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03 15:26:0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集合六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工作方案集合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年级的语文教学工作应该说是富有挑战性的,对于一些刚刚步入知识大堂小学生,他们自身的天真,好动等原因对初学语文知识有较大的影响, 特别是一年级第一学期,出现学习优差更明显,但只要抓早抓好应该有利于做好培优转差工作。

  本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确保教好每一个学生”的原则,从后进生抓起,课内探究与课外辅导相结合,让小学生克服自卑的心理,树立起学习的信心和勇气。在学生中形成“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使每个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提高学习成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培优转差”工作目标

  1、认真落实“培优转差”工作计划,做好参加对象的辅导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培优和转差同步进行。

  2、积极组织相关学生参与活动,力争家长的大力配合。

  3、通过“培优转差”活动,使班级的学生能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二、“培补差”工作措施

  1、了解和正确对待学生中客观存在的个别差异,其实并不是以消灭差异为目的,而是推动有差异的发展。在“吃透两头”的基础上,通过分层教学目标的.设计和实施,使优生“吃得饱”,后进生“吃得了”,快者快学,慢者慢学,先慢后快,全面提升。

  2、坚持做到每节课“层级化”训练分明,练习由浅入深,体现层次性,既有“双基”知识,也有拓展训练,保证后进生学有所获,优等生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维水平。

  3、平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努力做到不歧视,多鼓励;不粗暴,多宽容。耐心细致地帮助,上课时多留意,多体贴,下课多与他们谈心。

  4、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引导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育人;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成功与失败,勇敢战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做学习和生活的强者;鼓励孩子在爸爸妈妈的支持和鼓励下,另行自我发展,找到自己的长处。

  5、在日常工作中,对后进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等方面提出科学而严格的要求。虽然这在一年级教学中颇有一定的难度,但时间与耐心可以取得好成绩。

  6、转变教学方法,在语文教学中,将“重视结果”的教学尽量转变为“重视过程”的教学,注重再现知识产生、形成的过程,引导学生去探究、去发现。

  7、在课堂上开展小组合作学习,让学生畅所欲言,互相交流,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8、加强语文实践活动,让学生感受语文知识与实际生活的关系,用语文的实际意义来诱发学生热爱语文的情感。

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畜禽水产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质量安全科、畜牧科、水产科、科教科、兽医科、行政审批科、饲料办、卫监所、质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按照《关于明确有关科室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郴牧办发〔20xx〕 15号)明确的职责分工抓好监管工作。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市局领导包县(详细情况见附件1),县局领导包乡。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精神和省局要求,积极推动政府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员、到场(户)。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养殖业投入品监管

  1、加强兽药及生物制品安全监管。严格贯彻《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督促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新、旧标签和说明书使用的时限,引导兽药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指导兽药使用单位规范用药。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禁用兽药、未经批准使用的兽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靶动物和适应症的兽药;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做好兽药gsp后续监管,重点检查兽药质量档案、购销记录等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疫苗质量监管。重点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走*疫苗及利用“高端疫苗”、“浓缩苗”等宣传手段违规销售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等违法行为。加强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监管。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免疫档案、投入品购入使用台账,建立兽药用药管理制度和兽药休药期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格整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

  2、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按照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要求加强饲料企业的审核、管理和现场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饲料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购销台帐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和抽样检测力度,强化饲料安全预警监测,继续加强对外来饲料和自配饲料的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三、强化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进一步抓好以“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违法添加物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畜产品以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为重点,会同公安、工商、商务、食药等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制售“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一律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检测确认涉及“瘦肉精”案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水产品重点抓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法添加物的整治。要强化对违法案件的通报和协调制度,本地发生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外地检出我市不合格产品、苗种、饲料、兽药等跨区案件,应及时报市局协调,确保案件顺利查处。各县市区今年要组织开展2次以上以抗菌药物和兽用生物制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将情况于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按要求报市局质量安全科(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严格抽检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1、加大检验监测力度。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扩大抽检范围、品种和频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市监测送样任务(附件3);积极配合部、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例行监测和拉网排查工作,确保本地区产品抽检合格率达标。各级畜牧水产部门需送省畜禽水产品质检中心进行“瘦肉精”检测确认的,走省局开辟的“瘦肉精”检测绿色通道,及时送检。

