.诉求,并及时给与解决,着力解决征纳矛盾,提升服务质量。
二、落实责任,强化衔接协调
由办税服务厅牵头,制定出《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工作方案》,下发《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求局内各单位、各税务分局协同配合,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前后台和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要求各部门在做好份内工作的同时,也统一根据《纳税服务规范》中的要求做好衔接协调工作,保障业务流程畅通。形成领导带头,部门分工、各司其职、上下协同的推行与落实机制。每月的征收期由局领导轮流值班,非征收期由科室负责人轮流值班。强化科室互动职责,分局、征管、税源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文书审批,确保税收业务前后台对接流畅。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纳税服务规范》咨询服务团队,负责接待纳税人咨询及对前、台事项进行解答。成立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督导小组,每天对照《纳税服务规范》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召开分析座谈会,按月通报,纳入考核。
三、迅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迅速将《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发放到局内各部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下载学习《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传达贯彻省局潘建总会计师在全省《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为县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打牢思想基础。通过制定《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培训工作方案》于2xx年9月26日、20xx年12月30日和20xx年2月16日分别对1.0版、2.0版和2.1版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意义,以及结合一些真实案例详略有当地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等9大类中常办的业务、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明确了报送资料和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通过开展全员学习,有重点地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长期开展各部门学习活动,突出《纳税服务规范》与现行情况的差异加以讲解。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尤其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纳税服务规范》,针对国税工作规范要逐条逐项逐字学习领会,根据新的服务规范开展工作。为检验学习培训效果,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学习培训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抓实梳理衔接工作
我局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具体要求,对目前工作中实行的业务规范、各类限办及即办事项、限办时限、报送资料、涉税表证单书等进行了专项梳理自查,逐条规范对照自查,重点关注纳税服务规范2.1版与原1.0版和2.0版的差异,组织各职能科室梳理现有的业务流程和要求,2.1版相对于1.0版新增业务事项33项,删除业务事项5项,变更业务事项141项,共涉及9大类190项。通过梳理比对及时调整存在细节差异的业务流程,对不符合《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的进行改进、撤销和流程再造,对以前没有规范的事项按《纳税服务规范》执行到位,确保基本规范内容全部落实。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分局、征收管理科等业务科室的协作,以确保办税流程通畅,及时解决前台业务问题。
五、强化宣传引导工作
首先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国税之窗等平台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利用“税企QQ群”发送政策提示累计近50条,推送各类业务宣传近60次。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大厅公示牌等宣传媒介连续发布相关业务提示公告,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出台的背景、实施的意义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影响,积极引导纳税人对办理涉税业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内容宣传到位。其次,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向纳税人和群众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导税台共接待咨询80人次。通过导税台、意见簿以及深入企业与纳税人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1条。最后,除了在办公楼和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标语外,还结合纳税人学堂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面对面向80余纳税人进行讲解,主动向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对纳税人进行新表证单书填写、办税流程培训辅导,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讲解,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以取得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配合。
六、全面落实便民办税
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过程中,我局继续督促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免填单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为不影响办税服务厅的正常运转,全体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息,利用午休时间和下班后一小时组织前台人员对前台业务所有事项进行了系统学习,将所学熟练应用在CTAIS的操作上,通过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的“一键通”,使服务标准更加统一,办税流程更加清晰,办税效率提升20%以上。工作中始终坚持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消费安全,根据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经市工商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职能,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消费量大、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监管风险相对集中的特殊重要时期,统一时间,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商品,集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着力维护全市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二、重点工作任务
㈠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等侵权违法行为。(商标科负责)
㈡重点打击“傍名牌”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以及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执法局负责)
㈢重点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着力查处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维权纠纷,及时查办消费维权案件。(消保科负责)
㈣重点打击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医疗器械、美容服务和投资类等广告违法行为。(广告科负责)
㈤重点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着力查处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团购网站、网络广告平台、资讯站、搜索平台网站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商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市场局负责)
