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03 15:59:3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室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图书室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图书室规章制度

图书室规章制度1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并由管理教师将本室图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图书分类、整齐摆放,不准乱丢乱放。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3、学生借阅时应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4、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杂物、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照价赔偿。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6、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并处理。

  7、师生如要将图书借出,应严格办理相应的手续,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两本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如集体借出,应由班主任或班长办理相关手续。

  8、图书开放时间内,要遵守公共秩序。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室规章制度2

  一、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的责任。师生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污损或遗失等。违者,应按本制度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1、一般书刊按定价或加倍赔偿;

  2、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及以上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轻者,不影响内容完整,按原书刊定价10%赔偿;损坏书刊封面、封底等,赔偿装订费用;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者,应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月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现金。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图书室规章制度3

  一、学生凭借书证人室借书。

  二、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两本,限期归还。

  三、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四、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六、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图书室规章制度4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全体教师和学生遵守执行。

  第1条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行走;学生集体上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下楼梯,集体下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上楼梯。在楼梯上如果有学生不慎摔倒,在场的学生、教师要示意队伍停止行进,迅速救治,不得拥挤、践踏,并及时有序安全地离开。

  第2条学生上下楼梯要靠右走,不拥挤,不碰撞,不吵闹,不搞恶作剧,不准一步跨两个台阶,不准两人勾肩搭背地走,不准倚着楼梯扶手向下滑行。严禁学生在楼梯上、转弯处打闹、做游戏等。

  第3条平时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第4条各班级课间操、升旗仪式、放学等集会时,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在本班门口走廊上列队后,按照德育处指定路线行走。返回时,也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列队后,按照指定的楼梯和顺序回到班级。班主任和辅导员分别在队前和队尾,上下楼梯应以班级为单位,排队行走。靠右行走,一步一级台阶,不争抢,不推挤打闹,不追逐起哄,不骑跨栏杆、扶手,不将身体过多探出栏杆楼梯。

  第5条学生由班级到专用教室上课或者上室外课等,也必须由班级干部组织学生先在班级教室门口列队,在课任老师带领下到指定地点上课。

  第6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上下楼道的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我校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由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和全体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规定。学校安排楼梯值日中层干部和教师,在每个课间和集队时刻,都要到到相应的楼梯处组织指挥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没有到岗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图书室规章制度5

  1、本室书籍只限于本校师生借阅。

  2、爱护图书,损坏图书照价赔偿,成套书籍损坏或丢失按成套书籍价格赔偿,重要书籍损坏或丢失要按其价格的5—10赔偿。

  3、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在规定的.日期内借取,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归还。

  4、为了方便全体师生借书,便于图书及时周转,各班所借书籍限于20本,在归还之前在班内周转,由班级管理员借阅、登记、管理,三周后如数归还,如有缺损,便取消借阅资格。

  5、老师借书、教学用书一次2—3本,期末归还,小说只限借1本,限期一周归还。

  6、本制度希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图书室规章制度6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室规章制度7

  书刊外借制度

  1、本校师生每人可领取“图书借阅证”一张,凭借阅证在学校图书馆可借阅图书2册,学生借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教师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学期,如需要可续借一次。

  2、学生因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图书资料时,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关指导老师签字证明,馆长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5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教师因教学、科研、学生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的应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10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4、污损、遗失书刊资料者应按《书刊赔偿规则》处理,对擅自窃取书刊者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报请校务会议给予行政处分。

  5、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交还本人的图书借阅证,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并及时注销“图书借阅证”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6、本校教职员工因工作调动等离校时必须还清全部书刊,交还本人图书借阅证,经馆长核实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介绍信。教职员工离、退休时也应还清全部书刊,交回本人图书借阅证。

  7、借书过程须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图书遗失、污损赔偿制度

  为确保学校图书馆书刊资料的正常流通和广泛利用,对遗失、污损书刊资料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遗失书刊资料,属1980年以前出版的(含1980年),学校图书馆藏有复本的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10倍赔偿;没有复本的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20倍赔偿。

  2、遗失书刊资料,属1981年至1985年期间出版的(含1981年、1985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5倍或10倍赔偿。

  3、遗失书刊资料,属1986年至1990年期间出版的(含1986年、1990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3倍或6倍赔偿。

  4、遗失书刊资料,属1991年以后出版的(含1991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的原价或2倍价格赔偿。

  5、凡遗失的书刊资料系多卷书、套书中的1卷或1册,赔偿时书价应按整套书价计算,余卷(册)均属图书馆所有。此条适用于上述各条。

  6、遗失1册期刊,则按该期刊全年价格赔偿,余册属图书馆所有。(如遇本校图书馆非馆藏核心刊物的,可酌情减半处理。)