  2、加强养殖环节监管。严格实行生猪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抽检同步,对上市生猪在出栏前全面开展“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抽检,每户每批至少抽检1头或按3%比例抽检,规模养殖场户适当增加抽检数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规模养殖场明确监管领导和监管责任人,登记备案并挂牌公示,监管责任人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市局将部署“瘦肉精”集中排查工作,并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

  3、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强化“三品一标”的认证与监管,通过认证促进企业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建立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生产管理行为,确保“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将“三品一标”畜禽水产品全部纳入各级畜牧水产主管部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坚决淘汰。

  4、加强定点屠宰场监管。严格执行“三证一标”入场制度,认真开展宰前检疫、屠宰检疫工作;严格落实“瘦肉精”检测在屠宰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实行5%比例的`监督抽检要求,凡出现“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疑似阳性的生猪要及时就地封存,待确认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积极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XX县建设。省局确定我市XX县为省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XX县。XX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XX县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示XX县创建,完善监管机构、规范生产档案、强化检测手段、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县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五、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1、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各县市区局要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为契机,争取各级政府落实监管机构、人员和经费,成立质量安全股室。无法增加编制机构的,也要在内部进行调剂。要充实乡镇监管力量,每个乡镇动物防疫站配备1名以上专职监管人员,每村明确1名监督员,每个规模养殖场明确1名监管员。

  2、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做好定量定性检测骨干的技术培训,采取量检与速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例行监测。县市区要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定量定性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检验检测机构和乡镇站检测人员实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开展以速测为主、量测为辅的检验检测工作,围绕推进城区市场准入和基地畜禽水产品产销对接开展例行监测,结合监督检查和执法,加强基地与市场的监督抽查。乡镇以推进畜禽水产品产地准出为重点,开展日常速测监督抽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有质检中心项目建设的要力争通过省局考核验收,并开展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工作。

  3、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一是落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宣传、强化监管、严格要求、严肃整治等措施,不断增强养殖业生产者、养殖业投入品经营者、畜禽水产品经营者、“三品”认证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二是推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档案,要求养殖业经营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承诺执行情况、“三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考核评价,定期公布考核评价情况;对诚信度较差的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实行重点监控,对诚信度较差的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和“三品”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取消经营资格和认证资格。

  六、加大宣传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特别是在农资打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统一规范、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对监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知识培训,对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质量安全知识、养殖业标准化等方面的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控制技能,形成全社会关注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

  2、提高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组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建立第三方应急解读咨询机构。各县市区局要将专家组名单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质量安全科。要加强舆情监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拓宽我县融资渠道,正确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有效利用域内信贷资源,搞活金融,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依据“政府主导、人民银行和银监办在政策和业务上指导监测、有关部门参与、企业自主决策、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试点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正定县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督查室主任、人行行、银监办主任副组长,财政局局长、国税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工商局局长、发改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工业促进局局长为成员,负责对试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志任常务副主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小额贷款组织的宣传及政策指导、初审及日常监管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行。

  二、小额贷款组织性质和设立原则

  (一)性质

  小额贷款组织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立原则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加强业务监管和政策指导,确保规范运营。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只贷不存”,以企业自有资金为限发放小额贷款,严禁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和融资活动。

  三、发起人条件

  (一)发起人一般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担保公司除外)或社团法人。小额贷款组织股东不得超过5个。

  (二)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企业法人提出申请前,应连续3年以上盈利,经营稳健,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市政府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

  (四)入股的资金是自有的合法财产。

  (五)发起人自愿申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四、市场准入和退出

  (一)市场准入

  1、具有20xx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一次缴足。缴足后存入银行,实行封闭运行。

  2、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公司章程。

  3、一般具有从事3年以上金融工作或5年以上经济工作经历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

  5、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及其他设施。

  6、经营范围限定为“以自有资金发放小额贷款”,不允许兼营其他业务。

  7、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场退出

  小额贷款组织因经营不善,连续3年出现亏损,经该机构申请,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退出。

