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21 15:59:2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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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1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男性连续工龄满20*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9个月;20*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2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觉不安全因素要决断处理,本身处理不了的要立刻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觉场,显现重点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礼拜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方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绝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适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闲谈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确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道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聚积杂物和垃圾。必需常常打扫,保持干净、乾净。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惩罚方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防备事故宣扬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紧密搭配,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布置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显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3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强大,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员工的技能、管理水平,来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实行岗薪制来分配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会根据经济发展来不断提高员工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公平的竞争机制,多劳多得。

  五、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挥集体创造精神,增加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追究。

  优秀公司的规章制度精选篇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

  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

  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

  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

  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

  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

  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 .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奖励分下列二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 2.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 3.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 1.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

  3.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 6、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

  7、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 1.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 2.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

  4.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

  5.怠工、罢工者;

  6.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 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责任,如情节重大者调职降级。

  第九章 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 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五条 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

  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八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 每月1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十章 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

  效运作,快速发展;

  5、部门主管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7、如部门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 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管理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

  4、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凭证、报表等有关内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业务员申领合同,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7、财务部有权督促业务员签订合同;

  8、每单业务结束后,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结算;

  9、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不得给予结算提成及奖金; 10、及时配合业务部开据发票,送货单等票据;

  11、在收款过程中,业务员如遇有扣款行为的,必须向业务员索要客户扣款证明,否则视为应收款项处理;

  12、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

  13、认真核实报销凭证,由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14、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

  15、每月将应收款、应付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开支等报送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 企划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及时、准确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积极配合业务部和设计部的有关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4、正确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市场信息,对产品进行正确的定位、延伸;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6、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不断创新,争取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四条 业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加强管理,保证业务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3、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客户信息,向公司反馈信息,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依据;

  4、准确掌握客户对产品要求的各个细节,与企划人员及时交流;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6、业务员接单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并把公司的相关资料按规定送达客户;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业务部,一份交财务部;

  8、签订合同后,应及时收取货款;如遇客户拒不付款,则必须将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则货款将暂时从业务员薪资里扣除,直至拿回货款再补发; 9、货款应及时交到财务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职。

  第五条 客服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热情接听客户电话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3、如遇客户投诉等电话,必须耐心、平和的进行接听和处理; 4、爱惜所用的电脑、电话等公司财物;

  5、在岗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及业务水平; 7、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8、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转达客户的各种诉求。

  第六条 设计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及时、准确完成公司安排的设计任务;

  3、设计师设计稿子必须按企划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对设计工作单上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4、设计师根据工作的时间自行调整、支配,按时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况下请勿超过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况任务时间紧迫,加班超时过晚,允许次日延迟一个小时上班; 7、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8、不断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

  9、设计工作单由财务部发放,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份由设计师本人保管;

  10、设计单子完成后,设计师将设计工作单三联一并交回财务部,并签字认可完成情况,由主管写上评议,将作为提成奖金依据,如未填写设计工作单的一律不计提成及奖金。

  第十一章卫生与安全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

  第四条 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第五条 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盗窃或火灾发生。

  第十一章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拟办理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

  第二条 培训项目分为:

  1、新员工由人事部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解读和释疑; 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 4、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 作为在公司里任职的全职股东,除积极遵守此《规章制度》的同时,还须遵守《全职股东守则暂行条例》,此条例不随本规章制度向非股东员工进行发放。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若有未尽事宜,需修改补充时,另行通知更改。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4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及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决议及工作纪律。

  第一章、员工工作准则

  第二章、员工行为标准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四章、辞职管理规定

  第五章、附则

  一、员工工作准则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公司决定和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积极献计献策,推动公司的发展。

  3、树立团队观念,讲究集体协作;积极沟通,相互学习;避免猜忌,抵制是非,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

  4、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5、不得利用内部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违反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

  7、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9、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10、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12、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13、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二、员工行为标准

  1、工作时间应注意个人仪表仪态,着装整洁明快、不着奇装异服、不穿拖鞋。

  2、办公区域,不得喧哗、嘻闹。

  3、早晨上班遇领导或同事应相互问候。

  4、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对领导用“职务称”,对同事用“姓氏称”或“姓名称”。

  5、接听电话应用普通话说,切忌大声、生硬或用方言应答。通话语言简明、不聊天或说与工作无关的事。

  6、爱护、节约办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归回原位。

  7、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因公外出时向部门领导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时间等;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接待室或会客区内进行。

  8、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办公区域进食、聊天、高声喧哗。

  9、未经许可不得随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资料等。

  10、树立与加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标准。

  2、春夏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秋冬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迟到、早退:

  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4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6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请假:

  1、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2、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3、部门主管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4、员工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就返岗。

  5、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6、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在早晨八点三十分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7、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8、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9、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不予记发,另扣发当天三倍工资。

  四、辞职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批。

  6、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7、对无视公司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扣发

