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09 12:47:0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工作方案4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依据《赤峰市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赤卫计发〔20xx〕27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贫困家庭实施签约服务、加大新农合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力度、大病扶贫爱心基金救助、集聚卫生计生项目资金重点向贫困人口使用等多项精准健康扶贫措施,努力使贫困群众不生病、少生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效提升全旗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水平。

  二、总体原则

  重预防、保大病、强服务、促健康。

  三、扶贫对象

  精准识别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为全旗精准健康扶贫对象。精准扶贫对象以扶贫部门数据为准,动态管理,一年一审核。

  贫困人口以旗扶贫部门数据为准,不得自行鉴别和排除。因病致贫人口,由各地区组织乡镇苏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在贫困人口中进行筛查,报旗卫生计生部门备案,不得将非贫困人口纳入筛查范围。

  四、目标任务

  (一)重预防

  1.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宣传。要针对贫困地区和人群,每年安排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知识、蒙中医药科普知识、妇幼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不同患病人群通过开展讲座、健康咨询、发放资料、指导合理用药等方式,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重预防、控疾病能力。旗科协和卫生计生健康教育所每年要集中一个月,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月活动。

  2.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加强贫困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0—6岁儿童、艾滋病、重性精神疾病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要达100%。旗乡两级服务团队要对年老体弱、控制效果不好的贫困人口,通过增加随访和健康指导频次,充实服务内容改善其体质状况,并针对不同病种开展防病治病和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3.开展心血管病和脑卒中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实施自治区心血管病和脑卒中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5年内充分争取利用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优先对符合条件的全旗贫困人口心血管病和脑卒中高危人群实现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全覆盖,并对筛查出高危人群进行进一步筛查及跟踪随访,提供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及健康指导,有效提高贫困居民的健康水平。

  4.开展宫颈癌筛查项目。利用国家宫颈癌筛查项目,由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女性贫困人口随时进行免费筛查,对阳性患者给予及时转诊治疗。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在合作医疗报销和项目补助400元的前提下,对个人自付费用部分进行适当减免。

  5.加强疾病检查预防。旗内医疗机构要对精准健康扶贫对象中的因病致贫和返贫人口,每月至少提供一次上门服务,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于不住院治疗的长期慢性病贫困人口适当提供免费药品,并帮助解决疾病诊治问题。

  (二)保大病

  1.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能力。将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将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保障。

  2.减轻贫困人口门诊和住院费用负担。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取消起付线。门诊慢性病患者单次报销比例在70%的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门诊观察治疗乡级报销比例80%、村级75%,年度封顶线为800元。终末期肾病病人透析免除个人透析自付费用。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旗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

  3.设立大病扶贫爱心基金。旗财政每年注入资金500万元,并吸引社会各界慈善捐助建立大病扶贫爱心基金,切实减轻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制定《敖汉旗大病扶贫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确保基金最大限度的发挥扶贫救助效力。

  4.大力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救助、大病扶贫爱心基金、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衔接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农牧民就医结算,最大限度的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5.全面实施医疗救助行动。组织旗乡40家医疗卫生单位,发挥行业优势、集中技术力量、集聚项目资金开展免费义诊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改善服务方式、适当减免医疗费用、送医送药下乡等多种形式,对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有效医疗救助。通过实施北京同仁医院白内障复明工程等项目,积极加强与上级多方慈善、医疗机构对接合作,争取各类大病救助项目,提高贫困患者就医补助及医疗服务水平。

  (三)强服务

  1.对贫困人口进行建档立卡、签约服务。

  一是建档立卡单独管理。要对精准健康扶贫对象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建档由村级卫生室登记造册,并在贫困人口中筛查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和病种;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统计后交旗卫生计生和扶贫部门联合审核,建立起村、乡、旗级精准健康扶贫对象档案;由旗卫生计生部门为精准识别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统一制做并发放健康扶贫卡,识别人口信息一律使用公安部门认定的身份证号。要对健康档案做到单独管理,主动加强与贫困人口的沟通联系,认真履行服务内容,做到“贫困人口底数清、居民情况明、档案信息全、服务管理优、健康扶贫实”。

