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7 10:03:1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全校教职工需严格遵守此制度进出学校,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3.2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部全权执行,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物业安全员的`进出管理。

  3.3师生员工应守规进出学校,不得迟到、早退或在上班、上课时间内私自出入学校。

  3.4家长及学生亲属、保姆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内,一律在校外区域送别或等侯。

  3.5家长访问学校请事先预约,依时访问学校,临时性来访先由当值安全管理员电话联络被访问者,经落实后方可进入校内。

  3.6上级视察或公务来访,需有校方事先通知或约定;临时性来访或视察,由当值安全员电话联络学校有关领导落实后方可进入。

  3.7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内一般不接待私人来访,特殊情况经当值安全员联络相关领导同意落实后在校方接待室内等候接待,不得进入办公、教学区域。

  3.8下班时间,总务主任及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教职员工可在本人公寓内接待来访,但来访者必须在晚上9:30前离校,如有违规者,视为严重违反校方管理规定,当值安全员需将此事及时上报校方,由校方处理。

  3.9来访者来访时,当值安全员需请来访者出示证件,进行书面登记。

  3.10周六、周日、休息假期和寒暑假期,未经安排或批准,学生不得进入校内,参加兴趣培训活动的学生,凭学生卡或校方出入证进出学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部门工作职责

  一、施工技术部

  1、在总工的领导下,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调查报告。

  2、负责对设计施工图纸会审。参加设计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和管理方案的技术交底,做好会审和交底记录,施工方案和关键工序、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以及各项施工记录。

  3、在总工的指导下,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照进度计划,指导各工区施工。

  4、组织重要施工部位、特殊过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对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分析存在原因,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5、负责研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关键施工技术难题,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建立健全的技术创新体系,做好推广“四新”技术成果应用。

  6、负责指导项目测量、试验工作,及向作业层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7、负责技术总结、竣工资料的收集、编制和上报工作。完成变更设计及配合计划完成变更索赔工作。

  8、做好施工图纸、规范、标准等资料的管理。

  二、安全、质量部

  1、认真贯彻安全、质量生产方针、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在项目部深入宣贯,积极指导现场施工,建立完备的个人安全质量责任档案。

  2、实行工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当地质检、安检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台帐。

  3、认真学习并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项目和重点、专项工程的安全、质量预防措施,负责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根据集团公司旁站监控办法,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实施旁站监控。

  4、编写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并进行限期整后的复查。

  5、每道工序完成应按规程标准和验收频率进行质量自检,质量合格,及时进行工序质量报验,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报验或报验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实行内部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队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考核。

  7、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检查评比与考核。

  8、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计划成控部

  1、根据年度施工总计划,参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点年度、季度、月施工计划,明确各队完成工程量及进度要求。

  2、办理公司内部和工点内部承包协议的签定,负责对上对下经济合同的管理。

  3、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编制单项追加预算及其他索赔资料,增补合同造价。

  4、按公司和甲方要求编制各类报表并按时报送,协助财务部门完善对内、对外拨付工程款手续,负责竣工决算的办理工作。

  5、负责工程信息的搜索、整理、筛选、传递工作。

  6、参与业主合同的谈判、修订、管理工作。

  7、参加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适时地组织经济活动分析。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以及财务、会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

  2、建立项目经理部经济核算制度,搞好内部责任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管理。

  3、会同计划合同等有关部门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措施,改进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认真负责地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周转。

  5、负责办理工资、奖金的计算发放工作,各项费用的报销以及审核工作。

  6、办理银行结算现金出纳业务,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7、保管好各种凭证、帐薄、报表等会计资料,按时上报财务决算、报告。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后勤部

  1、根据施工技术部及计划成控部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加工订货计划,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以便保证物资设备供应。

  2、采购时,了解工程施工期间的价格,掌握市场信息,严格执行物资供方评价选择,进行验收的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3、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及制定本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办法,制定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参与设备的安装、检验、验证、标识及记录。

