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08 09:05:1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工作方案模板汇总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工作方案模板汇总6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市残联《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确保20xx年我县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民生工程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残疾人及家庭成员自愿为原则,优先照顾特困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改造任务

  20xx年,对我县50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结合实际情况,今年安排在洪川镇(5户)、瓦屋山镇(20户)、高庙镇(20户)、桃源乡(5户)进行,按户均2500元的标准补助。

  三、改造对象

  具有洪川镇、瓦屋山镇、高庙镇、桃源乡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肢体残疾人、听力、言语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家庭户为受助对象,改造对象为残疾人日常居住的自有房屋,60岁以上老年肢体残疾人优先。

  四、改造内容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要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一)出入口改造:台阶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楼梯、过道加设扶手;地面平整硬化;铺设提示盲道等。

  (二)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加设扶手、门把手、低位窥视镜等。户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卧室改造:入门加宽;加设扶手、低位电源开关、呼叫铃等。

  (四)卫生间改造:入门加宽;洗脸台低位改造,安装拨标式或单阀式水龙头;地面防滑改造;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抓杆、淋浴椅、紧急呼叫装置、拨杆式淋浴阀。

  (五)厨房改造:入门加宽,灶台、厨柜、水池等低位改造,方便坐轮椅者使用。设置呼叫铃、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

  五、组织实施及分工

  (一)5月30日前,镇残联负责协调组织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等,对本辖区内改造对象进行入户摸底调查,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并征求其意见,填写《县20xx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明细表》(见附件),由乡镇残联汇总,以电子版形式报县残联。县残联会同乡镇残联按照优先照顾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

  (二)6月20日前,县残联会同有关部门选定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残疾人提出的无障碍设施需求,按照“一户一策”的标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选配最适合的.无障碍设施,制定符合个性需求的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三)6月底前,改造方案报市残联,市残联入户进行抽查确定改造方案。

  (四)7月,入户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乡镇残联负责组织协调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等带领施工人员,根据《县20xx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明细表》入户进行改造,协调处理有关施工矛盾纠纷问题。在实施改造过程中,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和残疾人家庭成员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和预算分配进行施工,确保无障碍改造进度和质量,同时负责做好改造前后的照片拍摄与存档工作。

  (五)产品安装质量保障。

  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部采用上级残联公开招标的无障碍产品。

  2、产品制造和安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建质〔20xx〕143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

  3、选择有一定设计安装经验和从事多次无障碍施工的公司承包此项工作。

  4、乡镇残联至少确定2名工作人员,协调村(社区)干部、残疾人工作者等具体负责监督本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5、县残联根据工作情况随机抽检安装无障碍产品的质量。

  (六)产品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

  1、乡镇残联理事长和专干、村(社区)干部、残疾人工作者等负责做好随施工过程、对安装的无障碍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监督工作。

  2、县残联对全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安装质量和数量进行抽查及回访,抽查量不少于20%。

  (七)8月,验收。施工单位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竣工后,由县残联会同乡镇残联入户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县残联负责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做好总结,迎接市残联验收组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施工单位拨付改造款。

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4名留守儿童服农药中毒死亡事件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临夏市教育局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教育“立德树人”目标要求,结合扶贫攻坚行动,全面深入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排忧和建档立卡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调查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扎实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所有适龄阶段的留守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解除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将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为我市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确保留守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

  三、主要举措

  (一)建档立卡,全面摸清留守儿童底数

  1、各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抽调得力人员集中1周的时间进行家访活动,于6月底前全面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100%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联系卡制度。

  2、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信息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制度的建立,加强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二)健全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各校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2、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督促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二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定期走访监护人,及时交流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

  4、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特别对个别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规范方面问题较多的留守儿童要加强谈心谈话频率,监护人交流次数,必要时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三)多措并举,确保留守儿童快乐成长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各校要严格依照《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依法办事,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动员和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学生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

  5、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6、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充分发挥三级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督促指导外出务工家长积极承担起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学习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监管,帮助留守儿童化解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留守儿童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预防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对留守儿童的伤害。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工作,现成立教育系统留守儿童关爱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 李志中

