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27 15:53:2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模板集合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模板集合5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任务

  (一)机动车、船尾气达标工程。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站点。(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二)城市扬尘管控工程。

  1.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重罚,对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罚或停工整顿。(责任单位:渣土大队)

  2.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全面建立湿式清扫、机械化清扫模式,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县城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包括:珠江东路、长江东路、淮河西路、青阳北路、人民北路、建设北路。长江东路每周至少清洗路面1次。(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空气清新工程。

  1.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制定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

  2.加大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加大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力度。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的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责任单位:环卫所)

  (四)能力建设工程。

  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添置新型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垃圾机扫率提高至7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临时管控工程。

  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高于100且可能出现持续污染趋势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及其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清洗。除清洗当日外,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责任单位:环卫所)解除条件:临时管控措施启动后,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低于100时,予以解除。

  二、工作步骤

  局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迅速制定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科,负责统筹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重视宣传引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倡导低碳环保生活,自觉抵制污染,形成公众参与大气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予以“定格处罚”,促进问题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固化行业规范。督察大队每月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落实长效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达标一起,不断巩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市、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用2年左右的时间,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对20xx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处典型案件,提出治理对策,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

  三、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5项,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主要措施: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4、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5、健全项目资金筹措论证机制。确定申报项目,要论证各类资金到位的可行性。对于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要论证项目单位实际筹资能力。需财政配套的项目,要先落实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所、公路办、水利站、镇建所、财政所、林果站、卫生院、文化站、中心学校、农电站。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XX]1361号)。

  2、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标投标。

  3、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

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区)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区、市城区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研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省、市污水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具体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污水处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年内所有县(市)全部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8元。加强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1加快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市规划。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它各县完成可行性研究,争取立项。建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紧密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保障各类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项目要推行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企业,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发改部门依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并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办法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处理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印发《污水处理工作动态快报》。

工作方案 篇4

  为了保证学校考核评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圆满完成,并通过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肯定每一位教职员工为学校工作做出的贡献,同时,找出差距,促进队伍建设,推进南周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考评领导小组成员:

  考评工作小组成员:

  二、考核与评优对象:

  1、在编(含自收自支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职员、工勤人员按学年度参加考核与评优;

  2、校聘人员(临时工和代课人员)和尚未入编的在岗人员参加考核但不参加评优;

  3、行政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分处室考核;

  4、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如体罚学生、乱收费以及家教家养屡禁不止等)、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违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事实者,有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负有重大失职责任者,考核执行一票否决;在全员聘任制中属非正式聘任者,有旷工一次或全年累计事假一周、病假一个月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负有一定失职责任者和工作中有不服从学校安排者,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基数420人,比例15%,共有指标63人。

  四、工作程序:

  领导小组会 → 大会动员 →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个人总结填表→ 分年级组、教研组述职、民主评议、双线提名候选人 → 领导小组会 → 候选名单公榜 → 归纳核实候选人情况 → 考评小组会 → 领导小组会 → 初榜 → 定榜 → 上报。

  五、日程安排:

  16周:领导小组会。

  17周:大会动员、组长会议。

  17—18周:分组述职、候选人公榜,整理材料。

  19—20周:考核小组会、初选名单公示、定榜、结束工作。

  六、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1、按学科分组:

  北校区:第一组:语文组8个; 第二组:数学组7个;

  第三组:外语组7个; 第四组:物理组3个;

  第五组:生物组2个; 第六组:政治组2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 第八组:化学组3个;

  第九组:历史组2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研究性学习、计算机1个。

  南校区:第一组:语文组4个; 第二组:数学组4个;

  第三组:英语组4个; 第四组:物理组1个;

  第五组:化学组1个; 第六组:生物组1个;

  第七组:政治组1个; 第八组:历史组1个;

  第九组:地理组1个; 第十组:体育组1个;

  第十一组:艺术组1个;第十二组:综合组1个。

  2、按年级分组:

  北校区:第一组:高三年级16个; 第二组:高二年级13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个;

  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3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3个

  第六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南校区:第一组:初三年级5个;第二组:初二年级9个;

  第三组:初一年级6个;

  第四组:职员工人组8个;

  3、行政单列组(含北校区、南校区)3个。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考核虽然已经停止执行原三年连优晋升一档工资的政策,但考核是否称职必将成为今后每年一次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亦有可能享受今后的奖励政策,故有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重点谈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洗;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长沙市南周中学

工作方案 篇5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搬迁工作方案02-27

策划工作方案02-13

公司工作方案02-10

安全工作方案08-18

春运工作方案07-23

安保工作方案08-24

防汛工作方案04-27

整治工作方案11-07

调查工作方案11-09

工作方案范文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