  一个月工资,同时必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会公布其行为。对情节特别恶劣者,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五、附则

  1、本条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5

  一、全体员工必需严格执行公司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本身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需服从调配,听从布置,对工作不服从调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做到定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需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需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末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紧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判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仇,一经发觉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耽搁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觉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值班人员布置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布置休息)。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6

  公司本着尊重每位员工的原则,旨在提供一个公平的平台,让所有员工都能享受公司发展创造的繁荣。简单的奖励和处罚都不能起到教化的作用,重要的是能够有宣传和警示的作用,提升每位员工自觉性。

  1、执行金杭规矩的第一个月,每位员工被处罚金额上限为该员工当月工资的10%,处罚金额标准为金杭规矩的执行力考核标准。若该员工当月被处罚金额已达到该员工当月工资的10%的上限,或当月被处罚次数超过5次,该员工下个月被处罚金额上限为该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以此类推。

  2、员工下个月按金杭规矩表现优异的可在下下个月将本月提升的被处罚金额上限降低一个档次。

  3、若当月员工被处罚金额上限为该员工当月工资的50%,公司可考虑做出开除处理。

  4、每个部门的员工违反金杭规矩由该部门主管来处罚,处罚收来的钱归属该部门,该部门主管在当月底将钱按比例奖励给部门未被处罚的员工。该部门按金杭规矩未被处罚且表现优异的员工所得奖励应为其它未被处罚的员工但表现一般的员工的两倍。

  5、每月底,当月被处罚金额已达到该员工当月工资的10%的上限,或当月被处罚次数超过5次的员工,要做出书面的本人署名的检讨,公司将检讨书贴在公司食堂进行披露。当月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按该员工所得部门奖励的'金额的某个比例(50%或100%或其它)奖励该员工。公司每个月将表现优异得到奖励的员工的名单和事迹张贴在光荣榜上进行披露。

  6、部门主管由公司来考核,若该部门当月被处罚金额已达到该员工当月工资的10%的上限(超过10%上限的员工也要计算),或当月被处罚次数超过5次的员工数超过该部门员工数的20%,该部门主管处以当月工资2%的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公司希望每位员工都优秀,都能得到奖励,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拿到更高的工资和回报,都能通过金杭这个平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理想。本规矩旨在提升每位员工的自觉性,与金杭一起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望每们员工自觉遵守本规矩!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7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通过对公司内部文件控制流程进行管理,使文件管理控制工作更加系统、科学、规范、高效,以保证各部门及人员及时、正确地使用有效文件,提高工作效率。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中的“文件”包括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产生或所需的文件资料、公司业务往来公文以及公司对内发布的所有流程、制度、作业标准与规范、作业指导书等。

  根据公司各类文件的性质进行纵向层级划分,可分为下列五级文件。

  第3条 管理职责划分。

  (1)各级主管副总主要负责所辖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进行审核、批准工作,其中,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还承担着对公司各类体系文件进行定期评审的职责。

  (2)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一级文件的组织编制、审核,以及二级文件的会审组织工作。

  (3)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与修订工作,并由其行政专员负责公司营运、资质类文件资料的保管;其中,人事行政部下辖体系文件管理室,并由其文控员专职负责公司各类体系文件的统一编号、收发、存档、作废等管理事宜。

  (4)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归口职能和分管业务线的有关文件的编制和副本保管工作。

  第2章 公司内部文件编码细则

  第4条 公司内部文件的编码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公司代号,代码为×××。

  (2)第二部分:层级分类代码,代码分别为1、2、3、4、5。

  (3)第三部分:大类代码,代码分别为综(综合管理类)、制(生产制造类)、市(市场营销类)、研(研发类)、其(其它类)等。

  (4)第四部分:小类分类代码,代码分别为目标(目标计划类)、人力(人力资源类)、办公(办公类)、总务(总务后勤类)、保卫(保卫类)、生产(生产类)、质管(质管类)、项管(项目管理类)、产研(产品研发类)、其(其它类)等。

  (5)第五部分:文件流水号,代码为001~999。

  第5条 公司内部各级文件编码示例如下(以人事行政部文件为例)。

  (1)一级文件:×××1—001。

  (2)二级文件:×××2—综—001。

  (3)三级文件:×××3—综—行政—001。

  (4)四级文件:×××4—综—行政—001。

  (5)五级文件:×××5—综—行政—001—001。

  第3章 公司各级文件编制、审核、审批规定

  第6条 公司一级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一级文件编制完成后,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7条 公司二级文件,由各业务归口部门协同流程协同作业部门共同编写。二级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会审。经会审后,二级文件需交总经理审批。

  第8条 公司三级文件,若其覆盖范围超过2个(含2个)职能部门,其编制工作由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并交主管副总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具体分工如下。

  (1)目标类、计划类三级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交分管运营副总审核。

  (2)人事、行政、总务类三级文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编制,交分管行政副总审核。