  副组长:教育局副局长 张晖娟

  成 员:市招生办副主任 马学忠

  市政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张玉萍

  教育股股长 何振星

  财务股股长 张永发

  办公室主任 张建华

  学生股股长 牟晓东

  全市各中小学校长、各学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夏市教育局学生股,由牟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着力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1、教育局留守儿童关爱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团市委、关工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勇于战胜困难、立志成长成才留守儿童典型,宣扬他们珍惜时间、不畏困难、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优秀品质,在留守儿童中间传递正能量,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注教育、关心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2、各学校要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缓解其孤独情绪,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三)全面强化监督检查

  1、各校校长要切实承担起关爱和教育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落实好教师结对帮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关爱教育留守儿童的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研究研判学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着手,提前处置。

  2、在年终学校考核中,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对留守儿童关爱教育活动开展的先进学校和留守儿童中出现的优秀学生、自强学生进行表彰。

工作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发展战略,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把我县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x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0x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指标

  (一)土地安全利用指标。到20xx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95%。到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二)农业污染控制指标。到20xx年底,全县粮油、蔬菜、水果主产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一张图”管理

  1.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制定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20xx年底前,在现有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数据基础上,以全县主要产粮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查明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情况,根据调查成果更新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变化趋势;20xx年底前,以龙江重工业园、板溪轻工业园、小坝全民创业园和麻旺渝东南物流园为重点,查明全县工业用地环境污染状况。坚持10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制度,加强对调查数据资料的整合分类、综合分析,形成“一次调查、长期使用”的良性机制,编制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实施“一张图”管理,为准确研判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卫生计生委,各乡镇、街道)

  2.持续开展污染场地风险排查。每年对重庆万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重庆凯怡贵金属有限公司、中节能(重庆)天域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1次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及时更新污染地块数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3.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土壤监测能力建设,以粮油基地、蔬菜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矿企业及工业园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20xx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市控监测点位设置,根据需要增加监测项目和频次;20xx年底前,实现县域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县国土房管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4.推动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编制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实现资源共享,并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充分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和污染防治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教委、县科委、县城乡建委、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供销联社,县卫生计生委,各乡镇、街道)

  (二)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1.强化土壤空间布局管控。合理确定土壤环境功能定位,确保土地利用方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鼓励工业企业聚集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严格执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产业禁投清单,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单位周边区域发展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焦化、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等重污染企业。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弃资源再生利用、畜禽养殖等设施和场所;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周边土壤环境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积极开展土壤修复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农委、县市政园林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2.开展土壤污染风险分析评价。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结果,结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数据,开展土壤污染风险源识别,明确耕地、工矿企业用地等主要用地类型土壤污染问题和主要环境风险,为制定针对性、差异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对策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

  3.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坚持科学有序开发未利用地原则,对拟成片大规模开发为农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对不符合用地标准的,不予审批;加强汞矿、锌矿等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的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监测,责成有关企业对土壤污染问题实施风险管控,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已闭坑的汞矿、锌矿等资源开采区域,划定管控区,未经治理前不得转为农用

工作方案 篇4

  一、20xx年高考市区共设八个考点

  1、安师大附属中学;

  2、市二中;

  3、安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

  4、芜湖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5、市十二中;

  6、市城南实验中学;

  7、市二十五中学;

  8、市一中。

  二、交通安保措施

  (一)镜湖大队——

  1、道路管理:安排足够警力加大对镜湖区范围内的银湖南路、九华山路、长江中路、弋江北路、北京路、二街、环城北路、黄山路、中山北路、赤铸山路等高考所涉及道路的交通管理和巡控力度,对交通流量大和需要管控的路口以及对属于辖区管理的青弋江上的桥梁要安排专人值守。北门、二院、奥顿、师大、龙桥、沃尔玛、华强城路口、消防支队、砻坊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康复路与沧津路交叉口等要重点加强。

  2、交通秩序:安排警力加强对辖区内各考点外围的交通管理,在考试开始和结束时做好车辆的分流疏导,以确保高考期间的道路通畅、秩序良好。

  3、交通管制:环城北路(沧津路口路段至北门路口)由西向东实行单向通行。

  4、应急措施:八中路口、造船厂南大门路口、皖医路口、花津桥路口、宇隆路口、五一广场、两站广场、陶沟路口、黄山路与沧津路口、宝隆源等路口安排适量警力及护考警用摩托车。加强对路口的交通管理,防止出现较大规模的交通拥堵,引导送考车辆进入考场路段,对出现困难的考生及时予以帮助,确保其按时到达考场。