  五、资金来源、贷款范围及贷款对象

  (一)资金来源。发起人的自有资金。各种捐赠资金、政府扶持资金等。

  (二)贷款范围。仅限于我县范围内发放贷款,不得向县外发放贷款。

  (三)贷款对象。以发放农户、个体户、中小企业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不得向国家宏观调控限制发展的产业和行业发放贷款,严禁向黄、赌、毒等非法领域发放贷款。

  六、风险控制

  (一)小额贷款组织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和“只贷不存”的原则,规范开展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

  (二)单笔贷款金额不应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超过者须提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三)实行市场化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商定,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倍。

  (四)按照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

  (五)不得向小额贷款组织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等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自觉接受监管,每月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业务经营情况表。

  (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八)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各项业务规则,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和权利制衡机制。

  (九)小额贷款组织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七、审核和监督管理

  (一)申请筹建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应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下列资料:

  1、筹建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小额贷款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股东及股权结构、业务经营范围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发起人情况(自然人姓名、资信情况。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及资信情况、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和市场预测情况。

  3、拟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章程。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供身分证复印件。

  5、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6、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7、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经批准筹建的小额贷款组织的筹建期为3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三)小额贷款组织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报县领导小组审批:

  1、筹建工作报告和开业申请报告。

  2、市政府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和金融机构出具的股东货币资金入帐证明。

  3、小额贷款组织章程。

  4、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5、股东名称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6、拟开展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7、营业场所和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材料。

  8、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安局、县银监办、县人行报送相关资料。

  (五)县人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

  (六)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营业后,需变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层、公司地址等事项时,应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小额贷款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每季度应对小额贷款组织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情况、股本金变动情况,贷款对象、贷款用途、贷款额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揽储揽存或变相揽储揽存问题,会计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各类报表、报告是否准确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督促其限期整改,规定时限内仍不达标的,暂停其营业资格。检查情况报县领导小组。

  本实施方案由县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关于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项目部决定在全施工管段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武汉铁路局建设指挥部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XX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有效的开展,XX项目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宣传和各部门间协调工作,项目安质负责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收集和整理工作资料,安排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三、隐患排查范围

  XX线施工现场,职工及劳务工驻地,施工材料存放仓库,施工车辆,轨道机械设备。

  四、隐患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个施工队的施工作业环境、防护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施工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施工现场情况

  施工现场职工及劳务工防护用具佩戴情况;接触网杆坑开挖前防护措施情况;防止基坑坍塌防护措施情况;现场施工人员相互联络通信设备使用情况;防护员防护安全距离设置情况;沿线侧沟排水情况;接触网杆立完回填夯实情况;施工完毕现场清理情况;铁路沿线路材料看守情况;高空作业防护用具检查情况;夜间作业防护情况;防洪防涨情况等。

  2、职工及劳务工驻地情况

  职工及劳务工驻地食堂卫生情况;寝室防火和用电情况;职工及劳务工住宿条件等情况。

  3、材料仓库

  项目材料仓库防火、防盗设施情况;材料分类及堆码情况;材料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材料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4、施工车辆

  项目部指挥车辆及各施工队租用车辆完好状况情况;驾驶人员资质审核情况;施工现场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防护制度落实情况。

  5、轨道机械设备

  轨道车上防火备品及防护备品备件情况;轨道车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轨道车平板装卸物资情况;轨道车行驶安全情况;轨道车吊装作业情况等。

  6、职工及劳务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

  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组织全员进行开会学习文件精神,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详细安排,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全体职工及劳务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通过张贴横幅,印发安全卡片,动员教育等各种形式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2、第二阶段

  项目包保干部对各自包保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施工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三日内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制定措施、时间,预案落实。加强既有线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放过任何对行车安全造成威胁的事故隐患。加强雨季施工防洪措施制度的落实,对全线侧沟排水情况进行排查,认真执行雨前、雨中、雨后对施工现场巡查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档,建立问题库,对每项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落实责任人和防范措施,对查找出安全隐患做到不漏一处的有效整改。

  3、第三阶段

  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将对XX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有一个新的提高。要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制定安全隐患防范措施,遏制安全隐患问题反弹,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确保XX施工安全万无一失。