  (3)财务类三级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编制,交分管的财务副总审核。

  (4)生产制造类三级文件由生产部组织编制,交分管的生产副总(或厂长)审核。

  (5)市场营销类三级文件由营销部及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交分管的营销副总审核。

  (6)供应类三级文件由采购部及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交分管的运营副总审核。

  第9条 公司四、五级文件的编制、审核、审批规定如下表所示。

  公司四、五级文件的编制、审核、审批规定表

  第10条 除部门、车间内部文件外,其它公司内部文件在内容审核后,必须交人事行政部或体系文件管理室进行有关文档格式、文件内容重复性与冲突性的二次审核。二次审核合格后,各文件编制部门方可送交相关批准人批准。

  第4章 文件发放管理规定

  第11条 所有公司内部发布的文件均需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分发号,加盖“受控”章才能发放。每份文件不同的复印件必须注明不同的'分发号,以便追溯。

  第12条 体系文件需由体系文件管理室文控员负责发放管理工作,其它内部文件的发放由人事行政部行政专员负责实施。

  第13条 根据文件发放批量划分,文件发放主要两种情况:大批发放与零星发放。

  (1)大批发放时,应建立《公司内部文件配置、发放与回收登记表》,并报各文件归口职能部门的分管副总审批。

  (2)零星发放时,应建立《公)(司内部文件发放与回收登记表》。

  第14条 文件领用人应在《公司内部文件配置、发放与回收登记表》或《公司内部文件发放与回收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领取注有分发号和“受控”状态标识的文件。

  第15条 领用部门领到文件后,应及时建立《收文登记表》。

  第16条 文件发放完毕后,人事行政部行政专员或体系文件管理室文控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归档保存,并更新《公司内部文件清单》。

  第5章 公司内部文件使用与借阅规定

  第17条 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文件内容宣贯、培训,将文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场所),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正确地使用文件。

  第18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使用部门可填写《文件领用、借阅申请表》,申请更换或增发。

  (1)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

  (2)根据使用需要须新增、改版时。

  (3)文件丢失需重新领用时。

  第19条 《文件领用、借阅申请表》需经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方可实施更换或增发。更改或重新领用时,使用原文件分发号;增发时,应按原分发号顺序新增一个分发号。

  第20条 公司内部文件借阅规定如下。

  (1)当其他公司或个人需借阅文件时,应填写《文件领用、借阅申请表》,经人事行政部或体系文件管理室批准后,行政专员或文控员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负责催讨。

  (2)借阅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

  (3)公司内部各部门、各车间需借阅文件时,应经人事行政部或体系文件管理室审批和登记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行政专员或文控员要负责明确借阅期限与催讨工作。

  第6章 公司内部文件更改、回收、作废与评审规定

  第21条 公司内部文件在使用时若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改。

  (1)公司现行文件与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法规及行业标准相冲突时。

  (2)文件内容与客户的需要相矛盾或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时。

  (3)文件的内容不正确、不适合或操作性不强时。

  (4)有更合适、更先进的或更具可操作性的产品标准、操作方法、管理手段时。

  第22条 文件修改程序规定如下。

  (1)公司一级文件修改或其它各级文件大批修改时,公司应专门成立文件修改小组进行运作,修改完后的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以及旧文件回收均按本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2)文件需要更改时,由文件编制部门填写《文件变更审批表》并附具体修改内容,交文件原审核人审核、原批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文件更改。

  (3)文件更改由人事行政部行政专员或文控员按《文件变更审批表》负责组织实施。更改可采取划(改)或换页等方式,同时要做好修改状态标识的更改,在修改处加盖“更改”章,更改应覆盖该文件发放的所有场所。如采取换页的形式,应将原未更改的页面回收。

  第23条 文件回收与作废规定如下。

  (1)当文件改版或修改时,会产生大量的作废和失效文件。行政专员或文控员应做好作废文件的回收、登记和标识区分工作。

  (2)作废文件应进行定期处理。行政专员或文控员应填写《作废文件审批表》交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处理,将作废文件保留一份,并另加盖“作废存留”标识,归档保存一年备查,其他的进行销毁。

  第24条 文件评审规定如下。

  (1)人事行政部经理应定期组织行政主管、行政专员等相关人员做好文件评审工作。

  (2)文件评审的时间可与体系文件的管理评审相结合,评审内容包括现有文件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确定文件修改清单和文件新增清单,以持续改进文件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第7章 附则

  第25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制,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6条 本制度经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8

  1、总则

  本制度明确了收款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审批流程,为收款管理工作开展供应了制度依据。

  2、职责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为各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收款管理要求与流程。

  3、范围

  本制度规范的收款内容包含: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开发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各类收款总体要求

  4.1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收款界面的管理,包含收款、收款监督、收款票据领购、下发及核销等内容。