  5、警力部署:

  ①师大附中考点:在考点大门安排6名警力,1辆高考服务车2辆护考警用摩托车,负责两边大门口的交通秩序,并指挥送考车辆有序停放。考前高峰及散考时,沃尔玛路口要增加警力,禁止车辆进入附中区域,指挥车辆从长江路绕行,影星路口、皖医路口根据流量实行临时性管控。

  ②职教中心考点:在考点大门口安排4名警力,1辆高考服务车2辆护考摩托车,负责维护现场交通秩序,指挥送考车有序停放,在环城北路沧津路口安排2名警力、康复路东方砻城口2名警力,确保高考期间道路通畅、秩序良好。

  ③二中考点:在考点门口安排4名警力,1辆高考服务车2辆护考警用摩托车,负责维护现场交通秩序,指挥送考车有序停放,公署路路口2名警力负责疏导车辆,环城东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2名警力指挥疏导车辆。提前清理环城北路两侧路边停车,用于送考车辆的停放。确保高考期间的道路通畅、秩序良好。

  同时在新市口市教育考试中心位置安排2名警力维护印有“高考专用车辆”标志的送卷车停放及通行。

  (二)弋江大队——:。

  1、道路管理:安排足够警力加大对弋江区范围内的长江南路、九华南路、中山南路、花津南路、南塘湖路、利民路、乌霞山路、大工山路、马仁山东路等高考所涉道路的交通管理和巡控力度,对交通流量大和需要管控的路口以及属于辖区管理的青弋江上的桥梁要安排专人值守。利民路南关路口、利民路花津南路口、大工山路、南塘湖路要重点加强。

  2、交通秩序:安排警力加强对考点外围的管理,在考试开始和结束时做好车辆的分流疏导,以确保高考期间的道路通畅、秩序良好。在进入考点道路最近的两端路口、禁止大型车辆驶入,适当管控其他车辆,安排送考车辆有序停放,南塘湖路(马仁山路至利民路路口)由南向北实行交通管控。

  3、应急措施:九华南路与新时代商业街路口、利民路与长江南路路口、利民路转盘、利民路南关路口、弋江路与大工山路口、长江路与乌霞山路路口、南塘湖路与迎客松大道口、利民路与中山南路路口等安排适量警力及护考警用摩托车。加强对路口的交通管理,防止出现较大规模的`交通拥堵,引导送考车辆进入考场路段,对出现困难的考生及时予以帮助,确保其按时到达考场。

  4、警力部署:

  ①十二中考点:在考点门口安排4名警力,1辆高考服务车2辆护考摩托车,负责维护现场交通秩序,指挥送考车有序停放,在乌霞山路与花津路口、乌霞山路与中山南路口各安排4名警力,对进入考点的车辆进行适当管控。临时停车地点设置于乌霞山路两侧非机动车道,送考车辆无法停放时,可适当在乌霞山路外侧机动车道安排停放。

  ②二十五中学考点:在考点门口安排4名警力,1辆高考服务车2辆护考摩托车,负责维护现场交通秩序,指挥送考车有序停放,在南塘湖路与马仁山东路交叉路口安排4名警力,对与高考无关的车辆进行分流、管控,在南塘湖路与利民路交叉口安排2名警力维护秩序,在南塘湖路(利民路至马仁山同东路段)安排2名警力,指挥送考车辆有序停放。临时停车安排在二十五中学门前支路,无法停放时,安排在南塘湖路(马仁山东路至利民路)由南向北半幅机动车道内。

  (三)鸠江大队——

  1、道路管理:负责安排足够警力加强对中江大道、赤铸山路、天门山东路(弋江路—鸠江区政府)的交通管理和巡控力度,并在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安排专人值守。

  2、交通秩序:安排警力加强对辖区内各考点外围的交通管理,在考试开始和结束时做好车辆的分流疏导,以确保高考期间的道路通畅、秩序良好。

  3、交通管制:在考试期间涌金路路段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警力部署:

  一中考点:在考点门口安排4名警力,1辆高考服务车2辆护考警用摩托车,中江大道涌金路路口安排2名警力负责疏导车辆,赤铸山路河清路路口安排2名警力负责疏导车辆。提前清理涌金路两侧路边停车,安排4人指挥送考车辆有序停放。确保高考期间的道路通畅、秩序良好。