  4、按计划采购的建材,要及时点验、及时记帐、及时核销,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

  5、认真执行物资供应,管理和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深入现场,搞好施工调查,为降低物耗提出合理化建议。

  6、按时完成各项物资管理指标和物资统计上报工作。

  7、平时做好工程竣工所剩余物资的整理、回收,及时办理退料等手续。

  8、保障临时用电和施工用电的供应安全。

  9、尽其所能,配合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好整个现场。

  六、资料室

  1、负责落实《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检查、考核和评价执行情况;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呈批、传阅、催办、管理和归档及会议筹备、记录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印章管理工作。

  2、负责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材料合格证明、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设计变更记录等一系列质量文件整理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提供质量信息。

  3、各部门草拟红头文件以及电报、函件,必须符合行文规范,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必须经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呈主管领导签发后由综合办统一印发。受控文件的管理必须按照贯标要求执行。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

  一、日常生活管理

  1、项目部工作人员应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具体上下班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拖延。上班期间进入工地现场要戴安全帽。禁止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岗位职责无关的活动。

  2、注意着装仪表,维护企业声誉,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3、搞好公共卫生、内务卫生、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4、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团结互助,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爱护机械没备、卧具、办公用品等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调离或项目结束时要交回的一律交回。

  6、搞好治安保卫工作,做到随手关门窗,外出锁门,严防被盗和丢失;对重点要害部门(位)要加强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淹亡、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从事黄、赌、毒违法活动及其它违纪违规活动,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7、待人礼貌和气,对外来客人热情周到;对外来施工队来项目部办事做到热情招待,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考勤管理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统一考勤,项目部管理人员相互监督,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按月进行考勤,项目部制定统一使用同规格的《考勤表》,负责考勤的同志要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考勤表要求对所属入员出勤情况据实进行逐日登记。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给予考勤员和单位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3、《考勤表》于当月30日前交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并作为计发员工工资奖金的依据。

  4、项目部因工作需要及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或调进(调出)人员(含临时工),必须经项目部分管施工员同意。

  三、请假制度

  1、项目部管理人员请假外出3天之内的,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需提前1天向项目经理请示以便现场人员安排;请假超出3天,需提前2天向项目经理请示审核以及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因公事出差除外。

  2、未请假私自外出者,均按旷工处理,扣除其工资。

  四、日常学习制度

  1、项目部、分部的政治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安全知识学习采取全体集中、支部集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体学习,学习内容、时间由项目部经理会同有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支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学习记录,以备上级检查。

  2、同时规定,每周六中午组织所有管理人员以及劳务班组组长必须来项目部开质量、安全、工期例会,目的就是要所有管理人员以及劳务班组意识到“安全是自身、家庭的生命,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工期是利润”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都有权管质量、安全、工期。

  五、食堂生活管理

  1、按时开饭,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对上工地归来较晚的同志,要保证他们吃上热饭热菜。

  3、坚持原则,精打细算,避免浪费。

  4、管理员要想方设法调剂伙食,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尽力做到主副食品种丰富,菜肴色美味佳。严禁出现克扣员工伙食费的现象,一经发现,按贪污论处,并取消工作岗位。

  5、炊事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注意搞好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应穿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保持通风透气.,窗明地洁,并有防蝇、防鼠设施。

  7、把好进货关,不进没有卫生标记,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防止霉烂变质食品进入食堂。

  8、严格按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生熟食品分开储藏和洗切,防止交叉污染,防止病从口入。当天的食物尽量当天食用,防止浪费。

  9、餐具用具要定期消毒,保持餐具用具的清洁卫生。

  六、接待工作管理

  1、项目部各种会议和上级检查工作人员的接待,一般安排在各自食堂就餐,并做到热情、周到、节俭。

  2、项目部召开的大型会议接待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

  3、会议申办及会务。会议召开前,由主办部门将会议目的、内容、规模、时间、议程、经费预算等报项目经理审核同意,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按照标准做好会务工作。