  7、赔偿遗失的.书刊资料,可由读者购买与原书刊版本完全一致的书刊直接作赔偿。

  8、污损书刊资料,没有造成书刊资料内容残缺的,按该书刊资料价格的20%赔偿修补、装订费。

  9、因污损而造成书刊资料内容残缺不全的,则视作遗失该书刊资料处理。

  10、随书刊附属的电子读物遗失或损坏时,如电子读物属附赠性质,参照本规则第八条处理,如电子读物属付费性质,则按书刊原价赔偿,书刊归图书馆所有。

  11、赔偿书刊资料,在图书馆核定价格后,由读者直接将赔偿金额交学校会计室,再将发票送图书馆备案。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图书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图书管理业务知识,负责收发、保管学校公费订阅的杂志。

  2、定期向老师和学生介绍新图书资料和信息,对学生进行新闻记者的指导,积极配合课堂教学以及课外活动,为其提供有关信息等资料。

  3、及时提出图书馆发展建议及新书添购建议。负责学生、教师图书的借还工作,认真做好新书登记造册、编目、排架工作。

  4、负责收发教学资料,有些书籍要注意修补。

  5、做好图书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湿的要求)

  6、每学期结束前,师生借还图书情况以及添书册数、归书情况向校长室作一书面报告。

  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设专(兼)职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室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图书都要登记造册,新购置图书由管理员对数量、金额审核、验收签字后方可办理 报销手续。

  3、图书要按规定分类编号,粘贴标签,上架到位,放置有序,便于借阅和查点。

  4、图书室有总目录,便于师生借阅。

  5、借阅要有记载,要有图书破损、损失、赔偿处理记录。

  6、对遗失、淘汰、报废的图书,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做好核销手续。

  7、要做好新书介绍。指导学生读书,组织师生开展讲书活动,提高学生的鉴定、阅读能力。

  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

  为优化图书馆藏书结构,按文献资料老化规律,及时做好剔除陈旧图书资料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

  (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

  (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4、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5、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1、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2、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4、外业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5、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6、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离尘、防潮、防盗工作。

  教师阅览室规则

  1、教师阅览室对教师全天开放。

  2、阅览室内严禁大声谈笑、聊天、抽烟,举手投足要讲文明。

  3、室内放置桌椅、橱不得随着挪动,离室前要自觉把座椅放整齐。

  4、要爱护桌橱,不得在凳、桌上搁腿等,若出现损坏情况,管理员应及时与当事人分清责任,及时上报总务处,以待酌情处理。

  5、要爱护图书报刊。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携带出室外,若出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管理员,按学校规定处理。

  6、报刊杂志阅后要自觉放回原处,不得随手乱丢,否则,管理员有责任对其提出批评。

  7、非阅览时间,不得随意进入本室,特殊情况需借用者,须事先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学生阅览室规则

  1、进入阅览室必须安静,不得高声大叫,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2、不得携带私书入室,不准挟带公书出室,阅览报刊每人自取一份,不得多占。

  3、坐定后不得随意调座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阅览。

  4、爱护报纸杂志,不得任意损坏。如损坏,按《书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损坏的报刊仍留阅览室。

  5、爱护公物,如损坏,根据情节轻重,至少按价赔偿,多则罚款几倍。

  6、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带零食进阅览室,不准乱丢纸屑。

  7、阅后将书报放回原处,有序离开。

图书室规章制度8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

  七、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九、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

图书室规章制度9

  一、目的:

  为树立“终身学习、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超越自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境界,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确立“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意识,让学习成为常态,成为新的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北桥、沙家浜收费站各建一图书室。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各类图书包含纸本数据:图书、期刊等;无纸资料:光盘、磁盘等各类非书数据。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只供本单位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书证发放规定:

  1、凡本单位需借阅图书的职工,可办理借书证一张。

  2、借书证如有遗失者,可重新申请,但需缴纳工本费五元后补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4、职工调职时,请将所借图书和借书证缴回图书馆。

  五、借阅规定:

  1、每人每次只可借阅图书一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看完可续借一次。

  2、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阅之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一)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二)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三)外界赠送之书刊、绝版书等专案签办。

  (四)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 图书管理:

  1、高管中心设图书室总管理员一名,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并有权根据需要将图书发放到各收费站和在收费站之间进行调剂,负责对收费站图书室的监督检查。

  2、各收费站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制订本站图书室管理办法,作为站务管理规定的.组成部分,并纳入收费站考核。