三、工作措施
㈠全面清查市场。突出对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化用品、烟花爆竹等节令重点商品整治。突出对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仓储、商场超市、展销会、农村集市(庙会)等重点场所,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清理。锁定打击目标,找准最佳时机,实行精准控制,实施集中整治。
㈡积极拓宽案源。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注重通过市场日常监管、公众投诉举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形式,认真收集、梳理案件线索。积极联系烟酒、电器、日化、电子产品等知名企业,充分依托和发挥企业打假的信息优势、识假辩假专业优势,拓展案源发现渠道。
㈢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检验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本着依法、及时、从严的原则,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广泛案件。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要打准、打细、打实,要追根溯源,端窝捣点,深化源头打击。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实行“挂牌”督查督办,限期办结,确保案件查处及时、到位。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㈣注重舆论宣传。各区县要在站开辟打假专栏,专题报道打假行动,公开曝光打假典型案例,树立工商部门打假权威,彰显打假信心和决心。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突出宣传打假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展示打假成果,营造打假氛围和执法声势,扩大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时间和步骤
本次打假专项行动自20xx年12月21日开始,至20xx年2月2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广泛宣传发动,准确研判形势,有效发现问题,确定重点对象,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㈡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到2月15日)。周密组织,集中时间和力量,全面开展“清市场,办案件,端窝点”整治行动,力争在案件查办上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全市于1月15日至25日统一时间节点,开展为期10天的打假“突击”行动。
㈢巩固提高和总结阶段(20xx年2月17日至2月29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梳理和解决打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总结打假专项行动工作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取得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㈠强化组织领导,实行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机构分工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协调有序、行动有效的工作格局。执法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案件督办,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法规科负责案件指导和监督,其他相关业务科室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密切与公安、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知名企业打假部门沟通合作,坚持联合打、综合打,形成部门协同、政企联手、社会共治的联合打假态势。
㈡强化工作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坚持守土尽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排除工作阻力,强化工作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将开展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结果,及时跟进大要案件查处进度,适时通报打假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严格工作考核并有效运用考评结果。对有案不办、违规销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
㈢加强信息报送,确保联络畅通。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各单位分别于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8日报送阶段小结,20xx年2月26日报送工作总结。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各单位于每周五11:00前上报相关报表和重大案件情况;全市“突击”统一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制,每日下午16:00前上报相关报表和重大案件情况。各单位上报材料经局领导签字后报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
工作方案 篇6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以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配合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地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注重将其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清明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
各地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主动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值班备勤,建立健全清明信息报送制度
为抓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的落实,省厅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清明节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清明节期间,民政部在我省设立9个殡葬服务单位群众祭扫观察点。3月24日前,各地要按照《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观察点设置情况,同时上报各市民政局的值班安排情况。各观察点要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厅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请4月7日前报省厅社会事务处。
工作方案 篇7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全方位、多领域的农村保障体系,根据《新罗区20xx年度“三农”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涉农保险“,构建覆盖全镇农村人口的保险保障体系,提升“三农”社会保障水平。
二、运作模式
将“三农”综合保险与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单独的保险公司商业运作转为与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人保承保的政企联动机制,大力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减少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三、工作机制
成立镇“三农”保险工作站,每个村要设立“三农”保险服务联系点,并选聘1至3名协保员(3000人以下的.村配1名,3000-6000人的村配2名,6000人以上的村配3名),做到层层有机构,村村有人员,为“三农”综合保险承保、理赔、宣传、咨询等工作提供协助服务。
四、推进险种
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中央、省、市确定的农村住房、自然灾害公共责任、水稻、能繁母猪、森林综合等五项政策性涉农保险险种,同时根据农民在人身、财产、生产、生活等方面保险的迫切需求,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先行推出适合本地的“三农”综合保险险种。
具体推进项目及要求如下:
1、推广险种。主要推广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理赔便捷的农村保险险种,并根据农村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创新。主要推广的险种包括:①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②小额农村人身意外保险,③村干部责任险,④计划生育手术安心保险,⑤务工农民小额保险,⑥露地蔬菜种植保险,⑦日光温室、大棚保险,⑧花卉苗木种植保险,⑨茶叶、果树种植保险,⑩烤烟种植保险,鸡、鸭、兔养殖保险,农民小额信贷保险,农业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13个险种。
2、必推险种。①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②小额农村人身意外保险,③村干部责任险,④计划生育手术安心保险,⑤农业产业险(包括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日光温室、大棚保险,花卉苗木种植保险,茶叶、果树种植保险,鸡、鸭、兔养殖保险5个险种,各村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从5个险种中挑一个作为必推险种)。
3、其他险种。各村可根据地方特色有选择性的开办。
五、目标任务
6月底前完成挂牌成立“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站和组建一支农村协保员队伍,并完成业务培训,7月全面开展“三农”综合保险工作,9月底前必推险种完成承保面达到80%以上,至年底承保面力争达到90%以上。
六、扶持政策
为快速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保障水平,由市、区、镇三级财政给予政策支持。
(一)保费支持
采用递减式补贴模式,享受财政补贴政策,第一年保费市、区两级财政补贴50%,农民自主承担50%;第二年递减到30%,农民自主承担70%;第三年及以后按15%补贴,农民自主承担85%。
(二)经费支持
各村设立的村级保险协管员由镇政府、人保财险公司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固定补贴(按各50%的比例分摊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镇政府成立“三农”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林业站、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水产站、劳动保障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三农”保险工作站,由“三农”保险工作站具体负责推进“三农”综合保险的规划、指导、检查、落实等工作。各村主干要指定专人具体抓。镇直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之一,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工作机制的长效性。
(二)强化目标考评,确保实效。将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工作列入镇对村的考评内容,镇“三农”保险工作站将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各村“三农”综合保险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适时召开专题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
(三)健全工作体系,做好服务。
1、健全工作机构。镇设立“三农”保险工作站,各村相应设立“三农”保险服务联系点,明确办公场所,挂牌服务。
2、配备工作人员,明确职责。镇工作站配备站长1人,由分管领导兼任,负责“三农”综合保险机构筹建、部门协调等工作;副站长1人,主要负责“三农”保险工作站日常工作,制订工作计划,部署和布置业务工作,公关协调,以及业务培训、受理报案、上报数据等工作;内勤工作人员1人,负责签单、资料整理、数据录入等工作。各行政村聘请的协保员负责“三农”综合保险政策宣传、动员投保、保费收取、资料收集等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及镇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流动宣传车、文化活动、宣传资料以及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三农”综合保险。在各个行政村要开辟“三农”综合保险宣传栏,协保员要走家串户,深入农户开展宣传,让每位农民都了解“三农”综合保险的内容,了解“三农”综合保险的政策,使“三农”综合保险深入人心。
工作方案 篇8
一、换届背景和目的
新学年伊始,xx外国语大学商务英语学院XX级首届班委一年的任期也将圆满结束,为让班内各项工作和管理能够继续有序运行,给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营造良好氛围,创造均等合理的发展和锻炼平台,经年级班委会讨论通过,将举行班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换届流程
1、首先,由XX-XX学年班委组织各班在限期内自行安排时间进行换届选举;
2、新一届班委就职后,由辅导员组织召开见面会。
三、换届时间、地点
XX年xx月xx日前由各班自行安排地点完成。
四、职位设置
共7个职位。班长、团支书、组织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各一人。
五、竞选资格
1、凡本班学生,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均有权参加班干部竞选;
2、政治素养较高、成绩优良、一学年无2门以上挂科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3、为人友善、积极上进,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心强,有一定影响力,能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
4、对将竞选的职位有较好的认知。
六、选举原则
1、竞选采取民主投票制,班长及班委成员均由班级同学投票产生;
2、每位同学在一次选举中有且仅有一个投票权;
3、选举应当保证公平、公开,给予竞选人充分尊重,任何人不得强制要求任何同学参与或退出竞选;
4、选举按照自觉自愿原则,如遇特殊情况,被选同学不愿担任其被分配的职务,服从其个人意愿;
5、如遇因班级人数限制或无人竞选造成的职位空缺,原任职班委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继续承担职责,若不愿,则职位保留空缺;空缺职位由辅导员指定同学担任;
6、如果某一职位只有一人参选,则默认其当选;
7、只有在获得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二分之一时方可当选(弃权不计)。如因参选人数较多而无法一次决定,则应逐次淘汰票数最低的同学,进行多次投票,直到有参选者的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二分之一。
七、选举流程
1、上一届班长与其他班委做述职报告,并各自详细介绍自己所在职位的工作职责;
2、由原班长主持,本届班委选举工作开始;
3、在黑板上写上各竞选职位名称,有参选意愿的同学把自己的'名字写到相应职位处;
4、按职位顺序,参选人依次做3分钟以内的竞职演说;
5、全体同学进行匿名投票,每个职位限填一人,可以弃权;
6、安排未参选的同学唱票(2人)并在黑板上公开进行票数统计;
7、按照制定的选举原则,确立新一届班委团队。
八、注意事项
1、原班委应在选举前成立应急团队,对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状况进行商议并形成解决措施;
2、注意新旧交接。新任班委就职后,应在前任班委指导下汲取经验,逐步了解和接管班级事务。
工作方案 篇9
为切实加强春季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传染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普及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坚持属地负责原则。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对本行政区和所属行业防控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对全县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降低我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春季传染病发病率,减少聚集性发病,减少重症病例,严防传染病流行,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升级,避免死亡病例,保护易感人群,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一)县卫生局: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县春季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防控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传染病的监测和卫生应急宣传工作;发生疫情时,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做好相关调查处理。
(二)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组织做好各学校、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抓好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管理,严禁制拌凉菜,杜绝病从口入;联合工商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内设商店进行检查,严禁无牌无证经营和销售“三无”食品;组织各学校和托幼机构保健医开展晨午检、缺课原因追查等工作,组织疑似传染病学生停课治疗;组织做好教室、寝室、食堂通风消毒工作,对自备水源、学生饮用水、供水设施进行检查,排除潜在风险;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保证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抓好车站环境整治和车站、客运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