  4、坚持勤俭办事,加强组织观念,按照下管一级,严格逐级报告制度。

  七、车辆管理

  1、实行派车单或登记制度,现场管理人员用车时,要提前申请说明用车方向、时间、人员,便于后勤部统一协调用车、派车,提高车辆利用率、出勤率,充分发挥经济效益,降低成本消耗,严禁私自占用车辆或不服从协调。

  2、未经车辆调度派车,个人私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时,对司机罚款200~1000元,同时在项目部全体员工大会上做检讨,发现两次以上则适时给以调离本项目工作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长途用车,必须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然后派司机执行任务,司机要按照指定线路行驶,否则发生费用由司机承担。

  4、在非工作期严禁申请用车外出就餐、饮酒、洗澡等不正当用车。

  5、司机外出驾车须携带齐全随车证件,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驾车,副驾驶乘坐人员也须系好安全带,不可麻痹。

  第三章劳务分包制度

  1、劳务分包必须以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双方;

  2、劳务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排;

  3、劳务班组每个工作人员进场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单交于项目部安全员查看,并留复印件归档,合格后方可进场上班。

  4、对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将证件(原)交于安全员检查,并留复印件归档。

  5、积极配合项目部人员做好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相应的技术交底。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3

  1、电力设备巡视制度

  允许巡视高低压配电设备的人员巡视配电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拦。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等灾害发生期间,巡视设备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部门主管批准,且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人员保持通信联络。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使用,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倒闸操作制度

  倒闸操作应根据运行值班主管指令,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3、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 续,操作人员可开始工作:

  Ⅰ.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Ⅱ.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Ⅲ.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4、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操作人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人员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设备区域。

  若工作需要,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不同区域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操作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5、电房运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集中精力,认真负责;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上岗前严禁喝酒,机房内严禁吸烟;

  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熟悉机房系统的组成及设备性能、安全设施及其使用方法;

  配电的工具、设备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并严禁挪作他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房的非值班人员,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在值班人员陪同下登记入内;

  配电装置巡检周期每班四次,停电清扫周期每年二次;

  配电房值班岗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

  发现火情及人员触电等异常情况,立即切断有关电源,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值班主管或有权责人员书面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做好运行方式、用电负荷记录,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并如实作好记录;重大故障立即报告

  当班人员应积极协助维修人员作好设备的维护检修;

  按时巡检抄表,认真填写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共同巡检后签字交接。

  6、配电房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现场,并在接班前不得饮用含有酒精之饮料及服用有催眠作用之药物,睡眠充足,精神饱满;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次系统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及其它应注意和交代事项;

  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并确认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接班人员应详细查看值班记录、维修记录和有关通知事项;

  如果设备正处于故障状态或正在执行切换、调整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实施交接班,交接双方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7、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所有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要求,掌握正确的操作和检修方法;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急救的基本知识,经常检查并保持消防和安全设施的良好状态;

  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易挥发物品;

  机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非工作用电;

  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食物进入机房,避免招引老鼠、蟑螂、白蚁等进入机房,威胁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同时机房内所有与外界相通的孔洞均须安全封堵,并定期进行灭害工作,彻底杜绝虫鼠可能造成的危害;

  机房内各设备均需单独可靠接地,避免因漏电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

  设备重新加载上电之前须核实其供电电压是否与额定电压相符,开关是否正常、接线是否牢靠。一切核实无误之后方可上电;

  对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时应尽量避免带电操作。

  8、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与供电单位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且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万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规定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若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而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2)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 级,并做好记录;

  (24)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4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光伏发电系统质保期满后的验收方法,包含了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一般原则,主要有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状态检测、运行分析、特性测试等,以确保所接收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gb2297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gd00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gd002-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gd003-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nb/t3-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nb/t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2.7gb50797-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2.8gb50794-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2.9gb/t50795-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10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2.11gb/t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2.12gb/t50866-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2.13gb/t293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2.14nb/t3-光伏发电站电压与频率响应检测规程