  同时在高考期间准备10人备勤,一旦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及时赶赴支援。

  (四)三山大队——。

  城南实验中学考点:在考点门口安排4名警力,1辆高考服务车2辆护考警用摩托车,负责维护现场交通秩序,指挥送考车有序停放,在文昌路与南塘湖路口和大工山路与南塘湖路口各安排2名警力,对大型车辆进行分流,对其他车辆进行适当管控,送考车安排在南塘湖路两侧有序停放,无法停放时,指挥到大工山路、文昌路停放。

  (五)开发区大队和大桥大队——

  共同管理安师大附外考点。中山北路(干道口至造船厂南大门路口)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考试前后期间除公交、考务车辆以外的车辆限制通行。

  师大附外考点(北校门):在中山北路校门口安排4名警力,1辆高考服务车2辆护考摩托车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及安排送考车辆有序停放,在华强城路口(干道口)安排4名警力维护路口秩序。

  师大附外考点(西校门):在师大附外吉和街门口安排3名警力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及安排送考车辆有序停放,在造船厂南大门安排3名警力对高考无关车辆进行分流,在王稼祥广场安排2名警力负责车辆有序停放,同时准备1辆高考服务车2辆护考摩托车维护门前秩序。

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动态化的规范管理,现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盱政办发[20xx]156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统一安排部署和低保信息化管理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4月21日至5月31日。用40天时间突击行动,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我镇农村低保全面进行增减提标核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会议动员、明确责任阶段(4月21日)

  强化工作责任。以强化责任为重点,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在提高干部政策水平的基础上,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责任意识。镇民政办为农村低保的.承办单位,村(居)书记为主要负责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为业务负责人,坚决执行谁认定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出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务必做到“应保尽保,超标退保,分类施保,阳光操作,依法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宣传、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复核阶段(4月22日—5月21日)

  1、宣传、受理时间:4月22日至25日

  各村(居)要做好政策的宣传、低保申请书的收集上报工作,受理地点设在民政办公室,由蒋毅负责受理。

  2、调查、评议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

  成立由镇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组成的低保调查评议小组,对原低保户和新增低保对象户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和评议。

  3、公示、复核时间:5月6日至21日

  5月6日将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组公示点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群众提出异议的拟保对象户,二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后再次进行张榜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完善资料上报县局审批阶段(5月22日至5月31日)

  对张榜公示后无异议的拟保对象户,由村(居)委会会计负责通知相关对象户提供资料(资料不齐全的拟保障家庭不予申报),并填写低保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花名册上报县局审批。

  三、几项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村(居)要成立组织,明确责任。书记为主要负责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为业务负责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居)要按照工作步骤,稳妥有序,规范操作。镇民政办对拟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现象。

  2、开好会议,宣讲政策。由于低保工作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时间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要充分利用村组干部会、民主评议会向大家宣传到位,讲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切实做到政策讲准,内容讲清,责任讲明。

  3、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今年农村低保户增减提标面大,要求材料多,各相关人员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协作,镇民政办要对各村(居)的工作进度进行跟踪服务、指导、督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落到实处,把好事做好,确保我镇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XX〕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水电、火电产业建设,有利于“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的实现。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何刚任组长的**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委、公安、发改、建设、林业、国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供电局党政领导组成(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

  (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

  设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尽快处理。

  (二)净化电网安全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和电网通道的安全。

  (三)整顿废旧收购场所。市、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供电企业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力企业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生产保卫人员。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和计划,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

  (二)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是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要继续建立、完善和巩固警企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把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预算。要长期打算、统筹规划、确保重点、稳步推进,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

  (四)建立科技防范网络。各电力企业要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对重要发电厂房、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所、电力调度中心,要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五)成立专业巡线队伍。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专业巡线队伍,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域施工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看护管理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六)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各电力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七)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界、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

  (八)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网安全故障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九)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保护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各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保障、是否进行了突发性事故预防演练、各成员单位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协调配合等工作。

  (十)召开年度协调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召开一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年度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加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切实落实奖励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或提供重要线索、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办案单位、公安民警、巡线人员、举报群众,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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