  XX集团XX项目部

  20xx年X月X日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提高各年度的出生儿童上卡率,提高我县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减少漏卡、漏种现象,进一步消除免疫规划薄弱点,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减少甚至消除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整体水平,根据自治区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综合评估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1、以镇(乡)为单位,20xx-20xx年出生儿童上卡率≥14‰或上卡率维持在比较稳定的水平,不得低于前三年的平均值的5%。 2、以镇(乡)为单位,漏卡儿童补卡率、补证率达到100%。

  3、以镇(乡)为单位,漏种儿童补种率≥95%。

  4、以镇(乡)、村委为单位,查漏补种覆盖率达100%。

  二、时间、范围

  1、按基本公共卫生年度考核的要求,共进行一年四次的查漏补种活动

  第1次查漏补种时间:20xx年1月1日-3月31日

  第2次查漏补种时间: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第3次查漏补种时间:20xx年7月1日-8月31日

  第4次查漏补种时间:20xx年9月1日-11月31日

  2、查漏补种范围:全县16个镇乡和2个农场所在地,尤其是要将力量放在搜索免疫薄弱村、边远山村、城乡结合部及流动人口地区。

  三、查漏的补种对象和原则

  1、查漏补种对象:全县所有1~6岁儿童,即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出生的所有儿童(含外来流动儿童)。

  2、补种原则:本年度查漏补种包括扩免疫苗。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含扩免

  疫苗),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不属于免费对象的自费补种。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5岁儿童使用无

  细胞百白破疫苗,6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

  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麻疹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应补种

  完成2剂次。

  四、工作要求

  1、县卫生局组织,县疾控中心负责制订全县的查漏补卡、补种工

  作方案,各镇(乡)也要制订本级相应的方案,明确职责与目标。

  2、各镇(乡)卫生院充分认识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

  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协调各小学、幼儿园和街道居委会(村委)等部门,确保查漏补种工作顺利进行,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投入专项经费。

  3、按此次的“查漏补种方案”,从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

  统的“未种通知查询”,分村委、分村医导出漏种名单,按《20xx年宾阳县 镇(乡)一类疫苗漏种名单统计表》格式调整导出的漏种名单,一式两份,一份由乡村医生逐一上门通知并做好通知记录,一份作为补种名单,补种结束后通过从系统查询手工写上补种日期,如发现有漏卡儿童在《20xx年宾阳县 镇(乡)一类疫苗补种名单统计表》列出漏卡名单,在备注栏注明补卡,并统计查漏补种统计表(一)、表(二)。

  4、入村督导人员要主动联系乡村医生,了解漏种儿童核查情况,

  协助乡村医生上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无卡无证的`儿童,在查漏过程中要及时补卡补证;对有卡无证的儿童,要根据接种卡建证;对有

  证无卡的儿童,则要根据接种证建卡。

  5、各镇(乡)采取适当的接种方式,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

  得到免疫。接种方式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为主,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临时接种点。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漏种疫苗的补种工作,规范接种行为,确保接种安全,严防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发生,并将查漏补卡补种情况录入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6、补卡率、补证率低于100%、补种率低于95%的镇乡、村委,

  须再次开展查漏补卡、补种工作。

  五、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传单、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

  传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人口密集地区特别是流动人口聚居地、窝棚、建筑工地、边远地区和计划免疫薄弱等地区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群广泛宣传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及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防治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知识的知晓率,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保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提高流动人群参与免疫规划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活动督导

  县级派出的督导队伍,加大对查漏补卡、补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力度,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每名漏种儿童均能及时补证、补卡、补种,并尽快完成漏种疫苗的全程免疫。

  1、各镇乡查漏补卡、补种活动的组织领导、社会宣传、人员培

  训、后勤保障、补种具体实施等工作。

  2、查漏补卡、补种村屯(街道)覆盖率、重点督导流动人口聚

  集区、边远或山区和薄弱区域的开展情况。

  3、活动中查出的漏卡漏证漏种儿童的及时补卡补证补种率。

  4、活动过程中原始资料表格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

  七、资料整理上报

  1、收集乡医入村核查登记的《20xx年宾阳县 镇(乡)一类

  疫苗漏种名单统计表》作为漏种名单资料按村委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2、补种结束后,将漏种对象的各种疫苗补种日期手工填写(也可

  用电子表格匹配的方法导入补种日期)到第二份《20xx年宾阳县 镇(乡)一类疫苗补种名单统计表》中,并及时统计查漏补种统计统计表(一)、表(二),如有外出要漏种名单中手工做好外出标记。(卫生院留存备查)