  4.2各类收款业务均需在EAS系统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结,如遇特别原因无法当天录入的,转天补录的业务日期必需与收款日期一致。

  4.3财务人员应在每日及每月末将EAS系统中的收款报表与财务系统总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4.4收费人员应确保各类票据连号使用,在保证当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础上,适时将整理好的单据及银行回执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应对交来的钱款票据逐笔进行核对。

  4.5各类票据使用完后应适时到财务部核销并领用。

  4.6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收费现场的库存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盘点抽查并保存检查痕迹,确保现场收费的操作规范性。

  5、收款管理实在要求

  5.1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后一日,由客服部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房屋客户设置和客户收费设置进行检查,财务负责核对,确保计算应收费用前系统设置的真实、精准。

  5.1.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应收取的周期性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等)适时进行应收费用计算,并在EAS收费系统中生成应收费用数据。

  5.1.3临时性费用(如出入证工本费、场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等)依据实际情况生成应收费用,并适时收取。

  5.1.4收费人员收费前应核对业主资料(房号、业主姓名、应收款项等信息),口头告知业主应缴费用的明细及金额,收款后将盖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据交业主作为已缴款凭据。

  5.1.5收费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应将当日的收款票据、收款金额、报表核对一致。

  5.1.6财务人员每日负责对收款事项进行检查及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5.2与开发公司相关的收入

  5.2.1范围:空置管理费(未出售)收入、开办费收入、售楼处物业收入(服务费)、为开发公司服务收入、前期顾问咨询服务收入。

  5.2.2各公司财务部依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应收款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业务部门适时签订相应合同。

  5.2.3与开发公司相关收入结算的总体原则是:结算适时并实现资金快速回流。

  5.2.3.1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各项业务,需由开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先立项并签订相应合同,而后开始实施。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标准、管理要求、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对于由开发公司移交给物业进行后续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承接的现状,对未尽事宜的责任要界定清楚。

  5.2.3.2物业公司依据各项目进度及受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物业公司专人于结算资料齐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公司提交费用结算申请。

  5.2.3.3物业公司需持续跟进与开发公司之间的结算进度,确保在结算资料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方面完成对结算申请的审核及确认。

  5.2.3.4物业公司依据开发公司审核确认后的相关审批资料,适时跟进开发公司的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进度。

  5.2.4财务部依据收到的签批完整的合同开具相应的发票,跟进开发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资金布置,待开发公司付款完毕或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5.2.4财务部应建立开发界面收入台账,内容包含: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开发界面收入类别、涉及的实在项目/分期、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合同余额等。5.3免单收入

  5.3.1包含销售免单、售后减免和内免,紧要是指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促进销售、售后阶段解决客户诉求以及物业公司在承接项目后解决业主遗留问题而开具的减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书面优惠证明。销售免单和售后减免都是由开发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内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

  5.3.2物业公司财务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批完整的确认单(销售免单、售后减免)以及开发公司给付的款项时确认收入。确认单上必需有业主、开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章确认。

  5.3.3内部免单需由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签批后,在EAS收费系统中对应收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5.3.4物业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开发公司免单及内部免单台账,台账内容需包含:所属项目、客户资料、免单类型、免单金额、免单期限及免单事由,以备查询。

  5.4代收款项的管理

  5.4.1包含内容:代为收取的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燃气、煤气、采暖费等费用,以及代为收取的其他收费,例如代收小区宽带费等。

  5.4.2代收款项应建立相应的代收代付台账并适时核对,保证数据的精准性,适时结清代收款项。

  6、收款现场管理

  6.1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需当日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非工作时间收款须存入经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的无卡存款银行账户,当日现场无卡存款金额需短信告知财务人员。6.2收费人员入户收取的各类款项必需当日录入EAS收费系统。

  6.3收费人员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凭证必需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6.4收费人员当日下班前,必需清点票款,打印POS结算单,核对报表,保证账实相符。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依据物业集团业务进展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促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丶培训规划丶职位晋升丶岗位轮换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2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商部门所有员工,但考核期内未到岗累计超过20天(包括请假及其他原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当期考核。

  第二章绩效考核内容

  第3条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主要是从月销售额和对上级主管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等多个维度来表现。

  第4条工作能力

  根据本人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知识掌握程度丶团队协作能力丶任务执行能力丶个人学习能力丶创新能力等。

  第5条工作态度

  主要对员工平时的表现给予评价,包括客户纠纷丶积极性丶主动性丶责任感丶信息反馈的及时性丶对公司忠诚度等。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实施

  第6条考核周期

  根据岗位需求,对员工实施月度考核,其实施时间分别是本月xx日至下个月xx日。

  第7条考核实施

  1.考核者依据指定的考核标准和评价标准,对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丶工作能力丶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考核分值确定其考核等级。