  二是实施签约服务。由旗级医疗卫生机构(旗医院、中蒙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根据因病致贫人口的病种需要,指派专门医生与各基层服务团队签约,指导基层医疗服务团队,有针对性的开展诊疗服务和转诊服务;由乡镇苏木办事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组成服务团队,对精准扶贫对象全部实施“一对一、面对面”签约服务,根据贫困人口健康现状和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适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签约服务率达100%。旗级医疗机构与各服务团队之间、各服务团队与签约人群之间要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及时提供出诊、会诊、转诊等服务。

  2.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就医服务。从20xx年7月1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为贫困人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保证危急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突发事件和“三无”人员的疾病救治,实施先检查、先诊断、先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和交费。参加新农合的贫困人群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出院时即时结报、补齐自费费用。

  3.建立健全急诊急救服务网络。完成旗120急救分中心指挥平台升级改造任务,与市120急救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联网,抓好120网络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旗内急诊急救网络医院建设,将120绿色救援通道延伸到乡村。

  4.全面提升蒙中医药服务能力。落实好蒙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任务,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蒙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强化蒙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充分发挥蒙中医药价廉、方便、快捷、有效的优势,减轻贫困患者的看病负担。

  5.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要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广泛开展卫生计生关怀关爱行动,重点向贫困人口倾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每年100元的参保补贴。积极推进“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新家庭计划”、“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北疆幸福家庭创建”等工作,提升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四)促健康

  1.加强旗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加快旗医院、中蒙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进度,改善医疗卫生条件。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装备、信息化和“六室”服务功能建设等工作。到20xx年,确保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加强“十个全覆盖”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争取项目资金187万元为嘎查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一体机202台,保障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有效开展。

  2.推进对口帮扶工作,提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将精准健康扶贫与定点扶贫、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国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建立旗内二级医院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的帮扶关系,旗医院和中蒙医院为支援乡镇卫生院购买设备和业务培训资金30万以上;在人才培养、临床带教等方面给予扶持,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程”,每年从二级医院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到苏木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二级医院每年各派出2支医疗队(每队3名医生)对口支援贫困地区苏木乡镇卫生院。每年定期由二级医疗机构派出医疗服务专家到基层开展义诊巡诊、临床示教、医学培训活动。

  3.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水平。一方面要确保规定的培训任务在贫困地区得到有效落实。一是旗卫生计生部门每年免费培训乡村医生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2周;二是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旗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三是实施乡村医生每月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3天的灵活见习培训制度,对乡村医生进行与其开展业务相关的免费培训。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好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一是通过先预拨、后考核的方式,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二是根据一般诊疗费收取标准,嘎查村卫生室收取一般诊疗费每人次8元,其中2元由患者支付、6元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五、时间安排

  精准健康扶贫工作自20xx年5月启动,至20xx年12月末结束。

  (一)建档立卡阶段(20xx年5月1日—6月20日)。完成全旗贫困人口识别、入户调查登记、建档立卡签约、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等工作。此项工作已于先期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力度,各乡镇苏木办事处要做好配合,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核对发卡阶段(20xx年6月20日—6月30日)。比照核对登记造册的贫困人口信息,全面完成服务对象的精准健康扶贫卡片的发放工作。

  (三)落实措施阶段(20xx年7月1日起)。针对全旗精准健康扶贫对象全面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措施。扶贫对象在享受精准健康扶贫政策时需出示精准健康扶贫卡,未能出示扶贫卡的不得享受相关政策。

  (四)医疗救助阶段(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全旗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统一行动,根据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大病扶贫、下乡义诊等活动。科协、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和心脑血管、宫颈癌、白内障等疾病筛查、救治等活动。

  (五)巩固推进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扶贫部门确定贫困人口后,各乡镇苏木办事处和旗卫生计生等部门单位要按20xx年工作流程,对贫困人口进行重新登记造册,滚动签约服务,并落实签约服务承诺和相关健康扶贫政策,开展义诊、巡诊、疾病筛查救治和健康教育知识进万家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旗精准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旗政府成立精准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苏木办事处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建工作组,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旗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精准健康扶贫系列工作。于6月20日前,务将附件2(表1、表2、表3、表4)报旗卫生计生局,并落实好签约服务任务,全部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进行单独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

