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2-03 08:31: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集锦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集锦5篇

工作方案 篇1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xx〕2号)和《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xx〕11号)要求,为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特制定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在红阳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二)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

  成立青白江区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红阳街道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管中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落实对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农业普查有关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2.社管中心。负责协调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农、林、牧、渔业调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林业管理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负责提供乡镇(街道)涉农方面相关数据;负责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

  3.社计办。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乡镇类型、乡级属性),村(居)民小组数量,涉农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床位数、收养人数,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等数据和资料。

  4.经发办。负责落实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负责提供街道、村(社区)公共收入、公共支出、资产总额、债务总额等数据;负责统计业务工作,负责辖区涉农企业、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相关事项。

  5.拆迁办。负责协调农业用地调查工作;负责提供街道耕地面积相关数据;负责协助区统计局对普查所需电子地图和地理信息技术方面提供支持。

  6.群工办。负责协调做好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村广播宣传工作;提供街道图书馆、文化站、广播站数量和农村农业旅游方面相关数据。

  (三)组建普查队伍。

  各村(社区)要及时组建普查队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村(社区)干部中抽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从有关单位商调或从社会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队伍稳定和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普查员要求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手持终端采集设备,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保障普查经费。

  对拨付的普查经费,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各村(社区)要据实足额发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不能因报酬不落实而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

  要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五)用好技术手段。

  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辖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情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办事处

  20xx年4月7日

工作方案 篇2

  一.行政管理

  1.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保障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完善事故预防措施, 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与当地整治办密切联系,做好相关工作。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与对家长的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向新生家长发放“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方面的要求”宣传材料,提高家长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把安全工作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6.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配备保安,严把人员出入关,确保幼儿安全和不走失。

  二.设施保障

  1.配齐防疫和保健所必备的设备设施,真正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到落实处。

  2.加强对幼儿园建筑、大型玩具、电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排除。

  3.经常检查园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排除。

  4.楼梯等易发生碰撞和危险的地方设置规范行走标志,并在阴暗天气确保廊灯的正常照明。

  5.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同时,对于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在过道、卫生间铺设放滑地毯,确保幼儿行走安全。

工作方案 篇3

  20xx年我市将继续围绕国家、省、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结合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和省级疟疾防治项目要求,不断强化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落实“1-3-7”散发疫情处置工作模式,加强疟疾传染源的发现、规范治疗、疫点处置、监测、管理和培训能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消除疟疾达标考核工作,提前实现《市消除疟疾行动方案(20xx-2020年)》各项目标。

  一、工作进展

  自消除疟疾行动计划正式启动和实施以来,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至20xx年全市已连续4年无本地感染病例,区、清浦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达到并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但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威胁我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推进和成果巩固。

  二、年度目标

  20xx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及时、有效应对输入性疟疾疫情,确保达到以下目标:

  (一)继续保持无本地感染病例。

  (二)对区(含开发区)、淮阴区、洪泽县进行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三、防控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消除疟疾工作提供保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市消除疟疾行动进程和各地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落实本地区消除疟疾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时达到本地区消除疟疾的阶段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病例管理,提高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质量

  1、规范传染源管理措施

  我市将继续全面推行消除疟疾“1-3-7”散发疫情处置工作模式,确保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1)病例报告

  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均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均应进行实验室检测,每例病例在抗疟治疗前应至少采制厚薄血片3张、滤纸血2张(每张2大滴血样,每滴约60μl)和抗凝全血5ml,并电话报告省寄研所。县(区)疾控机构应尽快将2张厚薄血片、2张滤纸血和抗凝血样本(如采用快速诊断试纸条诊断的,包括检测后的试纸条),送省寄研所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进行镜检和核酸检测复核,不能立即送样的可将抗凝血样本置-20℃保存,由市疾控中心收集后统一在每月月底送省寄研所。