  2.考核者应熟悉绩效考核制度及流程,熟悉使用相关考核工具,及时与被考核者沟通,客观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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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1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男性连续工龄满20*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9个月;20*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2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觉不安全因素要决断处理,本身处理不了的要立刻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觉场,显现重点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礼拜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方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绝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适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闲谈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确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道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聚积杂物和垃圾。必需常常打扫,保持干净、乾净。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惩罚方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防备事故宣扬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紧密搭配,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布置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显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3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强大,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员工的技能、管理水平,来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实行岗薪制来分配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会根据经济发展来不断提高员工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公平的竞争机制,多劳多得。

  五、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挥集体创造精神,增加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追究。

  优秀公司的规章制度精选篇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

  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

  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

  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

  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

  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

  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 .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奖励分下列二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 2.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 3.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 1.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

  3.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 6、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

  7、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 1.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 2.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

  4.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

  5.怠工、罢工者;

  6.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 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责任,如情节重大者调职降级。

  第九章 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 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五条 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

  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八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 每月1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十章 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

  效运作,快速发展;

  5、部门主管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7、如部门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 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管理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

  4、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凭证、报表等有关内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业务员申领合同,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7、财务部有权督促业务员签订合同;

  8、每单业务结束后,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结算;

  9、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不得给予结算提成及奖金; 10、及时配合业务部开据发票,送货单等票据;

  11、在收款过程中,业务员如遇有扣款行为的,必须向业务员索要客户扣款证明,否则视为应收款项处理;

  12、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

  13、认真核实报销凭证,由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14、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

  15、每月将应收款、应付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开支等报送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 企划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及时、准确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积极配合业务部和设计部的有关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4、正确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市场信息,对产品进行正确的定位、延伸;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6、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不断创新,争取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四条 业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加强管理,保证业务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3、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客户信息,向公司反馈信息,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依据;

  4、准确掌握客户对产品要求的各个细节,与企划人员及时交流;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6、业务员接单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并把公司的相关资料按规定送达客户;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业务部,一份交财务部;

  8、签订合同后,应及时收取货款;如遇客户拒不付款,则必须将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则货款将暂时从业务员薪资里扣除,直至拿回货款再补发; 9、货款应及时交到财务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职。

  第五条 客服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热情接听客户电话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3、如遇客户投诉等电话,必须耐心、平和的进行接听和处理; 4、爱惜所用的电脑、电话等公司财物;

  5、在岗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及业务水平; 7、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8、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转达客户的各种诉求。

  第六条 设计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及时、准确完成公司安排的设计任务;

  3、设计师设计稿子必须按企划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对设计工作单上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4、设计师根据工作的时间自行调整、支配,按时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况下请勿超过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况任务时间紧迫,加班超时过晚,允许次日延迟一个小时上班; 7、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8、不断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

  9、设计工作单由财务部发放,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份由设计师本人保管;

  10、设计单子完成后,设计师将设计工作单三联一并交回财务部,并签字认可完成情况,由主管写上评议,将作为提成奖金依据,如未填写设计工作单的一律不计提成及奖金。

  第十一章卫生与安全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

  第四条 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第五条 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盗窃或火灾发生。

  第十一章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拟办理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

  第二条 培训项目分为:

  1、新员工由人事部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解读和释疑; 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 4、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 作为在公司里任职的全职股东,除积极遵守此《规章制度》的同时,还须遵守《全职股东守则暂行条例》,此条例不随本规章制度向非股东员工进行发放。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若有未尽事宜,需修改补充时,另行通知更改。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4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及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决议及工作纪律。

  第一章、员工工作准则

  第二章、员工行为标准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四章、辞职管理规定

  第五章、附则

  一、员工工作准则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公司决定和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积极献计献策,推动公司的发展。

  3、树立团队观念,讲究集体协作;积极沟通,相互学习;避免猜忌,抵制是非,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

  4、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5、不得利用内部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违反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

  7、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9、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10、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12、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13、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二、员工行为标准

  1、工作时间应注意个人仪表仪态,着装整洁明快、不着奇装异服、不穿拖鞋。

  2、办公区域,不得喧哗、嘻闹。

  3、早晨上班遇领导或同事应相互问候。

  4、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对领导用“职务称”,对同事用“姓氏称”或“姓名称”。

  5、接听电话应用普通话说,切忌大声、生硬或用方言应答。通话语言简明、不聊天或说与工作无关的事。

  6、爱护、节约办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归回原位。

  7、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因公外出时向部门领导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时间等;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接待室或会客区内进行。

  8、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办公区域进食、聊天、高声喧哗。

  9、未经许可不得随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资料等。

  10、树立与加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标准。

  2、春夏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秋冬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迟到、早退:

  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4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6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请假:

  1、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2、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3、部门主管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4、员工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就返岗。

  5、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6、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在早晨八点三十分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7、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8、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9、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不予记发,另扣发当天三倍工资。

  四、辞职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批。

  6、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7、对无视公司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扣发