  2.15nb/t3-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检测技术规程

  2.16gb/t30152-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

  2.17gb/t29321-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2.18jgj203: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2.19db11/t881-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

  2.20j/t264-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3职责

  3.1出质保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3.1.1负责根据本制度及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编写验收大纲,明确验收内容。

  3.1.2负责对验收大纲的验收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对采用测量分析方法验收的项目,负责分析报告的编制和解释。

  3.1.3负责主持光伏发电出质保的验收与交接工作,审查系统验收文件,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办理验收合格后的交接手续。

  3.1.4负责编写验收报告,并对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1.1对于光伏发电系统中大部件分期出质保、部件因缺陷整体更换后延长质保期及部件质保期和整套系统不一致的,可按本制度选择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4.1.2本制度对光伏发电系统性能和状态的验收进行了规定,光伏电站内其他设备的验收内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1.3验收工作可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公司协助完成,被委托的专业公司不能与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有全资、控股、参股或其他有碍公正性的隶属关系。

  4.1.4应在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3个月启动验收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验收检测与检查工作。

  4.1.5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工作制度。

  4.2验收小组

  4.2.1公司成立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工作的实施。

  4.2.2验收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经理担任,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工程部负责人、物资部负责人、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也可外聘专家协助工作。

  4.2.3验收小组成员要求

  4.2.3.1验收小组成员应有一定的光电专业知识,熟悉光伏发电系统工作原理,了解光伏电站运行特点,或者擅长某一验收专业。

  4.2.3.2验收小组成员应富有责任心、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掩盖或夸大事实。

  4.3验收准备

  4.3.1验收小组应明确分工,做好组织计划,准备好验收大纲和验收工具。

  4.3.2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的相关资料

  4.1光伏发电系统移交生产验收资料。

  4.2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记录、大修记录、故障统计表、备件及消耗品使用记录。

  4.3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消缺情况及遗留问题。

  4.4设备运行数据:光伏发电系统单组各月发电量、单组各年发电量,中央监控系统记录的光伏发电系统历史数据(正式运行后质保期内的数据)。

  4.5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备品备件清单、相关技术要求文件。

  4.3.3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相应验收专用仪器与工具,如蓄电池测试仪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须的其他设备仪器。

  4.4启动验收

  4.4.1根据编制的验收大纲要求逐台逐项进行检测、检查并记录,对专业检测项目要求出具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分析报告均作为验收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4.4.2需要在光伏发电系统运行情况下进行的验收项目必须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4.3验收内容与检查方法

  4.4.3.1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是指采用目测、检测、试验等方法对光伏发电系统各部件进行检查,以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的较明显的缺陷或故障。

  a验收小组应填写附表58“光伏发电系统检查表”,对光伏发电系统逐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编写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b应有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参加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的最后一次定检维护,监督定检维护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初步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

  c光伏发电系统检查项目所列内容和定检维护项目一致的可在定检维护时完成,以提高验收效率,避免重复劳动。

  d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的最后一次定检报告将作为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4.4.3.2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是指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测量、分析,以判断光伏发电系统是否存在潜在的内部缺陷或故障。

  4.4.3.3运行分析

  a合格率分析

  合格率指标分为单批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和批次平均合格率,单组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不应小于100%,批次出质保平均合格率应不小于99%。

  b故障统计分析

  记录质保期内所有光伏发电系统的故障或报警发生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故障或报警类型和编码,统计单一故障持续时间占总故障时间的`百分比及单一故障发生的频率百分比,分析故障原因及存在隐患,如果是光伏发电系统本身设计及制造质量问题,应与供应商交涉予以解决。

  4.4.3.4电能质量测试

  电能质量测试方法按gb/t293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执行。

  4.5验收整改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要求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出具整改报告。

