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1-23 11:41: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合集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合集5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要广泛开展毒鼠强收缴工作宣传活动。

  毒鼠强。为白色粉末,剧毒,1克可致50人死亡。各地要充分认识毒鼠强的危害性,要通过广播、电视、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毒鼠强的危害,宣传国家关于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藏、使用毒鼠强的法律规定,发布收缴公告。各乡镇办事处要悬挂横幅,办宣传栏;各村要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尤其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毒鼠强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入心入脑。要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毒鼠强危害性的认识,支持毒鼠强收缴工作,做到自觉上缴。

  二、要全方位开展毒鼠强收缴行动。

  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市工商局市场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设立收缴点和举报点,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凡举报毒鼠强线索有功人员,一经查实,奖励现金200元。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专班通过设立收缴点、上门收缴等形式,开展一次地毯式收缴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住户、收缴彻底。要将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国有林场、曾经非法销售毒鼠强的'区域作为重点地区,将学校、工地、集镇旅社、乡村集贸市场作为重点场所,将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作为重点群体,广泛开展排查和收缴工作。城区三办要负责本辖区内毒鼠强的收缴工作,工商部门要负责城区主要集贸市场和流动商贩毒鼠强的清缴工作。

  三、要开展联合行动,认真整治鼠药市场。

  市农业局、工商局、公安局要加强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对曾经经营过毒鼠强的经营门店和人员,经核准经营杀鼠剂的36个定点门店进行巡查;对未经许可经营鼠药的门店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仍在经营毒鼠强的人员或经举报不主动上交毒鼠强的人员要严格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这次毒鼠强集中收缴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农业、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邮政、卫生等有关单位要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全市集中开展收缴工作。要明确任务和责任,市场整治由农业、工商部门负责,邮寄渠道由邮政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履行有关职能,积极参与毒鼠强收缴行动。各乡镇办事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并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层层包保责任制,由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农户,集中开展收缴行动。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进行总结,将书面材料送到市整治毒鼠强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和黄冈市整治毒鼠强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2

  为了让社会更多的了解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重树教育新形象,我校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利用放寒假的时间,组织教师开展“进村、入户、访家长、帮教学生”活动。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客观地宣传教育、宣传学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学校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

  活动的指导思想:家访是学校和家庭双向沟通的桥梁纽带,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是教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体现,是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的重大举措。通过家访,切实加强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成长环境、思想动态及校内外表现。及时通报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质量观,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征求学生及家长对教师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全员关爱学生、教育学生的德育氛围,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高社会与家长、学生对学校教育的满意程度。促进教师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育行风建设推向新的台阶。

  活动的实施:学校领导、班主任和所有科任教师要实施全员家访。走村入户,深入到每一位学生的家中,与学生家长零距离对话,家访时,要注重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安全卫生规章;通报学校发展情况和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共商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方法措施。了解掌握特殊家庭生(含贫困生、单亲生、留守儿童)和行为偏差生(学困生和其他行为过失的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辅导和其他助学措施。让群众把脉教育,争取得到群众的普遍支持和理解。

  活动时间: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28日

  活动安排:

  一.走出去:情感交融

  把家长、学生想什么、盼什么作为改进教育工作的着眼点,把百姓满意不满意、社会认可不认可,作为监测工作成就的标尺。要求教师像串亲戚一样进村入户,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及家庭表现,同时向家长反馈孩子在校成长情况,宣传教育理念,与家长共议学生全面发展的方略,并征求家长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此拉近学校教育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二.扎下去:各显神通

  家访能否产生积极的效应,领导作风是关键。家访既是我们征求意见、改进工作的必要途径,又是我们宣传教育、争取支持的重要举措,一定要扎实做好。学校的领导要亲自参与到活动中,每个领导都要作为小组的组长率先垂范、亲自带领教师走进学生家中进行家访,对家长要求和建议认真笔记,回访结束后,学校将责成专人,针对各种合理的意见,制订措施,积极改进。