  为鼓励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我市将继续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2)病例复核与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病例报告地县级疾控机构在3日内完成对网报疟疾病例血片的镜检复核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重点核实是否为疟疾病例并判断是否为本地感染病例。所有疟疾病例应在报告后3日内填写完成专报系统中的《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通过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对镜检复核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镜检复核与初检结果不一致的实验室确诊病例应及时将样本送省寄研所进行核酸检测复核。个案流调时对病例的判定应严格按照《省消除疟疾监测方案》中监测相关定义进行。

  市疾控中心负责及时对辖区内所有网报疟疾病例的血片进行镜检复核,并用显微摄影系统拍摄镜检复核所见疟原虫图片,并报送至省寄研所;同时,负责将县(区)未及时寄送的滤纸血、抗凝血和复核后的厚薄血片在每月月底前寄(送)省寄研所。经市、省实验室复核后病例诊断结果如发生变更,应由病例报告地县级疾控机构或病例报告单位及时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订正。

  (3)病例随访

  在规范治疗结束次日,由病例现住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病例完成疗程后,对服药和转归情况进行随访并补充填入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20xx版),再次采制厚薄血片和滤纸血各2张,送省寄研所检测,以观察抗疟治疗效果。病例报告地与现住地不一致的,由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协调完成报告病例的随访工作。

  (4)疫点调查与处置

  病例居住地县级疾控机构应在病例网络直报后7日内组织完成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民点的调查,确定疫点是否存在传播疟疾的条件,并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完成疫点处置,在7日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疫点调查与处置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市疾控中心需加强对疫点调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协助省寄研所参与所有疑似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境外输入间日疟病例、国内其他省输入病例以及重症病例的现场核实和疫点调查。

  疫点调查时,对疑似本地感染病例,需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居民进行疟原虫镜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标本;对输入性间日疟病例,需对病例的家属及四邻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检测筛查,并采集滤纸血标本;对境外输入的疟疾病例,需对在境外有疟疾感染史的同批返回且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或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标本。对近5年内无媒介调查资料的县(区),如疟疾病例出现在疟疾传播季节,疫点调查需增加媒介按蚊种群调查内容。

  疫点处置包括病例治疗、健康宣教和媒介控制。在疫点调查中新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者按规定网报,并给予抗疟药规范治疗,并向居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对在流行季节(5-10月份)出现的疟疾病例,应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所有住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室内喷洒。

  所有疟疾现症病人资料要符合《省消除疟疾监测方案用表》和《市20xx年疟疾现症病人档案》要求。

  2、完善疟疾疫情通报制度

  为及时了解疟疾疫情动态,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县(区)疾控机构在发现病例时需电话报告省寄研所,并按规定在3日内将疟疾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结果上报省寄研所。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各地落实消除疟疾工作各项关键措施,省、市卫计委20xx年将继续定期对消除疟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地对照通报,认真查找并改进消除疟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质量和效果。省、市年度通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

  1、进一步加强传染源发现能力

  (1)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疟原虫镜检能力建设,配备相对稳定通过上级业务机构培训合格的镜检人员,二级以上医院至少要配备两名以上熟练掌握疟原虫镜检技术的'镜检人员。重点加强乡镇级医疗机构疟原虫镜检设备的配备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逐步加大快速诊断试纸条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推广应用;市、县(区)疾控机构要有独立的、能正常开展镜检工作的疟疾中心镜检站,并有专人负责对辖区发热病人血检工作的督导和质量控制。

  (2)为按期达到《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确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地要继续采取逐级培训方式,分批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的相关医疗、检验、防保专业人员知识与技能培训。

  2、进一步提高疟疾病例救治能力

  (1)充分发挥疟疾诊治专家指导组的作用,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的临床诊治,提高临床诊断、治疗、抢救能力和水平。市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重症疟疾定点救治医院,并成立本市疟疾诊治专家组。市、县(区)疾控机构需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诊断能力和危重恶性疟病例救治能力,尽量避免因误诊误治导致输入性恶性疟病例死亡。

