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26 18:53:0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十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老旧危楼的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区危旧房整治改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惠民生、稳增长相互促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精神,加大危旧房改造工作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争取20xx年6月底前先期完成蔡家街47号附20号、三民北巷七号大院、半边街29号等13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点的搬迁改造工作,逐步消除辖区内危房安全隐患,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生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统筹,经研究,成立“区老旧危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负责危旧房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负责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三、工作内容

  20xx年5月30日前,启动并完成蔡家街47号附20号(中东社区)、三民北巷七号大院(黔东社区)、许家巷3号(普陀社区)、半边街29号(贵乌社区)、罗汉营香狮路11号(金龙社区)、何家巷110-122号(头桥社区)、毛腾巷30号(头桥社区)、英烈路38-14(头桥社区)、八鸽岩路229号7、8号楼(北京路社区)、雅关村大寨(黔灵镇)、三桥村下五里组(黔灵镇)、三桥农民新村11层楼电梯农房(黔灵镇)、三桥新街68-80号(三桥社区)共计13个危房点的搬迁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区住建局:负责统筹开展危房搬迁工作,完善危房搬迁拆除的相关手续,指导各社区(镇)开展搬迁疏散工作,负责开展农房确权工作。

  (二)区城管局、区城管大队:负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并及时予以拆除,确保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三)区房屋征收局:负责参照新建路31号搬迁安置方案,制定13个危房点的搬迁安置方案。

  (四)区规划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办理完善相关翻建审批手续。

  (五)区国土分局:负责配合开展农房确权工作,对符合确权条件的农危房及时予以确权。

  (六)区贵中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危房的资金筹措、相关手续报批,并做好资金平衡和还款安排。

  (七)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做好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工作。

  (八)区棚改办:负责积极争取落实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九)区维稳办、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项目的司法保障和信访维稳工作。

  (十)区督办督查局、区监察局: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落实不力、玩忽职守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实行工作问责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各相关社区(镇):负责辖区内危房监控及搬迁疏散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的'维稳信访工作。

  五、时序安排

  (一)20xx年4月8日—20日,一是由各相关社区负责对接产权单位,督促产权单位筹集资金,由社区(镇)具体负责实施搬迁疏散工作。若产权单位无力筹集资金,则由其尽快书面明确放弃产权,移交政府进行整治。二是由区房屋征收局主动对接各相关社区,参照新建路31号搬迁实施方案,制定13个危房点的搬迁安置方案。

  (二)20xx年4月21日—22日,一是由区住建局牵头,区法制办、区房屋征收局及属地社区(镇)参与,对搬迁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完善,并按程序报审。二是由区财政局牵头,区棚改办、区贵中公司参与,筹集5000万元资金,用于保障搬迁疏散工作顺利实施。

  (三)20xx年4月23日—4月25,由区房屋征收局将搬迁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完成审批工作。

  (四)20xx年4月26日—5月30日,由各相关社区(镇)启动并完成危房点的搬迁拆除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涉及单位要把危旧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力开展各项工作。

  (二)通力协助,抓好落实。各涉及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倒排时序,全面推进。要深入一线,及时了解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三)跟踪督查,严格问责。区监察局和区督办督查局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落实不力、玩忽职守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严格实行工作问责制,追究相关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暨“万场电影进农村”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xx年“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区20xx年活动开展情况和当前具体工作实际,为确保20xx年“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财政局联合主办,各镇、街道为活动实施主体。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指标任务

  根据各镇、街道行政村和中心村的分布情况,按指导与实际相结合原则确定放映和演出指标如下:

  1.20xx年电影放映总场次为660场,全部为数字放映:其中蛟川街道132场;庄市街道100场;骆驼街道214场;澥浦镇87场;九龙湖镇115场;招宝山街道12场。

  2.20xx年戏剧演出总场次100场,其中蛟川街道18场、庄市街道14场、骆驼街道30场、澥浦镇12场、九龙湖镇16场,雄镇大舞台专场演出10场。

  各镇、街道文化站应按指导指标制定年度放映和演出计划,合理把指标分解到村或放映点,并将全年具体计划安排(包括放映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科备案。若遇特殊情况,指标和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三、运作机制