  4.6验收签字

  验收小组对整改结果再次验收,所有验收结果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和公司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接受验收结果后,签署由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最终验收文件。若仍存在遗留问题,则在最终的验收签字文件中应明确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及解决期限,具体如下:

  4.6.1公司自行出质保验收的应含有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的检查及检测报告,对于由委托方完成的验收项目所出具的验收报告,应加盖其单位公章,主要报告文件有:

  4.6.1.1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4.6.1.2故障(及报警)诊断分析报告。

  4.6.1.3运行分析报告。

  4.6.1.4光伏发电系统电能质量测试报告。

  4.6.2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对检测过程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法、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记录及整改报告,并需附有公司的认可文件。

  4.6.3质保期内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

  4.6.4最终验收签字文件。

  4.6.5根据需要,可在文件中附加必要的资料、报告、证明及图片等。

  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5

  食堂厨工岗位职责

  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认真搞好食堂伙食工作。

  一、项目办全体人员和有关单位来客、来人在本食堂就餐。

  二、按时开饭,做到花样翻新,色香味美,确保就餐人员吃好,满意率不低于70%。

  三、搞好厨房、餐厅、库房及个人的`卫生,每周对炊具、餐具、用具要进行1-2次彻底消除。蔬菜粮食等食物要摆放整齐有序,干净利落,做到生、熟食分开,确保食品无变质,屋内无蚊蝇,把好病从口入关。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传统校是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形成传统,并在一至两个体育运动项目技能上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校。

  第三条传统校应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第四条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传统校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校进行管理。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体育业务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命名与审定

  第五条传统校分为国家、省(区、市)、普通三级,实行审定命名制度。

  第六条普通传统校的命名条件是:

  (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具备开展特色项目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

  (三)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必须学会一至二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并初步掌握本校普及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

  (四)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

  (五)学校校特色项目代表队课余训练经费有保证,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每次训练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第七条凡符合普通传统校命名条件的学校,可以向所在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经审核批准并报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由所在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

  第八条国家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并命名。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订。

  第九条省(区、市)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审定,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家级传统校标准和评定办法,自行制订。

  第三章体育活动、训练、竞赛

  第十条传统校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并坚持群众性、广泛性、趣味性。

  第十一条传统校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必须遵循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理、心理特点,进行科学的系统训练,严禁超负荷。

  第十二条传统校竞赛应当坚持小型多样、就近比赛的原则,广泛组织班级、年级、校际之间的比赛,并形成制度。

  传统校代表队应当积极参加上一级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章物质保障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传统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和特色项目训练的实际需要,把所需的体育经费列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中,保证学校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对传统校的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给予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学校体育老师指导校代表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7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是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业iso9002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1书面检查2外观检验3理化检验4天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通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必须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8、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9、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10、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内容,标准,通过内容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三中形式积极主。动回访用户,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8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项目办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有关部门的来文、来信、来函、来电的上传、下达、收发、转发、登记、传阅、催办、落实、留存及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组织好项目办召开的`工作会议的会务筹备、通知、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程建设简报》的采写和编发工作。

  五、负责项目办后勤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包括:

  1、职工食堂、环境卫生、来宾来客的接待。

  2、公务车管理、办公用品的领发。

  六、微机室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项目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9

  1.0目的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应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项目;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探访人的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行进入项目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或安全部主管来协助处理;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5.0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0

  文印员岗位职责

  一、在领导下,完成各种打印任务。

  二、分轻、重、缓、急,做好各种文件、文稿、图纸、表格和打印复印工作。

  三、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需要负责微机室各种耗材的计划购领。

  四、做好微机室各种设备的超前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五、协助主任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和会议记录。

  六、负责项目办文件的'发文、收文、传阅、归档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1

  项目办工作职责

  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发挥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的作用,认真抓好全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负责设计图纸交验工作。

  2、会同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的上报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处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办职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审查、上报批复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各施工单位与地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10、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工程决算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2

  考勤制度

  为加强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各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考勤制度。