  旗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能力建设,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旗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旗民政部门负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旗扶贫部门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旗社保、合管部门负责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大病基金救助管理工作;旗科协要会同卫生计生部门一起,开展好精准健康扶贫的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工作;各乡镇苏木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精准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检查督办

  旗政府将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旗政府督查室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苏木(办事处)要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督促辖区内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广泛宣传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精准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精准健康扶贫对象科学合理就医,及时公开扶贫对象卫生计生保障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卫生面貌和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创卫工作制度化、工作措施常态化,确保我镇农村创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卫生镇、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做到工作重心、工作责任、工作任务下移到村,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我镇城乡卫生状况明显改观,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

  二、成立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

  成员:全体行政、财政、驻村干部和城建办、市管所、环卫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办,XX为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镇党委、政府将切实加强对农村创卫工作的领导,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创卫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1-2名专业保洁人员。工作经费由镇财政下拨到村,保证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并由镇财政统一出资购买好安全责任险。保洁员必须保证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见不到各种垃圾。

  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实行农村创卫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严格考核。

  3、创卫经费投入,要根据市、县创卫领导的要求,镇财政要保证各项创卫经费的投入。镇财政出资给马路沿线农户发放垃圾焚烧桶,国、省道沿线村分院落补建垃圾池。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营造创卫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村(居)委会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每村张贴各类标语30-50条。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督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做到工作重心、工作责任、工作任务下移到村,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村级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管理职能。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的管理模式,实现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逐步使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1、对集镇、207国道沿线村(长冲、集镇、桥东、庙山、四联)、居民聚集区、背街小巷、主要交通干道、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在3月30日前组织全体行政、各部门干部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和主要公共场所实行白天12小时保洁清运。对集镇主要街道按每70米间隔设置果皮箱,按150米间隔设置垃圾车。为确保207国道保持整洁,国道两旁村确保专人每天定时清捡垃圾,镇财政按每公里20xx元下拔给经费。集镇新产生的垃圾确保做到垃圾入池(桶)、专人保洁、及时清运、集中处理。马路沿线村将在每家每户门口设立垃圾分类池、垃圾焚化池和垃圾堆放池。其余各村新产生的垃圾全面实行分户分类分散处理,即可焚烧垃圾分户焚烧、玻璃垃圾分户填埋、煤渣等垃圾还田还土。实现“三有”,即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镇有垃圾处理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专人负责,实现“三无”,即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规范店面广告牌匾,拆除乱搭乱建,清除“牛皮癣”和马路横幅,严禁占道经营和占道施工。

  2、集镇、市场管理

  加大集镇、集贸市场整治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聘请部分老协和有爱心的人员担任“创卫劝导员”,对集镇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宣传教,促其改正。全面清理影响镇容镇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提倡兴办农村集贸超市,确保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3、交通秩序

  各村居委会要协同公安部门加强集镇交通管理,实现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

  杜绝在207国道、县道及其他交通干线上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和乱停车辆等现象。

  4、设施建设

  加大乡镇垃圾中转设施、清运设备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特色地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5、河道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对镇内河道环境卫生的管理,严禁往河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派专人负责镇内207国道大桥和老街大桥进行监管,不定期的加强巡查,严格查处周边居民往河内倾倒垃圾。

  6、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清洁户评选活动,动员广大村民自觉投入到农村创卫活动中,各村每月对各户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卫生检查,一季度一评比,对做的好的户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评比倒数五名的进行曝光处理。大力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文明水平。

  7、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摒弃生活陋习,提高卫生意识,提升生活质量。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23日一3月28日)

  3月底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农村创卫工作。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全体村民了解农村创卫活动,积极参与农村创卫大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一9月)

  各部门、各村根据农村创卫的具体标准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专项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久开展。