  (2)为提高疟疾病例治疗及时率并进一步规范使用抗疟药,市、县(区)疾控机构应按《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省抗疟药物使用和管理方案》要求储备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的保存和使用管理,定期报告药品使用和储备情况。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均应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全省继续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实施免费抗疟治疗,并按要求实行全程督导用药。

  (3)在疟疾传播休止期,由洪泽县(1例)、盱眙县(4例)、区(1例)、淮阴区(2例)、区(7例)疾控中心分别组织对20xx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卵形疟和三日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并对在疫点调查中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患者自然村开展休止期扩大治疗。

  (四)完善监测体系,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

  根据我市当前疟疾发病的形势和消除疟疾的进程,按照《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要求,我市将对已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地区开展疟疾再传播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全市消除疟疾监测网络。各地应根据省监测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保障和巩固我市消除疟疾的成果。

  1、疟原虫检测和质量控制

  (1)为保证“三热”病人血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卫生计生委将逐步为我市及县(区)疾控机构镜检站和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镜检站配备或补充必要的镜检设备,并统一发放血检染色试剂等耗材、发热病人血检登记本和快速诊断试纸条。

  (2)按照《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20年》要求,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全年开展“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全市所有县(区)年血检任务数不低于辖区人口的0.2%;在输入性疟疾较多地区,要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归国人员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所有已检血片应至少保存一年备查。各地要继续做好疟疾门诊镜检站(检验科)和县级疟疾中心镜检站台账工作,有条件的县(区)要向各镜检站配备镜检耗材收纳盒。

  (3)市、县(区)疾控机构中心镜检站应按要求对所辖县(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镜检质控督导,保证“三热”病人血检工作质量。县(区)级中心镜检站要复核辖区内各医疗单位10%的已检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上半年一次、第三和第四季度各一次,及时通报血片复检和互审结果;市级中心镜检站要抽检本市各县(区)10%的已复核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并负责将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和滤纸血及抗凝血按要求送省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复核,同时不定期对乡镇门诊镜检站已检血片进行抽检。各级疟疾中心镜检站需按《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xx年版)》要求保留抽复检的血片和工作记录。

  2、主动病例侦查

  疑似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疫点,应对疫点内所有居民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进行筛查,并同时采集滤纸血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所有县(区)必须对输入性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进行筛查,并采集滤纸血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如主动病例侦查新发现带虫者,则进一步扩大对疫点内所有居民采血检测。疫点主动病例侦查新发现的确诊病例或带虫者均按照确诊病例上报、规范治疗,并按本监测方案要求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报告。20xx年进行消除疟疾达标考核的县(区),还需在本地区最后一例本地病例所在村对200名居民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进行检测,并采集滤纸血标本进行核酸检测。

  3、哨点监测

  根据省要求,今年将选择输入病例相对较多的区,在该区选择1家发热病人门诊量较大的县以上医疗机构和3-5家重点乡镇卫生院作为哨点医院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工作。乡镇卫生院年发热病人血检比例不低于年门诊发热病例数的10%,二级医院不低于5%,三级医院不低于1%。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疟防意识

  各地要结合4月26日“全国疟疾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广泛宣传国家消除疟疾政策和疟疾防治知识,改变居民不良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疾控机构还应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原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做好对外劳务输出人员输入性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淮卫发〔20xx〕11号)要求,高度重视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主动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务局和公安等部门和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输入性疟疾疫情信息。要将《致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发区务工等人员的一封信》,通过市、县、乡、村四级防保网络发放到每一位近一年内到国外高疟区劳务输出、经商、旅游等回国人员和仍在非洲等高疟区务工等人员的家属手中,张贴在每一个村级/个体医生卫生室和医院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要把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共同做好我市输入性疟疾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市疾控中心按时上报《致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发区务工等人员的一封信》发放情况统计表。

  (六)有序推进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20xx年我委将组织开展对区(含开发区)、淮阴区和洪泽县进行县级消除疟疾达标考核,以确保如期实现我市消除疟疾阶段目标。为做好疟防资料的归档保存,迎接省对我市消除疟疾工作的评估,我市将逐步开展消除疟疾工作资料的电子化整理归档工作。