  一个月工资,同时必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会公布其行为。对情节特别恶劣者,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五、附则

  1、本条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5

  一、全体员工必需严格执行公司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本身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需服从调配,听从布置,对工作不服从调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做到定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需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需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末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紧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判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仇,一经发觉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耽搁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觉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值班人员布置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布置休息)。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6

  公司本着尊重每位员工的原则,旨在提供一个公平的平台,让所有员工都能享受公司发展创造的繁荣。简单的奖励和处罚都不能起到教化的作用,重要的是能够有宣传和警示的作用,提升每位员工自觉性。

  1、执行金杭规矩的第一个月,每位员工被处罚金额上限为该员工当月工资的10%,处罚金额标准为金杭规矩的执行力考核标准。若该员工当月被处罚金额已达到该员工当月工资的10%的上限,或当月被处罚次数超过5次,该员工下个月被处罚金额上限为该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以此类推。

  2、员工下个月按金杭规矩表现优异的可在下下个月将本月提升的被处罚金额上限降低一个档次。

  3、若当月员工被处罚金额上限为该员工当月工资的50%,公司可考虑做出开除处理。

  4、每个部门的员工违反金杭规矩由该部门主管来处罚,处罚收来的钱归属该部门,该部门主管在当月底将钱按比例奖励给部门未被处罚的员工。该部门按金杭规矩未被处罚且表现优异的员工所得奖励应为其它未被处罚的员工但表现一般的员工的两倍。

  5、每月底,当月被处罚金额已达到该员工当月工资的10%的上限,或当月被处罚次数超过5次的员工,要做出书面的本人署名的检讨,公司将检讨书贴在公司食堂进行披露。当月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按该员工所得部门奖励的'金额的某个比例(50%或100%或其它)奖励该员工。公司每个月将表现优异得到奖励的员工的名单和事迹张贴在光荣榜上进行披露。

  6、部门主管由公司来考核,若该部门当月被处罚金额已达到该员工当月工资的10%的上限(超过10%上限的员工也要计算),或当月被处罚次数超过5次的员工数超过该部门员工数的20%,该部门主管处以当月工资2%的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公司希望每位员工都优秀,都能得到奖励,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拿到更高的工资和回报,都能通过金杭这个平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理想。本规矩旨在提升每位员工的自觉性,与金杭一起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望每们员工自觉遵守本规矩!

优秀的公司规章制度7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通过对公司内部文件控制流程进行管理,使文件管理控制工作更加系统、科学、规范、高效,以保证各部门及人员及时、正确地使用有效文件,提高工作效率。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中的“文件”包括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产生或所需的文件资料、公司业务往来公文以及公司对内发布的所有流程、制度、作业标准与规范、作业指导书等。

  根据公司各类文件的性质进行纵向层级划分,可分为下列五级文件。

  第3条 管理职责划分。

  (1)各级主管副总主要负责所辖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进行审核、批准工作,其中,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还承担着对公司各类体系文件进行定期评审的职责。

  (2)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一级文件的组织编制、审核,以及二级文件的会审组织工作。

  (3)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与修订工作,并由其行政专员负责公司营运、资质类文件资料的保管;其中,人事行政部下辖体系文件管理室,并由其文控员专职负责公司各类体系文件的统一编号、收发、存档、作废等管理事宜。

  (4)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归口职能和分管业务线的有关文件的编制和副本保管工作。

  第2章 公司内部文件编码细则

  第4条 公司内部文件的编码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公司代号,代码为×××。

  (2)第二部分:层级分类代码,代码分别为1、2、3、4、5。

  (3)第三部分:大类代码,代码分别为综(综合管理类)、制(生产制造类)、市(市场营销类)、研(研发类)、其(其它类)等。

  (4)第四部分:小类分类代码,代码分别为目标(目标计划类)、人力(人力资源类)、办公(办公类)、总务(总务后勤类)、保卫(保卫类)、生产(生产类)、质管(质管类)、项管(项目管理类)、产研(产品研发类)、其(其它类)等。

  (5)第五部分:文件流水号,代码为001~999。

  第5条 公司内部各级文件编码示例如下(以人事行政部文件为例)。

  (1)一级文件:×××1—001。

  (2)二级文件:×××2—综—001。

  (3)三级文件:×××3—综—行政—001。

  (4)四级文件:×××4—综—行政—001。

  (5)五级文件:×××5—综—行政—001—001。

  第3章 公司各级文件编制、审核、审批规定

  第6条 公司一级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一级文件编制完成后,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7条 公司二级文件,由各业务归口部门协同流程协同作业部门共同编写。二级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会审。经会审后,二级文件需交总经理审批。

  第8条 公司三级文件,若其覆盖范围超过2个(含2个)职能部门,其编制工作由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并交主管副总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具体分工如下。

  (1)目标类、计划类三级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交分管运营副总审核。

  (2)人事、行政、总务类三级文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编制,交分管行政副总审核。