  (一)按市场运作方式组织电影放映和演出工作

  1.电影放映:放映主体的确认,本年度农村电影放映可继续由上年度(20xx年度)经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后中标的放映队承担放映任务,与有放映指标的各镇(街道)、村签订放映协议,我区不再另外招标确认。

  改变放映模式,实现服务创新,科学合理安排放映场次,对在人员集聚的卫星镇、中心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撤村建社区的居民区、人员较多的工矿企业等设立放映点和安排场次,由各镇、街道提出申请,区文广新局认定,从严把关,不限于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规定,但全年每个观众非常多的放映点放映也不得超过48场,同时,实际居住人口较少的行政村,适当减少放映场次,但绝对不得出现放映空白村。经许可在人员集聚的广场、卫星镇、中心镇、中心村、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撤村建社区居民区的放映场次,由放映点的管理单位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数字放映回执单”行政村意见栏签字盖章确认。

  2.戏剧演出:演出主体的确认。本年度演出剧团和中介机构及其演出剧目,参照20xx年度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后确认的.千场戏剧进农村演出资格中标单位承担演出任务,我区不再另外招标确认。

  经过政府采购程序中标的各演出剧团和中介机构,与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达指标的行政村签订演出协议,按协议约定时间演出农民群众自主选择的剧目。演出价格按不高于政府采购目录价的原则由镇(街道)、村和演出剧团、中介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其中属政府补贴部分的资金由演出剧团和中介机构凭协议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领。对没有演出指标的,按市场化原则,由行政村与演出单位自主协商,政府不予补助。

  (二)政府补助标准

  1.电影放映场次补贴。放映费用采用市、区财政、镇(街道)和电影院线公司分别负担的办法,严禁向行政村(中心村)或农村群众个人收取与农村电影放映有关的任何费用。其中:市财政给予每场电影放映补贴100元,区财政给予100元配套补贴;由于商业片与公益片所产生的片租差价,由区财政给予每部20元的补贴;其余由各镇、街道给予补贴。

  2、戏剧演出场次补贴。对有演出指标的行政村,市财政给予每场戏剧演出补贴1500元,区财政给予配套补助1500元。其中:演出合同总价不足3000元的,仅补足其差价;对超出演出合同总价3000元的部分,由镇(街道)给予适当补贴。

  (三)政府补贴的核拨程序:

  1.各镇、街道文化站作为具体实施和监督机构,应负

  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统计核报工作,各放映队填报的“万场电影进农村”放映回执单和各演出团体填报的“千场戏剧进农村”演出回执单需经镇、街道文化站审核并签字盖章。各镇、街道文化站请分别于5月28日、10月28日前,填报一次《市“万场电影进农村”放映经费补助统计表》和《市“千场戏剧进农村”演出经费补助统计表》(见附件),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审核。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审核后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完成审核后,经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市级补助资金。

  2.区财政局及时把市级补助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拨付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放映队和演出单位每半年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领“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专项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各镇、街道要把实施“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作为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来抓,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各自的具体实施细化方案,确保人员到位、思想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积极创新机制,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并于5月30日前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科备案。

  (二)各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大对“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的宣传,及时报道这项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对“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切实而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同时加强对电影放映和戏剧演出的现场监管,要建立“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专项档案,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四)各放映单位和演出团体,要把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确保质量。

  (五)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专项经费的拨付和使用,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市财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将根据有关要求适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将取消其放映资格和停发补贴经费。

工作方案 篇3

  一、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大搞环境卫生整治。要认真组织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保洁员为主,同时发动入党积极分子、计生专干、水库管理员、村医生、村民志愿者广泛参与突击队伍,逐村逐路进行清扫,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路,不留卫生死角。保持环村路、巷道、休闲点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村中没有明显的垃圾。行政村内公路上无积土、路边无高草、无堆积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

  二、严格落实好门前“三包”

  各临街商铺、公路边的'农户要严格落实好门前“三包”,对照“三包”责任内容,按卫生整洁、容貌美观、秩序良好的标准认真做好室(院)内外卫生等工作,不出店经营、不占道经营、门口车辆停放有序。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三包”责任要求,做好本单位卫生容貌秩序工作。