  1、全体职工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满月前报处办公室。

  2、记考符号:出勤(√)公休(O)事假(△)病假(#)出差(□)矿工(×)。

  3、项目办设兼职考勤员,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逐日记考,符号清楚,不得随意改动,确有改动的'必须有考勤员签章说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休假:

  (1)事假:有事必须签写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三天以上由主任签批,凡超过请假天数均按矿工对待。

  (2)病假: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周内由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病休须持医院建议休息或住院证明,并填写请销假手续。

  (3)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及年休假等,均按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

  5、本制度自项目办进驻工地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3

  1 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DL/T1051-20xx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 站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 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 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

  5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6 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处理存在问题,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

  7 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8 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9 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 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

  11 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12 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

  4 管理内容

  4.1 管理目标

  4.1.1 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4.1.2 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并可控、在控,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

  4.2 监督类别

  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机组控制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4.2.1 绝缘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2.2 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各种润滑油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2.3 金属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连接螺栓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绝缘子在承受动载荷和静载荷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进行监督。

  4.2.4 电测计量监督: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4.2.5 控制系统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

  4.2.6 继电保护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

  4.2.7 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3 监督内容

  4.3.1 变压器类专业管理: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

  4.3.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4.3.3 过电压专业管理: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变电站和电机基础)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

  4.3.4 防污闪专业管理:变电站和35KV集电线路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等参数。

  4.3.5 谐波专业管理: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

  4.3.5 开关专业管理: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

  4.3.7 化学(油品)专业管理:主变压器及箱变绝缘油、电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3.8 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执行。

  4.4 监督实施

  4.4.1光伏电站于12月15日前编制附表97“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

  4.4.2 实施要求

  4.4.2.1 光伏发电技术监督实行监督报告、质检验收、责任处理及预警、告警、整改机制。

  4.4.2.2 认真遵守监督报告机制,严格按照当地电科院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报送电机组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

  4.4.2.3 应建立健全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机制,在光伏发电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检修改造过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4.2.4 严格执行技术监督责任处理机制,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4.2.5 建立监督预警、告警和整改机制,对重大技术监督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告警及整改通知单,督促现场尽快整改。

  4.4.2.6 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

  4.4.2.7 设备制造、基建、运行、检修、技改、反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资料应准确、完整、连续,全部原始档案应经站长批准后归档。

  4.4.2.8 光伏电站各技术监督网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

  4.4.2.9 为保证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站长批准。

  4.4.2.10 外委技术监督服务项目,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4.4.3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等资料和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于以前遗留的设备隐患、问题,以及上次监督网活动提出的监督建议(应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中反馈。

  4.4.4光伏电站于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4.5 按上级单位(部门)的.要求,需要报送有关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资料时,应如实填写,经站长批准、公司盖章后方可报送。

  4.4.5 技术监督费用管理

  4.4.5.1 技术监督中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具有资质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专项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4.4.5.2 技术监督中发现、遗留的疑难问题,需申请资金解决的,应将其作为技术改造、特殊检修项目申报。

  4.5 监督奖惩

  4.5.1 建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及奖励机制,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光伏电站的经济利益等活动挂钩,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5.2 对于技术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不安全情况的,相应的技术监督网人员应受到考核,监督网负责人与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网内成员与次要责任人同等责任。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审计局直接实施完成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理,是指法制科依据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业务科室提交的反映审计(调查)项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修改的行为。

  第四条审计(调查)项目审理工作分为一次审理和二次审理两个阶段。一次审理在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进行;二次审理在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进行。

  第五条审理工作采取报送审理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审理人员可以到审计现场进行审理,或经总审计师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直接到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

  第六条审计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编制审计组的审计(调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审计记录和审计证据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第七条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在审计组将审计(调查)项目相关资料提交法制科一次审理前,应当组织审计组成员讨论审计(调查)报告等内容,并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复核,提出一次复核意见。