  (3)财务类三级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编制,交分管的财务副总审核。

  (4)生产制造类三级文件由生产部组织编制,交分管的生产副总(或厂长)审核。

  (5)市场营销类三级文件由营销部及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交分管的营销副总审核。

  (6)供应类三级文件由采购部及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交分管的运营副总审核。

  第9条 公司四、五级文件的编制、审核、审批规定如下表所示。

  公司四、五级文件的编制、审核、审批规定表

  第10条 除部门、车间内部文件外,其它公司内部文件在内容审核后,必须交人事行政部或体系文件管理室进行有关文档格式、文件内容重复性与冲突性的二次审核。二次审核合格后,各文件编制部门方可送交相关批准人批准。

  第4章 文件发放管理规定

  第11条 所有公司内部发布的文件均需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分发号,加盖“受控”章才能发放。每份文件不同的复印件必须注明不同的'分发号,以便追溯。

  第12条 体系文件需由体系文件管理室文控员负责发放管理工作,其它内部文件的发放由人事行政部行政专员负责实施。

  第13条 根据文件发放批量划分,文件发放主要两种情况:大批发放与零星发放。

  (1)大批发放时,应建立《公司内部文件配置、发放与回收登记表》,并报各文件归口职能部门的分管副总审批。

  (2)零星发放时,应建立《公)(司内部文件发放与回收登记表》。

  第14条 文件领用人应在《公司内部文件配置、发放与回收登记表》或《公司内部文件发放与回收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领取注有分发号和“受控”状态标识的文件。

  第15条 领用部门领到文件后,应及时建立《收文登记表》。

  第16条 文件发放完毕后,人事行政部行政专员或体系文件管理室文控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归档保存,并更新《公司内部文件清单》。

  第5章 公司内部文件使用与借阅规定

  第17条 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文件内容宣贯、培训,将文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场所),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正确地使用文件。

  第18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使用部门可填写《文件领用、借阅申请表》,申请更换或增发。

  (1)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

  (2)根据使用需要须新增、改版时。

  (3)文件丢失需重新领用时。

  第19条 《文件领用、借阅申请表》需经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方可实施更换或增发。更改或重新领用时,使用原文件分发号;增发时,应按原分发号顺序新增一个分发号。

  第20条 公司内部文件借阅规定如下。

  (1)当其他公司或个人需借阅文件时,应填写《文件领用、借阅申请表》,经人事行政部或体系文件管理室批准后,行政专员或文控员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负责催讨。

  (2)借阅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

  (3)公司内部各部门、各车间需借阅文件时,应经人事行政部或体系文件管理室审批和登记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行政专员或文控员要负责明确借阅期限与催讨工作。

  第6章 公司内部文件更改、回收、作废与评审规定

  第21条 公司内部文件在使用时若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改。

  (1)公司现行文件与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法规及行业标准相冲突时。

  (2)文件内容与客户的需要相矛盾或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时。

  (3)文件的内容不正确、不适合或操作性不强时。

  (4)有更合适、更先进的或更具可操作性的产品标准、操作方法、管理手段时。

  第22条 文件修改程序规定如下。

  (1)公司一级文件修改或其它各级文件大批修改时,公司应专门成立文件修改小组进行运作,修改完后的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以及旧文件回收均按本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2)文件需要更改时,由文件编制部门填写《文件变更审批表》并附具体修改内容,交文件原审核人审核、原批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文件更改。

  (3)文件更改由人事行政部行政专员或文控员按《文件变更审批表》负责组织实施。更改可采取划(改)或换页等方式,同时要做好修改状态标识的更改,在修改处加盖“更改”章,更改应覆盖该文件发放的所有场所。如采取换页的形式,应将原未更改的页面回收。

  第23条 文件回收与作废规定如下。

  (1)当文件改版或修改时,会产生大量的作废和失效文件。行政专员或文控员应做好作废文件的回收、登记和标识区分工作。

  (2)作废文件应进行定期处理。行政专员或文控员应填写《作废文件审批表》交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处理,将作废文件保留一份,并另加盖“作废存留”标识,归档保存一年备查,其他的进行销毁。

  第24条 文件评审规定如下。

  (1)人事行政部经理应定期组织行政主管、行政专员等相关人员做好文件评审工作。

  (2)文件评审的时间可与体系文件的管理评审相结合,评审内容包括现有文件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确定文件修改清单和文件新增清单,以持续改进文件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第7章 附则

  第25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制,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6条 本制度经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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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本制度明确了收款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审批流程,为收款管理工作开展供应了制度依据。

  2、职责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为各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收款管理要求与流程。

  3、范围

  本制度规范的收款内容包含: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开发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各类收款总体要求

  4.1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收款界面的管理,包含收款、收款监督、收款票据领购、下发及核销等内容。