  为了增强家访的实际效果,在家访前教师要确定好家访对象,被家访的学生要有代表性,有一定的覆盖面,并将成绩起伏较大的`、家境贫寒的、表现异常的、家庭遭遇变故的、单亲家庭的学生作为家访的主要对象,也可以是特长生、优等生、潜力生等。每位教师要认真研究、精心准备,切实结合每个孩子的问题与家长交流,增强家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三个走进、三个了解,即走进普通学生家庭、走进贫困生家庭、走进特殊家庭;了解家长眼中的教情、学情,了解家长对学校、老师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每个学生的家庭情况和家庭表现……

  三.整改后:三方满意

  寒假结束后,统计出动我校教师参与人数,走访家庭数,学校结合每位教师的家访反馈情况,撰写调查报告,疏理、归纳各种意见和建议。学校在办学中,真正形成家长,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系统,使学校教育让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各位教师在值班期间做好自己的假期家访计划、安排(家访人人数不少于5人),并发送到学校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环节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经济保障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检查内容

  (一)水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循环利用、在线监控稳定运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

  (二)大气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燃煤小锅炉拆扒、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施工场地采取抑尘措施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情况;垃圾处理厂填埋作业、防风抑尘、控制异味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环节环境污染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

  (四)违法违规项目清理。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越权审批和尚未建设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环保设施措施未落实擅自投产项目基本情况;检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

  (五)生态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管理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旅游、资源利用等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排污口、违规建筑和违法活动及污染源情况,水源地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林业总站、药监局、畜牧局)

  (六)园区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园区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匹配性与运行情况,入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环境风险防范以及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园区管委会)

  (七)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对我县发射源、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核实和检查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落实情况、审批手续执行情况、辐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废旧放射源处置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

  (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石油石化行业输油管线老化泄漏、穿越环境敏感区域情况,生产装置和设施与周边居民区保持防护距离情况,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可行性、应急和防护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

  (九)政策清理排查。重点检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减少征收排污费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财政局、经合办)

  (十)历史积案检查。重点检查区域连片污染问题,大面积扰民污染问题,群众多次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久拖未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信访局)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10日)。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

  (二)摸排底数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31日)。结合环境统计名单和管理实际,对辖区内包括重点污染源在内的所有产污单位具体情况进行梳理、摸清辖区内应检查单位数量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排放物质种类和数量等基础情况,为全面开展大检查做好准备。

  (三)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工业园区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或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大检查,及时登记造册,完善“一厂一档”;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完成污染治理,加大处罚力度,消除监管盲点,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环保局负责抓好本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严防监管真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做好大检查相关工作。企业要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开展自查整改。

  (二)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落实“四个不放过”要求,即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要停止建设并依法查处;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及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要依法处理;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对公众关注率高、环境诉求集中等环境问题予以公开,强化环保“红黑榜”制度,特别是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突出法制宣传。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特别是企业单位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新环保法的司法实践,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工作方案 篇4

  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强化城东新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城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结合城东新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20xx年4月12日起至4月26日止,在城东新区开展建设项目安全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本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落实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部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安全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切实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城东新区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卓有成效的开展完成此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城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在20xx年“五一”节前特成立项目建设安全排查工作组,统筹协调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12日至4月26日将对城东新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各项目具体排查的时间安排详后附表)。施工单位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不留死角,不漏项目,限期内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将整改的结果于20xx年5月1日前书面报城东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存档。

  (二)检查内容

  1、防汛、防火、防坍塌事故防护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

  2、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置及防护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建筑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节日期间及汛期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落实带班值班领导,是否落实“五一”节及汛期值班值守人员,值班人员是否清楚知道值班注意事项、应急救援措施和事故报告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全覆盖、零容忍、讲实效、重落实”。

  (二)排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事故源于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好此次排查工作。

  (三)各参建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本次排查工作,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对排查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要结合此次安全排查,及时总结,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部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安全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工作方案 篇5

  自20xx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xx]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5)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6)是否有垃圾箱破损、垃圾外溢、积存垃圾现象;(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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