  三、开展“双创”工作宣传教育

  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双创”工作相关知识和文明礼貌教育,开展“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双创”工作活动。各单位要有“双创”工作宣传栏,各村要有“双创”宣传标语。特别要教育群众不随意停放车辆、不随意丢弃垃圾,自觉维护好公共场所卫生,自觉维护好文明公民良好形象。

  四、整理“双创”工作材料

  各单位要参照量化评分标准迅速整理好本单位的“双创”工作相关资料。做到专人整理,专盒存放。各单位需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镇下发的相关文件、宣传学习资料、工作简报、检查通报,本单位“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汇报材料、“双创”工作志愿者人员名单,各种“双创”会议、劳动照片图片等。

  以上工作要求,望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1.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完成“五苗”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按时建立接种卡、接种证,使建卡率、建证率达到100%,卡证符合率达到100%。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免疫规划工作例会,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报表。

  2.认真落实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及时补种、补证。加强流动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3.严格执行“冷链”设备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冰箱温度记录。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认真做好消毒灭菌工作。

  二、具体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执行及协调工作。

  2.强化疫苗管理,保障疫苗质量:科室在疫苗采购、运输、贮存过程中严格执行《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疫苗的运输,贮存过程严格按照冷链要求进行,做到时时监测,及时记录。按规定做好疫苗的'出入库登记,经常检查疫苗有无过期,破损等情况,以确保疫苗的质量。

  3.做好安全注射及接种场所消毒:接种过程严格遵守“一人一针一筒一消毒”,真正做到安全注射。及时处理医疗废物,每次接种完成后对一次性注射器进行毁形并送医院回收站统一处理。每次接种前后半小时对接种门诊进行紫外线消毒,以保证接种场所安全。

  4.加强资料管理

  接种卡、证:进一步完善卡,证登记,做到卡证吻合,接种卡的填写符合要求且干净整洁,工作记录本: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记录本的填写,要求各表册填写完整,真实。

  档案管理: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分年度,分类装订和存放,到本年末各村档案管理均应符合要求。

  报表:不断加强业务指导,各种报表要符合逻辑,并按时上报,做到不迟报,漏报和错报。

  龙华卫生院

  20xx年12月25日

  

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xx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xx年取暖季和20xx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工作方案 篇6

  一、 指导思想:

  1.紧跟校长室工作思路,突出保障与服务意识,围绕学校“办学宗旨”、“既定目标”、“品牌战略”、“管理理念”开展后勤工作。

  2.以后勤存在问题为导向,创新管理,既确立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又要强化经营理念,开源节流,强化目标的细化与管理。

  3.务实后勤管理流程:目标、责任、监管、考核、绩效。

  二、重点工作:

  1.推进务实的后勤管理流程①建立学校后勤服务微信平台②建立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机制。③规范后勤物资采购流程④完善维修报告响应机制。

  2.完成学部中考、高考等后勤服务工作。

  3.落实学校西校区主要建筑物维修工程计划。

  4.学校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针对特定时段、特定环境、特定岗位开展有效的安全防范工作。

  5.强化学校资产管理措施。

  三、每月主要工作:

  2月份:

  1.后勤员工到岗,安排开学前期工作,即环境整理、设备维修、物质保障,切实做好学生报名到校、车辆安排、确保安全有序。

  2.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分工,制订工作计划。

  3.制订相关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新组建文正后勤服务微信平台,更快、更好服务教学第一线。

  4.召开两个会议:①后勤相关主管会议,主要是推进务实管理措施,强化责任与担当。②召开全体后勤人员,主要是以问题为导向,落实责任与绩效考核。

  5.建立节能降耗监管机制,细化到点;通报、量化各学部、行政楼、宿舍楼、食堂等部门每月用电用水用气情况。

  6.核对住宿、代伙人数与缴费情况。

  7.校园绿化护养与补充。

  8.调研修建东西校区停车场。

  3月份:

  1.核对、托管行政楼各科室、宿舍、食堂等部门学校资产。

  2.绿化、亮化校园,相关路面修理。

  3.开展陪读房安全宣传周活动并开展学生防火逃生自救安全教育活动。

  4.配合校办公室调研学部微机房升级改造后的使用情况。

  5.做好初三英语听力考试、中考体育测试相关准备。

  6.联系博大公司对东校区小、初教学楼维修后存在问题的整改。

  7.住宿老师水电费缴费(2-3月份)。

  8.上报修建东西校区停车场预算报告。

  4月份:

  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督查周活动。

  2.召开春夏防火安全专题会。

  3.分批召开后勤人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强化整改。

  4.有针对性对校园花草树木进行护理。

  5. 后勤处对全校各班课桌凳使用与损坏情况进行统计。

  6. 陪读房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5月份:

  1.根据校长室安排做好中考接待准备。

  2.全校体育设施与器材检查维修。

  3.强化宿舍管理,加强夜巡。

  4.进行校舍全面检查,疏通落水管道,重点防漏。

  5.校园绿化养护。

  6.电气设备大检查、大维修(重点是线路改造、空调维修)。

  7.住宿老师水电费收缴(4-5月份)。

  6月份:

  1.服从学校高考、中考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服务与保障。

  2.强化安全管理:①门卫管理制度督查;②住宿学生就寝管理;③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3.校园环境检查并彻底整理一次。

  4.学校资产清点、核对、上报。

  5.做好西校区校舍维修工作准备,对校园全面检查一次并上报暑期维修计划。

  6.住宿老师水电费收缴(6月份),做好陪读房退租工作。

  7.安排期末结束工作,上报工作小结,结清后勤人员薪酬。

  7-8月份:

  1.后勤人员结清薪酬,无关人员撤离校园,关闭校园相关区域的水电气。

  2.落实暑假期间校园安保工作,重点是行政楼及二学部微机房。

  3.配合学部招生工作。

  4.根据校长室审批的'维修计划进行暑假维修。

  5.调整部分后勤员工,签订用工合同。

  6.完成校长室布置的其他工作。

工作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对照公司创建职能和经营管辖范围,通过对蚊幼孳生地治理,化学防制和生态防制,使界定范围内蚊虫密度大幅降低,达到市爱卫办规定的灭蚊标准。即单位内外环境、住宅宿舍、各种存水容器(包含下水道等)和建设工地积水,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市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特殊场所(主要为杂物堆放场所、各类建筑工地)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惑成蚊不超过1只。

  二、达标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办公场区、建设工地及城区污水主管网的灭蚊和环境整治,确保上述场地蚊幼及成蚊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界定范围的灭蚊工作。

  一是城投公司负责所管工地灭蚊工作

  二是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办公场区、绿化地、生产场区及住宅宿舍灭蚊。

  三是市污水处理公司负责消除所管理的污水主管网淤积、堵塞和滞留现象,化学灭蚊以及井口安装防蚊闸;负责办公场区、生产场区灭蚊工作。

  四是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办公区及城区储备地块的`卫生灭蚊工作。

  五是市城图房地开发公司和市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各自建设工地空间喷洒药物杀灭成蚊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3月5日—6月30日)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包括标语、宣传专栏、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蚊虫的危害,防制方法等科学知识,提高全员参与灭蚊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做到人人皆知;召开动员会,层层动员,打一场灭蚊攻坚战。

  2、人员培训。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以上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学习灭蚊技术,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灭蚊工作。

  3、查清城区所管污水管网的长度、井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查清建筑工地的数量和积水状况。

  4、查清城区二次供水设施和分布情况。

  第二阶段:综合防治(7月1日—8月20日)

  1、整治环境,消灭孳生地

  要广泛开展城区环境治理,消灭蚊虫孳生地,将环境整治纳入周末义务劳动内容,狠抓公共环境治理和消除城区主次干道下水管网的淤积、堵塞和滞留现象,防止孳生蚊虫。

  2、化学灭蚊

  城区主次干道下水管网采取投放生物杀虫剂,杀灭水体中的蚊幼虫。单位办公场所及宿舍要采取空间喷洒药物或室内滞留喷洒药物的方法杀灭成蚊。

  3、物理防制

  城区主次干道下水道井口要安装防蚊闸。公共绿地要安装灭蚊灯,二次供水水池,池盖要密封,并及时消除水池溢水现象。

  第三阶段:查遗补漏(8月20日—8月31日)

  1、自查整改。各单位要对本地蚊虫孳生地治理、化学杀灭、物理防制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灭蚊效果开展自查,写出自查整改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资料归档。各单位要将灭蚊达标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时上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9月1日—9月30日)