  4.2各类收款业务均需在EAS系统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结,如遇特别原因无法当天录入的,转天补录的业务日期必需与收款日期一致。

  4.3财务人员应在每日及每月末将EAS系统中的收款报表与财务系统总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4.4收费人员应确保各类票据连号使用,在保证当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础上,适时将整理好的单据及银行回执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应对交来的钱款票据逐笔进行核对。

  4.5各类票据使用完后应适时到财务部核销并领用。

  4.6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收费现场的库存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盘点抽查并保存检查痕迹,确保现场收费的操作规范性。

  5、收款管理实在要求

  5.1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后一日,由客服部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房屋客户设置和客户收费设置进行检查,财务负责核对,确保计算应收费用前系统设置的真实、精准。

  5.1.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应收取的周期性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等)适时进行应收费用计算,并在EAS收费系统中生成应收费用数据。

  5.1.3临时性费用(如出入证工本费、场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等)依据实际情况生成应收费用,并适时收取。

  5.1.4收费人员收费前应核对业主资料(房号、业主姓名、应收款项等信息),口头告知业主应缴费用的明细及金额,收款后将盖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据交业主作为已缴款凭据。

  5.1.5收费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应将当日的收款票据、收款金额、报表核对一致。

  5.1.6财务人员每日负责对收款事项进行检查及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5.2与开发公司相关的收入

  5.2.1范围:空置管理费(未出售)收入、开办费收入、售楼处物业收入(服务费)、为开发公司服务收入、前期顾问咨询服务收入。

  5.2.2各公司财务部依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应收款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业务部门适时签订相应合同。

  5.2.3与开发公司相关收入结算的总体原则是:结算适时并实现资金快速回流。

  5.2.3.1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各项业务,需由开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先立项并签订相应合同,而后开始实施。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标准、管理要求、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对于由开发公司移交给物业进行后续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承接的现状,对未尽事宜的责任要界定清楚。

  5.2.3.2物业公司依据各项目进度及受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物业公司专人于结算资料齐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公司提交费用结算申请。

  5.2.3.3物业公司需持续跟进与开发公司之间的结算进度,确保在结算资料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方面完成对结算申请的审核及确认。

  5.2.3.4物业公司依据开发公司审核确认后的相关审批资料,适时跟进开发公司的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进度。

  5.2.4财务部依据收到的签批完整的合同开具相应的发票,跟进开发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资金布置,待开发公司付款完毕或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5.2.4财务部应建立开发界面收入台账,内容包含: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开发界面收入类别、涉及的实在项目/分期、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合同余额等。5.3免单收入

  5.3.1包含销售免单、售后减免和内免,紧要是指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促进销售、售后阶段解决客户诉求以及物业公司在承接项目后解决业主遗留问题而开具的减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书面优惠证明。销售免单和售后减免都是由开发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内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

  5.3.2物业公司财务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批完整的确认单(销售免单、售后减免)以及开发公司给付的款项时确认收入。确认单上必需有业主、开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章确认。

  5.3.3内部免单需由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签批后,在EAS收费系统中对应收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5.3.4物业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开发公司免单及内部免单台账,台账内容需包含:所属项目、客户资料、免单类型、免单金额、免单期限及免单事由,以备查询。

  5.4代收款项的管理

  5.4.1包含内容:代为收取的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燃气、煤气、采暖费等费用,以及代为收取的其他收费,例如代收小区宽带费等。

  5.4.2代收款项应建立相应的代收代付台账并适时核对,保证数据的精准性,适时结清代收款项。

  6、收款现场管理

  6.1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需当日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非工作时间收款须存入经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的无卡存款银行账户,当日现场无卡存款金额需短信告知财务人员。6.2收费人员入户收取的各类款项必需当日录入EAS收费系统。

  6.3收费人员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凭证必需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6.4收费人员当日下班前,必需清点票款,打印POS结算单,核对报表,保证账实相符。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依据物业集团业务进展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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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促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丶培训规划丶职位晋升丶岗位轮换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2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商部门所有员工,但考核期内未到岗累计超过20天(包括请假及其他原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当期考核。

  第二章绩效考核内容

  第3条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主要是从月销售额和对上级主管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等多个维度来表现。

  第4条工作能力

  根据本人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知识掌握程度丶团队协作能力丶任务执行能力丶个人学习能力丶创新能力等。

  第5条工作态度

  主要对员工平时的表现给予评价,包括客户纠纷丶积极性丶主动性丶责任感丶信息反馈的及时性丶对公司忠诚度等。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实施

  第6条考核周期

  根据岗位需求,对员工实施月度考核,其实施时间分别是本月xx日至下个月xx日。

  第7条考核实施

  1.考核者依据指定的考核标准和评价标准,对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丶工作能力丶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考核分值确定其考核等级。

  2.考核者应熟悉绩效考核制度及流程,熟悉使用相关考核工具,及时与被考核者沟通,客观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