  第八条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应当将下列资料提交法制科进行一次审理:

  (一)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

  (二)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材料;

  (三)审计组代拟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草稿);

  (四)审计组所在科室出具的一次复核意见;

  (五)审计定性、处理处罚适用的必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审理人员在一次审理过程中,应当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恰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调查)报告中对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与同类项目同类问题是否一致;

  (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八)其他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审理人员经一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应当及时提请法制科负责人召开审理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一次审理会议一般由法制科科长主持,审理人员、审计组相关人员参加,也可以吸收其他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法制科可提请总审计师主持一次审理会议,法制科负责人、审理人员、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审计组相关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一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一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一次审理意见书。

  第十二条根据一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一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根据情况提出下列明确意见:

  (一)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审计证据;

  (二)指出审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一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认真进行研究,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并对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无法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和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十四条法制科应将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有关资料及时报总审计师审核,总审计师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审计组所在科室报分管局领导,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十五条审计组应当及时将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如召开交换意见会的,应提前两天通知法制科,法制科可以安排审理人员参加会议。审计组应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在此基础上,审计组应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报告;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的,代拟审计决定书;对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事项,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对审计发现的显著轻微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的或者建议由被审计单位自行整改的,代拟审计建议书。

  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对上述资料和业务文书进行复核,提出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六条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应当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连同下列资料一并提交法制科进行二次审理。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的反馈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

  (二)代拟的审计机关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

  (三)审计组所在科室的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七条审理人员在二次审理过程中,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有异议的事项及审计组的核实情况说明;

  (二)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审计(调查)报告的修改情况;

  (三)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是否恰当,编制是否规范。

  第十八条审理人员经二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召开审理会议可区别情况处理:

  对审计组及所在科室采纳一次审理意见、被审计单位无重大异议事项,二次审理无具体审理意见的,可不再召开二次审理会议,经法制科科长同意后直接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对有异议的项目,法制科按一次审理会议的模式组织二次审理会议。

  第十九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二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二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二次审理意见书。

  第二十条根据二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明确提出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二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研究,认真修改审计结果类文书,并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不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和修改后的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二十二条法制科根据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二次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直接进行修改,对重要修改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并经审计组所在科室确认后,将修改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及有关资料报送总审计师审核。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将经总审计师审核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报送分管局领导。

  第二十四条涉及基建投资审计中心的项目送法制科审理前,均需经基建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审核。

  第二十五条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业务科室、审计组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审理过程中遇有争议或涉及重大事项,法制科和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及时向总审计师和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法制科对报送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经法制科负责人同意应当退回业务科室要求补充完善。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在将审计(调查)项目书面材料提交法制科审理的同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版通过审计管理系统(OA)提交有关审理人员。

  审计组补充完书面资料、提交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稿后,法制科应分别控制在7个和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和二次审理。如遇重大项目或集中审理项目等特殊情况时,经总审计师批准,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

  第二十九条审理结束后,法制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规定程序提请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结果类文书。

  第三十条法制科应当合理组织、安排审理人员,明确内部分工和相应责任。遇有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可向业务科室临时借调审计人员参与审理工作。

  审理人员要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到严谨细致,确保审理质量,防范审理风险。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人员、法制科及审理人员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提交审理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审理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和审计结果类文书的修改情况,应当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核的依据。

  法制科应当定期通报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审计组应当将提交的审计(调查)报告一次审理稿、审理意见书、业务科室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重要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等审计文书,归入审计档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5

  一、公司每月由专职经理带队组织各科室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检查。

  二、安全系统平时组织二级安全员巡回检查活动,按季节气候条件变化,节假日前后的事故多发性特点,及施工进度搭接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思想、查基础管理、查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组织领导进行对话,一起商讨解剖问题落实措施、实施日期,然后再进行复查,重点复查措施落实情况直到解决为止。

  三、生产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长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随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生产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查出问题要认真记录,做到“三定”(定人、定期、定措施)。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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