  3、上报要求:资料上报要求一年4次,分村委、分年度统计分村

  委、分年度统计查漏补种统计表(一)、表(二),查漏补种统计表(一)、表(二)和总结分别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20xx年7月10日和20xx年9月10日及20xx年12月10日前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八、总结与分析

  查漏补卡、补种活动结束后,各镇(乡)卫生院要指定专人及时

  统计相关表格、总结分析,组织全体防保人员、下乡工作人员讨论、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绩、好的工作经验与建议,并形成统计表、总结书面材料上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为今后继续开展查漏补卡、补种活动提供经验。

工作方案 篇6

  为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 市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为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资金来源

  “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重点产业发展。

  二、关于资助、补助和奖励范围

  (一)资金申请单位必须为在 市〔含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和纳税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市级以上发文认定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基地、产业集群示范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工业设计园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二)申请项目必须是在 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原则上应是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完成的项目。投资大、建设期长的重大项目确需按进度分期资助的,可分段实施。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资助或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或奖励。

  三、关于产业界定

  根据《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本资金支持的重点产业为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

  (一)电子商务产业主要领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网络化创新服务体系,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等。

  (二)信息软件产业主要领域:现代通信,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及服务外包,云计算,数字电视等。

  (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主要领域:重大关键及成套装备,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及高附加值船艇,航天航空配套件,现代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制造,工程总承包、总集成等。

  (四)物联网产业主要领域:先进传感器及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数据存储与分析决策,物联网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与服务等。

  (五)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领域:生物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含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生物制造,生物服务等。

  (六)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领域: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及产品,环保设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产品及产业化示范,LED新光源等绿色照明产品,新材料等;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电能平衡测试等节能环保服务。

  (七)新能源产业主要领域: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水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新型储能电池等。

  四、关于资金使用

  资金用于支持上述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投资、公共平台、开拓市场等项目:

  (一)技术创新。

  1.技术创新项目。对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自主研究、掌握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投入]的12%给予资助;对总投资在投入)的14%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对经市政府确定、在 实施的处于市场拓展前期的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上规模企业。对上规模企业,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委办发〔20xx〕61号)规定进行奖励。

  (三)公共平台。

  1.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对服务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按平台建设投入的20%-30%给予资助。其中,对服务产业集群(开发区、园区、基地)的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服务全市产业发展并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对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按对企业的日均担保责任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资金资助。

  3.展览会、产业研讨会。对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的重大展览会、产业对接会、论坛、研讨会,确需市政府资金支持的,按项目投入的50%-100%给予资助。

  4.专业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市政府批准、市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的,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用补助。

  (四)开拓市场。

  1.产品展销。对企业参加由市政府批准、市工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重要国内外品牌展销会的,按不超过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有重大影响的展会可按展位费的100%给予资助;对展会中用于宣传 整体形象的投入给予全额资助。对经市政府批准开设的杭产品集中展示展销中心,按项目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4.为世界500强企业配套。对首次为世界500强企业提供关键配套产品,且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合同能源管理。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市级节能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节能量,市级按2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奖励,所在区、县(市)按1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对符合国家、省级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国家和省奖励的基础上,市级按6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

  (五)为国家、省级相关资助项目配套资金。

  对要求配套的国家、省级项目,按要求给予足额配套资金。

  (六)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五、关于资金分配

  发展资金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每年根据项目需要,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在有关产业中予以分配。如确实需要,根据市政府要求,切块安排资金充实产业基金。

  六、关于资金的申报、审批及拨付

  (一)资金申报。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采取每季度申报1次,上、下半年各申报1次或全年申报1次的形式。

  (二)资金审批。经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报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按有关程序下达资金。其中,资助、奖励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需报相应的'产业领导小组决定。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助、奖励资金的拨付,应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直接拨付给企业或最终用款单位。

  七、关于资金的配套

  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资助项目,市本级企业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各区、县(市)企业由市财政与区、县(市)财政各承担50%;资金支持的奖励项目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八、关于资金的监管

  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如资金使用中涉及提高资助(奖励)比例或金额等内容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实行“一事一议”。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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