  (三)完善设施阶段(20xx年10月一11月)

  进一步加大农村创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规划、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确保进度与质量。

  (四)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12月)

  在镇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各村农村创卫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评,探索建立农村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方案 篇3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3号),全面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现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16%、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5.8%、7.5%、9.8%、6.9%。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35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十二五”期间在已经淘汰炼铁292万吨、炼钢223.3万吨、水泥1677.7万吨、平板玻璃284万重量箱、电解铝1万吨的基础上,20xx年底前再淘汰炼钢50万吨、水泥174万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二)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20xx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xx〕24号),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xx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三)着力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xx年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不断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建设

  (五)全面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设备,形成节能能力100万吨标准煤。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形成节能能力30万吨标准煤。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分别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6万吨、4万吨以上。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设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六)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到20xx年底,淘汰落后锅炉0.2万蒸吨(具体任务另行下达),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形成2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和0.1万吨氮氧化物减排能力。(省发改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七)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任务。到20xx年底,全省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负责)

  (八)强化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湖泊,重点治理劣五类等污染严重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xx年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比20xx年下降30%以上。(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九)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5%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xx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619.9万吨标准煤以上。(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强化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xx年底,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加强高效环保、环境友好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联网建设。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形成节能能力34.5万吨标准煤以上,到20xx年底,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xx年降低2.4%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十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家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继续抓好“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到20xx年底,力争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省发改委、省政府机管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四、强化技术创新与推广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积极开展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进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发展一批由创新示范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负责)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落实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申请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形成新增节能能力40万吨标准煤。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和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积极探索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研究实行惩罚性电价。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到20xx年底,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定价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提高收缴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电力公司、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负责)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十七)加快绿色融资推广。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鼓励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节能环保企业挂牌新三板,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融资。逐步把企业新建项目的环评、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奖励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节能环保类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提速升级。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江西银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等负责)

  六、积极推行市场化机制

  (十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定期向社会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政府机管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九)推动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省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支持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及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所组建工作,开展全省碳排放权交易。研究制订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完善实施能效标志、环境标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扩大我省实施节能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化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建设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对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鼓励和支持电力用户用能数据接入平台,提升平台应用水平。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落实有序用电工作规定,利用经济、技术手段实施好有序用电。(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相关指标数据准确一致。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公告。研究制订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到20xx年底,力争基本建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xx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严格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江西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认真实施国家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制(修)订一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负责)

  (二十四)强化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作用,加强能源消费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开展万家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监察。环境保护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八、强化目标责任

  (二十五)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20xx-2015年各设区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附后)。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二十六)落实重点地区责任。九江、抚州等节能降碳重点设区市,要抓紧制订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省政府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省有关部门优先支持重点管理市县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新余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到20xx年底,超额完成目标的20%以上。南昌、景德镇、赣州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要提前完成“十二五”降碳目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七)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省发改委要履行好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会同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监督指导,抓紧制订出台对进度滞后地区的帮扶督办方案,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行动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环保厅等要全面加强监管,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抓紧行动,共同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属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九)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进行社会监督。(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工作方案 篇4

  1 我国水土保持的现状

  合理利用山丘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事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水土保持应该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在水利方面,我国存在着水多、水少、水污、水浊的四大问题。 其中水浊既独自为害水体,又增加其他“三水”对河流的不利影响,处于关键地位。 水土流失破坏土壤结构,降低植被质量,影响流域对径流的调蓄能力,增加水多水少的矛盾。泥沙增多既降低河流质量,影响水生物活动,又作为污染物的载体,提高污染的浓度与防治的难度。从辩证的观点来看,似不应就问题论问题,而应当追根溯源,将水土保持作为水利的中心环节与战略措施,提高其在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

  水土保持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用问题,既是自然科学,也是社会科学,既注重于经济发展,更关注生态环境,既要有辩论思维,又要考虑政策法规。 从人与自然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和谐共处,才是水土保持的最高理想。 当然,这既是很高的要求,也是很艰巨的任务,既限于科技水平,也限于政经条件。但是只要我们努力研究,积极争取,总有一天能够达到或部分达到这一艰巨而伟大的战略目标。