  对照市爱卫办制定的灭蚊标准,组织开展自查,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灭蚊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办工作,组建专班,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灭蚊工作抓到实处。

  二是狠抓重点,突出难点。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防害设施,抓好城区主次干道下次管网除害工作,是公司灭蚊活动的重点,要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是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市四创办和市爱卫办对灭蚊活动提出了严格的奖惩标准,公司将依据省市检查结果,对相关单位实施奖励或处罚。

工作方案 篇8

  一、创建示范街的标准

  (一)达到“门前三包”标准要求

  1.有人行横道的,临街门口及其两侧(每侧最长不超过30米)建(构)筑物立面至人行道侧缘石之间的区域属“门前三包”的范围;从建(构)筑物立面向道路延伸2米未到人行道,2米外未到人行道的区域由环卫部门或物业负责。

  2.无人行道的,从建(构)筑物立面向道路延伸2米的区域属“门前三包”的范围;“门前三包”责任区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划定,对划定的区域有争议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确定。

  (二)路面干净、整洁、卫生

  1.保持路面清洁。无垃圾、落叶、纸屑、果皮、槟榔水、油污、痰迹等废弃物及污渍,无蚊蝇滋生场所。

  2.属“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商铺、住户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规定实施。

  3.其余范围由各社区与分管该路段的`环卫清洁工做好对接工作,督促环卫清洁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洁任务;如环卫清洁工不履行职责,各社区要及时向街道办反映情况,以便上报区“双创”指挥部进行督促,不及时反映情况视为社区责任。

  (三)街道两边建(构)筑物立面整齐、干净

  1、建(构)筑物业立面整洁、完好,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2、建(构)筑物业立面无乱拉、乱搭、乱建、乱悬挂。

  2、统一规定设置遮阳棚、招牌的制作。

  3、建(构)筑物立面布局、颜色由市、区统一规定。

  (四)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有序

  1、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实行划线规范停放,统一停放方向。

  2、重点路段除了进行划线外,加以安装护栏等设施,实行人车分流。

  (五)垃圾倾倒定点定位

  1、认真规划、合理布局,位置固定、摆放有序。对需要增设垃圾桶的数量、摆放位置提出明确建议,协调区环卫局统一实施。

  2、垃圾桶要有完好的顶盖并做到外表干净卫生。

  3、对已损坏的垃圾桶要及时更换。

  4、垃圾要及时清运,避免垃圾堆满外漏。

  (六)线路铺设规范有序

  1、协调电力、电信、联通、移动等部门对示范一条街的所有线路进行检查、检测。

  2、对电线、网线等线路进行规范铺设,对私搭乱接的线路进行整治。

  (七)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街道负责“示范一条街”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制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对各社区示范一条街专项工作的考评。(见街道“双创”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2.市、区各包点单位与社区共同做好“示范一条街”内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工作,对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并完善责任人管理台账。(见方案)

  3.加强巡查督导工作。市、区、街道包点单位与各社区做好对接,安排制定巡查人员排班表,共同做好示范一条街各项工作。(见市、区、街道包点单位人员对接表)

  二、创建示范街具体路段

  三、实施步骤

  创建时间:*年8月14日——*年9月20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4日——8月20日)

  街道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具体部署创建任务。明确创建“示范一条街”的标准及相应的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2、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街道环境卫生设备及市政基础设施。

  (二)集中创建阶段(8月15日至9月20日)

  1、根据“门前三包”的标准整治临街的违法(章)行为,使“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根本好转。

  2、对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对典型事件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加。

  (三)巩固和常态管理阶级(9月20日至年底)

  1、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

  2、做好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总结。

  3、以创建示范街为契机,将“门前三包”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4.通过创建示范街,全面带动辖区其他街巷的创建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动机制。

  市、区、街道各挂(包)点单位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示范一条街各项工作。

  1.共同做好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工作。逐街逐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签订率达到100%。

  2.整合资源,把市、区、街道各包点单位人员融入各社区,由各社区统一安排示范一条街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考核评比机制。考核评比组将依照《“双创”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每月1日和16日对7个社区“双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进行挂牌督办。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区、街道包点单位、城管大队、社区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在责任制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日常工作中,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协调区宣传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开设“红黑榜”,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要把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监督管理的实效性。