  3、根据自愿原则选拔图书管理员若干,利用业务时间管理图书室,作为考核加分项。

  4、高管中心设电子图书管理程序对图书进行管理(目前使用单机版,条件成熟后将采用网络版)。收费站图书室每周将图书出借情况传真上报至高管中心,由高管中心负责登记。

  七、图书阅览室入室规则:

  1、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起哄,走路脚步要轻。

  2、讲究文明礼貌,衣着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馆,违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馆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4、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写、乱画,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入馆者不得携带书包、提袋、书刊、资料夹入馆。

  6、阅读完毕后,请将书籍放回书叉的位置上,并摆放整齐。

  八、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九、图书交流及捐赠

  1、对于本人藏书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二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藏书,图书室立即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优先归入本收费站图书室,高管中心将根据所赠图书价值进行实物奖励。

  3、优先录用捐赠及交流图书者为图书室管理员。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高管中心负责对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

图书室规章制度10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漏、防霉、防蛀工作;图书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壳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读时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

  5、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图书室借书须知

  一、凭本人借书证借书,教师为5册,期限一个月;学生为2册,期限15天。请及时归还。

  二、本室实行全开架借阅,借书时,请将抽出但又不打算借的书放回原处切误乱放,以免造成藏书排架混乱。

  三、请爱护图书,还书时若发现图书有污损缺页,则按原书价赔。为了分清责任,请每次借书时将所借图书当面检查,如有破损或缺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破损章后方可借出。

四、若丢失图书,请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

  五、工具书及精装本图书概不外借,可在本室查阅。

  六、保持室内整洁,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不在室内聊天、喧哗,不乱扔纸屑杂物。

  开放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有阅读课的班级按阅读课借阅图书。

  其余班级借还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

  遗失、损坏书刊的赔偿规定

  一、图书馆图书报刊是学校的财产,爱护书刊是每个师生应尽的义务。读者应养成爱护书刊的良好习惯,对所借书刊不得遗失、损坏、拆散、剪裁、圈点和涂划。

  二、所借书刊如有遗失时,以购同版本或新版本书刊赔偿为原则,赔偿的书刊必须整洁完好。

  三、损失图书在购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普通单册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2)孤本、善本及有收藏价值的珍贵书刊,按原价或估价的5倍赔偿。

  (3)成套书刊,如丢失1册,按全套价的2倍赔偿,剩余书刊留馆使用。

  四、圈点涂划、污损书刊者,一般图书每页罚款0.5元,图表画页类每页罚款2—5元。凡故意拆散、剪裁、撕页者,按原书价5倍罚款。

  五、凡属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处以每本30元以上罚款,同时收回借书证,并通学校学生处严肃处理。

  遗失、损坏图书、期刊的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制度: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

图书室规章制度11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三、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齐垡,做到书账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室规章制度12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育学生的阅读爱好和实力,刚好为老师供应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运用书》的规定执行。

  4、仔细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峻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刚好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刚好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老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峻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稍微损坏者赐予指责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常常保持室内整齐,主动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规章制度13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

  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心理自助,励志修养,照明设计,健康养身等各类图书。

  三、开放对象:

  只对本公司内部员工开放。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欲借书者,在图书登记表上填写要借的`书目及编号,借书日期,签上名后可将书借走。图书归还时,由图书管理员检查是否有损坏,确认无损坏后将图书归还原位。

  2、员工每次借阅书籍不得超过三本,借阅期限为15天。逾期未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3、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4、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 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五、图书管理:

  1、由办公室负责图书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整理、盘点。

  2、图书管理员负责详细登记图书资料登记表格。

图书室规章制度14

  一、教师凭借书证人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准带人。

  二、凡本校教职工所借图书及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防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需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图书室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生产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着作等。

  第三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负责管理,并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二章图书购置

  第五条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徵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总经办档案员汇总,总经办主任审阅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七条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档案室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式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图书保管

  第八条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於“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於图书之末页。

  第九条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十条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图书借阅

  第十一条员工借书分为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经理签名借用。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

  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外单位借阅有关图书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但须严格限定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叁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五条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研究可以长期借用。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六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叁考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九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至11点,下午3点至4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二十条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二十一条借书册数以两册为限。

  第二十二条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六章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档案员取书,档案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

  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二十四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档案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第七章处罚第二十五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二十六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其直接上级论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总经办拟订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八条本规定20xx年xx月xx日实行。

【图书室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图书室工作总结03-21

图书室工作总结09-17

图书室工作计划04-05

图书室工作总结08-25

图书室工作计划12-03

年图书室工作计划03-20

学校图书室工作总结03-20

[实用]图书室工作总结07-05

小学图书室工作计划01-31

小学图书室工作总结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