  2 从水利工程施工过程出发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根据水利工程中引发水土流失的情况主要分为线形和点型,我们考虑水土保持的工作应该充分考虑到当地的情况,针对不同的地理环境条件使用不同的防治方案。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建设水利工程中的弃渣场、回填区以及开挖区,力争将对当地水土生态环境的危害降到最小。要想解决水土流失的问题,必须做好水土保持的工作。有效的水土保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土壤的保水能力。 举例来说,梯田等水土保持手段的使用,不仅可以增加当地土壤的保水能力还能调节土壤的防洪抗洪能力,增加水利工程的使用年限。除此之外,水土保持工作还能降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爆发频率,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自然灾害对人民生活的影响。有效的水土保持工作,还能提高当地对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既能防范自然灾害又能使土地增产,提高土壤的产出率。 因此,水土保持工作是关系到我国土壤生态和经济能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3 水土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水土保持与水土利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同为国民经济服务。保护为了利用,利用必须保护,两者相辅相成,总体效益更为完善,是科学发展观,人地合一保证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 水土保持的内容与要求已为大家所熟知。 中小型的水土利用复杂多样:一是建设基本农田,发展农业生产;二是植树种草培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环境;三是营造水窖、坑圹、涝地,就地调蓄雨水,提高当地抗旱防旱能力;四是引洪漫地,放淤改土,引水垦荒既增加耕地数量,也提高土壤质量;五是开发小型水电,直接缓解能源匮乏,间接维护林木发展;六是大中型灌区的浑水灌溉、中小水库的吸泥排沙,充分利用水沙资源,增肥保墒。 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

  坡改梯与淤地坝是水土保持工作中两项主要工作措施,目的是调整坡地与沟道的坡度,以就地入渗和就近入渗方式达到减轻水土流失的作用。 淤地坝在一定程度上兼有小型拦泥库的作用,长期效果可能降低,梯田可以持续利用,两者时空搭配,相辅相成,共同对我国大部分地区减泥增产发挥重要作用。提高水土流失方面的水土利用在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4 水土保持的效益与评价

  水土保持是一项面广量大、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全面测试分析评估其效益,确实不易。一般将水保效益分为经济、社会、生态三部分,对水少沙多的北方河流还增加一项拦泥效益。 不同水保措施,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单项效益,以便为水保评价提供依据;从土壤流失至进入干流之间各河段的水沙变化及其对周边的经济、社会、生态和人文的影响,以便了解输移过程,可能产生的负效益或不利影响,如对大小水库、坑塘、涝池的运用寿命,对河岸的冲刷破坏,对农作物沙压减产等。效益计算:采用有无措施或增减措施后在时空方面的对比。为实现科学管理和国家决策要求,必须客观地、定量地认识和评价水土保持的全面和单项问题,揭示水土保持的基本情况与动态变化、水土保持的成效与进展,水土保持的潜力与展望。总效益是各项效益的融合,研究分类效益及其间的相互关系应是主要内容。生态环境既是总效益的一部分,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分析研究与不同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现实意义。 经济既是各类措施的物质基础,也是国民经济发展和构建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

  5 结束语

  水利工程是关系到我国国计民生的大工程,它不仅是调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重要枢纽还是缓解各种洪涝灾害、 旱灾的重要保护设施,因此做好水利工程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以,如何将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利用水利工程提高水土保持的效率和效果,从而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非常重要,这是实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后代子孙的生存环境。 水土保持包括多种措施,彼此之间如何组合,如何配置,过去一般多根据各地经验、上级意图和群众要求等拟定,是否符合客观情况,是否达到相对优化,是否取得较好效果,很少考虑,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与原则。治沟与治坡的争论、工程与生物措施的主次长期摇摆不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历来是前者压后者,在强调农业生产的时候可以毁林种地,毁牧开荒,任意占领河湖水域;在追求经济发展的时候盲目造势引资,圈围良田沃土,凡此种种都曾对国土整治与水土保持造成损失,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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