工作方案 篇9

  一、减排工作目标

  我县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排放基数按环境统计结果确定。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减少12%,控制目标为2512.25吨;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减少15.5%,控制目标为660.33吨。各年度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分别削减2.5%、3.5%以上(以环境统计排污总量为基数,下同);对老污染源和城镇生活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分别削减22%、21.5%以上;对新建项目和城镇生活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增加分别控制在10%、6%以内;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不得新增。

  二、减排原则

  一是坚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削减的原则。集中精力抓好环保重点监管区、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主要抓好造纸、医化、酿造、橡胶等重点污染行业整治。

  二是坚持重点工程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监管,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和达标率。

  三是坚持源头控制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在审批项目全面推行高比例替代削减方案,从源头控制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四是坚持科技管理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建立污染源“三量”(增量、减量、变量)台帐,通过“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

  五是坚持严格环境执法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全面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监测,坚决打击或取缔各种违法设立的排污企业,严厉打击或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超标排污和偷排漏排现象的发生。

  六是坚持“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削减污染物的原则。通过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整治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等措施,削减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减排主要措施

  (一)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污染削减

  重点对医化、造纸、酿造、人造革、橡胶、电镀等六大行业开展污染整治。

  1.立足于以行业标准为依据解决行业污染问题。结合行业的具体情况,制订行业环境污染整治规范和验收规程,以规范和鼓励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淘汰生产过程长、污染重、装备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的产品和工艺,扶持一些经济效益好、污染相对轻的产品生产线和上档次的企业。

  2.大力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对重污染行业中的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的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减轻末端治理压力。

  3.大力开展燃煤锅炉的脱硫。对4吨以上的锅炉要采用双碱法脱硫,脱硫率65%以上,对4吨以下的锅炉要采用用碱液喷淋法脱硫,脱硫效率不低于50%。

  (二)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依据环保重点工程削减城镇生活污染源和工业集中区的污染。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县城、沿海工业城、各工业集聚小区及有条件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的处理率和达标率。

  2.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监督体系,制订污水处理厂相关管理办法,对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稳定达标。

  3.加强主要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对有条件工业集中区要建设集中天然气供热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全面清理违法设立企业。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排查,查实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的违法排污企业,若符合环保要求的,责令补办审批手续,并纳入环保日常监督体系;对明显违反环保要求的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取缔。

  2.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加强污染监控能力建设,年底前,列为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的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实行统一联网。同时通过组织“飞行监测”和省、市、县三级联查等措施,加强监督监测。

  3.限期治理逾期关停。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治,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排污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停。

  (四)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总体部署,整体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地塘污染整治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等工作,有效削减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五)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总量替代

  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以总量替代削减方案落实为前提,若属改扩建项目的`还需以已批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合格为前提,增量替代减排方案要经县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并符合替代要求。

  四、确保减排任务完成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证

  县里将环境污染减排领导小组与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合二为一,下设减排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与整治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制度保证

  1.制定和实施各年度排污总量削减计划

  根据“”环境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制订每年度减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制订COD、SO2总量分配方案

  根据市里下达的COD、SO2总量控制计划,将COD、SO2等主要污染物年度最大允许排放量分解到各重点排污单位,若企业改扩建需要增加总量,报县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全县重点监控监管企业40家,该名单原则上保持不变,对关停企业、排污量剧减企业及达到一定排污量的新建投产企业,将根据动态申报数据每年调整一次。

  3.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我们将COD、SO2等主要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总量分解到直接排向环境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重点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总量排污。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排污单位,其污水允许纳管量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允许排污量确定。

  4.对污染源实行动态管理

  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和所有建设项目,就其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总量(增量)、污染整治削减排污总量(减量)、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的排污总量(变量)等“三量”建立管理台帐,“三量”台帐一厂一档。所有“三量”数据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三)政策保证

  1.一票否决

  根据年度减排计划,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减排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内容,对排污企业,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项目审批和各类评比考核等主要内容,没有完成减排目标,实现一票否决。

  2.项目限批

  年度减排目标没有完成的排污单位,暂停一切改扩建项目审批,待总量年度削减计划完成或总量调剂方案落实后,再予审批。

工作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和《晋江市关于印发20xx年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12号),切实做好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督察,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85678148,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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