(四)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市场检查整顿工作,打击贩卖假药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开展餐饮业集中整治,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查采购、使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县公安局: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对传染病感染者追踪并采取隔离措施。
(六)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全县广场、公共场所文体设施和儿童游乐场所整顿和定期消毒工作。
(七)县财政局:根据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应急防疫设备和应急防疫物资所需经费,并加强对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八)县委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疫情发生后,引导、沟通省市媒体正面宣传传染病疫情防控情况。
(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的环境整治,开展养殖场垃圾、粪便、污水的'清运和消毒处理,组织养殖场使用杀虫剂消灭蚊蝇。
(十)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各村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蚊蝇孳生地、垃圾点、排水沟;组织开展农村室外厕所生石灰消毒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疾病的监测,加强居家病人的隔离治疗管理,防止疾病的蔓延。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和强化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春季传染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做好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卫生及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建立定期疫情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学校(托幼机构)、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传染病的分布,疫情发展趋势等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早处理,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或升级。疫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有效救治患者,严防传染病流行扩散,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积极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卫生、畜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卫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牵头责任,对防控工作立即作出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育、畜牧、工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加强对传染病传播的综合监控,及时沟通和共享信息,协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四)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意识。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科普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注意加强自我防护;做好急性的传染病重点和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正面引导舆论,按规定及时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防止恶意炒作。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值班责任,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报告和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凡属于上报范围、达到上报标准等级要求的疫情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渠道、时限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发生。因迟报、隐瞒、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工作方案 篇10
今年10月2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为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根据南龄委《关于开展xxxx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xxxx字〔xxxx〕3号)和县文明办9月27日通知精神,重阳节期间,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挖掘重阳节的深厚文化内涵,传承和弘扬中华“孝文化”,认真开展“敬老月”活动,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师生做好文体娱乐、经典诵读等活动,培育和弘扬尊老敬老的道德风尚,努力营造欢乐喜庆、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内容
1.继续开展敬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重阳节又称敬老节,是开展敬老教育的有利契机。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教育的宣传教育,开展尊老敬老社会实践活动,各校要创新活动载体,开展诵读家训、名篇佳句,讲述家风故事活动,传承家风文化,汲取经典精髓,启迪思想,培养心智,培育道德正能量。
2.开展走访慰问和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身边老人做好事、办实事,为家里的爷爷、奶奶和敬老院的老人梳头、捶背、按摩,为他(她)们唱歌跳舞,让他们共享天伦之乐。
3.深入了解重阳节民俗文化含义。各中小学校领导要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主题,组织师生开展喜闻乐见的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深入挖掘重阳节的.文化内涵,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加大对节日习俗知识宣传,引导师生进一步了解重阳节,认同重阳节,喜爱重阳节,过好重阳节,提高人们的科学意识。
4.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经典诵读活动。各学校通过诵读中华经典美文,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三、活动要求
1.突出节日主题。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主题,开展经典诵读、节日民俗等活动,传承中华民族热爱家庭、尊老敬老的传统。
2.抓好统筹结合。今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法定烈士纪念日,10月1日是65周年国庆,10月3日—12日恰逢第四十五届世锦赛在xxxx举办。各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抓住这些时间节点,做好统筹安排,科学谋划,精心设计,增强“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活动务求实效。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活动,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重要测评内容,各学校要重视原始材料积累,将开展活动的方案、资料(文字、照片)、宣传资料整理归档。
4.按时报送材料。各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各单位要提供3幅图片,并注相关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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