  我市将按照两省疟疾联防协议的要求,继续参加两省疟疾联防相关活动。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省农机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企业“社企共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区农机局“社企共建”工作方案的精神,为促进我区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结合我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探索“社企共建”的发展模式,引导农机合作社与对口企业开展社企共建,建立社企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赢目标,从而促进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提升农机装备结构水平,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农机化水平,通过社企共建,扩大我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覆盖面和经营规模,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发展一批有特色、影响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促进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20xx年我区将建立2个“社企共建”试点单位。

  二、重点工作

  1、建立农机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制度。鼓励农机企业积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农机具给予批发价或其它形式的购机优惠待遇;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使用新机具、新技术,反馈区场需求和产品质量,展示农机使用效果,宣传农机品牌,逐步实现区域农机作业服务全程机械化。

  2、开展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示范点建设。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农机企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沟通交流,系统调查、认真研究、结合实际,鼓励农机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机维修服务点、品牌农机售后保障服务点建设;促进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托农机企业,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承担各类农机维修保养、农机配件供应和品牌农机“三包”服务等。

  3、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人员培训。鼓励农机企业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培训基地,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训农机操作使用、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技术维修人员。

  4、积极提供农机综合服务。鼓励农机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开拓区场提供信息服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兴建机库棚和维修场所提供规划支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积极提供各类农机综合服务。

  三、具体措施

  1、开展调研。在发展比较好的农机合作社广泛开展调研,了解合作社的现状和需求,就合作社农机装备结构、售后保障及维修服务需求、业务管理水平及操作技能提升等方面开展调研。

  2、主动与农机企业联系。主动向农机企业通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向企业优先推荐农机示范合作社,了解农机企业的合作意愿,为农机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之间牵线搭桥,在互动、互补、互利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助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促成“社企共建”合作。

  3、督促双方履行职责。农机企业及时为合作社提供农机信息,提供所需机种和配件,对农机手开展驾驶操作、保养维修等技术培训,提供农机让利销售或其它购机优惠待遇;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为企业新机具示范推广,为农机企业提供实时实地的农机使用信息和农机作业运转情况,反馈区场需求和产品质量,为农机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提供一线资料。

  4、扶持措施。对参与“社企共建”的农机企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购机补贴、项目申报及合作、资金扶持、示范社评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加强对“社企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企共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我地“社企共建”工作有序开展。

  2、做好“社企共建”工作信息宣传和经验总结。结合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工作,把推进“社企共建”作为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工作的'重要内容,选择2个规模大、基础好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社企共建”工作试点,先行试验,积累经验,探索合作模式,深化合作内容,加快推进“社企共建”工作进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企共建”的目的意义、合作内容和典型经验,调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企业的积极性,营造“社企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方案 篇5

  为更好的促进母乳喂养十项措施,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宣传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保健服务均等化及民生工程等政策,市卫生局、市妇幼保健协会拟定于8月8日在xxxx路步行街举办市级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xxxx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二、活动地点

  步行街广场

  三、宣传主题

  待定

  四、主办单位

  xxxx市卫生局、xxxx市妇幼保健协会、市妇幼保健院、市、区妇幼保健所

  五、现场布置

  市妇幼保健协会与市容、城管等相关部门协调,落实活动场地的设置与安排,并联系广告公司,制备大型宣传背景墙,租赁条桌、椅子,市、区妇幼保健所提供宣传展板,宣传折页及礼品。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宣传。

  六、活动内容:

  宣传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居民健康档案、新生儿疾病筛查、“降消”项目、免费婚检、免费叶酸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两癌”筛查等项目;咨询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现场保健知识有奖问答;发放宣传材料和礼品。

  市妇幼保健所邀请市电台、电视台、xxxx日报、大江晚报等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开展母乳喂养核心信息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其他要求

  市妇幼保健协会负责收集、保存活动的'图文影像资料,在活动结束一周内整理好活动资料并形成书面活动总结上报至市卫生局疾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